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è][xià][duó][gū][lí]
平仄:仄仄平平平
江东矜割据,邺下夺孤嫠。霸略非匡汉,宏图欲佐谁。
奏书辞后主,仗剑出全师。重袭褒斜路,悬开反正旗。
欲将苞有截,必使举无遗。沈虑经谋际,挥毫决胜时。
圜觚当分画,前箸此操持。山秀扶英气,川流入妙思。
算成功在彀,运去事终亏。命屈天方厌,人亡国自随。
艰难推旧姓,开创极初基。总叹曾过地,宁探作教资。
若归新历数,谁复顾衰危。报德兼明道,长留识者知。
【孤嫠】孤儿寡妇。
【邺】
鄴【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正韻》魚怯切《集韻》逆怯切,音業。《說文》魏郡縣名。《正字通》今相州鄴城,齊桓公所築。
又《正韻》地名。唐李泌封鄴侯。
又姓。《風俗通》漢有梁令鄴鳳。
【下】
下【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丅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
又《說文》底也。《玉篇》後也。
又賤也。
又《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
又《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
又《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
又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又《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與女叶。《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第·古音考》與吳同。
又叶胡佐切,音賀。《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淸厲,隂雲曀兮雨未下。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
【夺】
奪【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彊取也。《前漢·食貨志》大賈富家,不得豪奪吾民。《景帝紀》漁奪百姓。《文中子·王道篇》輕施者必好奪。
又鐫削祿階亦曰奪。《論語》奪伯氏騈邑三百。
又狹路也。《禮·檀弓》齊莊公襲莒于奪。○按《左傳·襄二十三年》齊侯襲莒,杞殖華還載甲,夜入且于之隧。《杜註》:且于,莒邑。隧,狹路。鄭元引之證經云:隧奪聲相。近又云:或作兌,據此則奪非地名。敓,古奪字,兌卽敓之省文。非。
又丘月切,音闕。《白居易·桐花詩》何此巴峽中,桐花開十月。草木堅彊物,所稟固難奪。
又叶僻吉切,音狄。《大度首》石赤不奪,節士之必。敚或敓原字从攴。
【孤】
孤【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古乎切《集韻》《韻會》《正韻》攻乎切,音姑。《說文》無父也。《釋名》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禮·曲禮》君子已孤不更名。
又窮民之一曰孤。《禮·月令》養幼少,存諸孤。
又王侯謙稱。《禮·玉藻》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曲禮》諸侯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
又官名,三公之次也。《書·周官》立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註》三孤,雖三公之副貳,非其官屬,故曰孤。
又凡孑處亦曰孤。《禮·學記》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
又《玉篇》特也。《書·禹貢》嶧陽孤桐。《註》特生之桐也。
又《集韻》負也。《李陵·答蘇武書》陵雖孤恩,漢亦負德。《毛曰》凡孤負之孤,當作孤。俗作辜,非。
又獨孤,複姓。《徐鉉曰》于文子瓜爲孤,瓜聲也。子不見父,則泣呱呱也。會意。
【嫠】
嫠【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里之切《集韻》《韻會》陵之切,音釐。《說文》婦無夫也。《左傳·襄二十五年》嫠也何害。
又《昭二十四年》嫠不恤其緯。
又《集韻》良脂切,音梨。義同。
又或作釐。《小爾雅》寡婦曰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