【珠】
珠【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章俱切《集韻》鍾輸切《正韻》專于切,珠曁魚。《周禮·天官·玉府》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
又《博物志》江珠,琥珀別名。
又《正字通》山海經濫水注:漢水多之魚,狀如覆銚,是生珠玉數,歷山楚水多白珠,蜀郡平澤出靑珠。左思云:靑珠黃環,西國琅玕碧珠,皆寶石名之以珠者也。
又地名。《前漢·武帝紀》珠厓儋耳。《註》二郡在大海中,崖岸之邊出眞珠,故曰珠崖。《穆天子傳》天子舍于珠澤。《註》珠澤在越巂。《水經注》若水旁有光珠穴。
又木名。《山海經》開明北有視玉珠樹。《註》論衡云:珠樹似珠,非眞珠也。
又連珠,文家篇名。《傅序》連珠興於漢章帝之世,班固,賈逵,傅毅三子受詔作之,不指說事情,假喻達旨,合古詩勸興之義,欲使歷歷如貫珠,易睹而可悅也。《沈約·註連珠表》竊尋連珠之作,始於子雲,謂辭句連續,互相發明,若珠之結排也。
又《韻補》叶音周。《易林》老猾大偸,東行盜珠。
【玑】
璣【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居衣切《集韻》《韻會》居希切,纁璣組。《傳》璣,珠類,生于水。《釋文》璣,珠不圓也。字書云:小珠也。《前漢·景十三王傳》遣建荃葛珠璣。《註》師古曰:璣,珠之不圓者。
又鏡名。《說文徐註》按符瑞圖有璣鏡。註:大珠而琕,有光曜,可爲鏡。
又器名。《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註》在,察也。璣,正天文之器,璣爲轉運,衡爲橫簫,運璣使動。璣徑八尺,圓周二尺五寸而强。衡長八尺,孔徑一寸,下端望之,以占星辰吉凶之象。七政者,日月五星也。得失由政,故稱政焉。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註》春秋運斗極云:斗第三璣。
又《集韻》渠希切,音祈。
又《集韻》《韻會》其旣切《正韻》吉器切,音禨。
又《集韻》巨至切,音同。
【影】
影【寅集下】【彡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集韻》《正韻》於丙切《韻會》於景切,是也。至晉世《葛洪·字苑》始加彡爲影,音於景反。而世閒輒治《尚書》《周禮》《莊》《孟》从葛洪字,甚爲失矣。《六書正譌》影者,光景之類合。通用景,非。毛髮藻飾之事不當从彡,今槩从影。
又漏影,刀名。《古今注》漢文帝有百鍊靑犢漏影三刀。
又躡影,馬名。《博物志》躡影,秦良馬。
又木名。《花木志》瀛州有木,日中視之,一葉百影。
又仄影,扇名。《事物紀原》周昭王時,脩塗國獻丹鶴,以翅爲扇。一曰條融。一曰仄影。
又叶倚兩切,音養。《道藏歌》解散七。
【冷】
冷【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魯朾切《韻會》《正韻》魯杏切,令上聲。《說文》寒也。从仌,令聲。《六書正譌》別作泠,非。泠乃水名。《南史·齊樂預傳》人笑褚公,至今齒冷。《增韻》淸甚也。
又姓。《廣韻》前趙錄南徐州刺史令道,字安義。
又《唐韻》力鼎切《集韻》朗鼎切,靈上聲。㓑冷,寒也。
又《集韻》《韻會》郞丁切,音靈。冷凙。吳人謂冰曰冷凙。令道當作冷道。
【偏】
偏【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芳連切《集韻》《韻會》《正韻》紕延切,音篇。頗也,側也。《書·洪範》無黨無偏,王道平平。
又中之兩旁曰偏。《左傳·隱十一年》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
又屬也。《左傳·襄三年》君子謂祁奚于是能舉善矣,舉其偏不爲黨。
又《周禮·夏官》疏:五十人爲偏。
又《司馬法》車戰,二十五乗爲偏。詳前伍字註。
又偏枯。《荀子·非相篇》禹跳湯偏。《鄭註》湯半體枯。
又姓。漢偏呂。見《史游急就章》。
又偏翩篇古通用。《易·泰卦》翩翩不富以其鄰。陸德明作篇篇。古文作偏偏。
【粘】
粘【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女廉切《集韻》尼占切,音黏。《說文》相著也。同黏。
【草】
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屮《唐韻》采老切《集韻》在早切《韻會》《正韻》采早切,音懆。《說文》作艸,百卉也。經典相承作草。《書·禹貢》厥草惟繇。《詩·小雅》在彼豐草。《禮·祭統》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註》草艾,謂艾取草也。《論衡》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大戴禮·易本命》食草者善走而愚。
又《史記·陳丞相世家》惡草具進。《註》草,粗也。
又《篇海》苟其禮也。《疏》草次,猶造次也。
又《詩·小雅》勞人草草。《傳》草草,勞心也。
又《易·屯卦》天造草昧。《疏》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
又《前漢·淮南王傳》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註》謂爲文之草藳。《百官志註》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後漢·寵傳》蕭何草律。
又《魏志·衞覬傳》覬好古文,隷、草無所不善。
又姓。《正字通》草中。
又《韻補》脞五切,徂上聲。《徐幹·齊都賦》焚梗林,燎圃草。
又此苟切,凑上聲。《邊讓·章華賦》攜西子之弱腕兮,援毛嬙之素肘。形便纖以嬋娟兮,若流風之靡草。
又《說文》自保切,音皁。草斗,櫟實也,一曰橡斗子。《徐鉉曰》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別作皁字,爲黑色之皁。案櫟實可染白爲黑,故曰草,通用。今俗書或从白从十,或从白从七,皆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