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
众【補遺·子集】【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又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終。義同。
又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又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又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又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又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又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说】
說【考證·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易·益卦》民説無彊。〕謹照原文無彊改爲無疆。
【过】
過【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
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
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
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
又卦名。易大過,小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
又過所也。《釋名》過所至關津以示也。或曰傳轉也,轉移所在,識以爲信。
又國名。《左傳·襄四年》處澆于過。《註》過,國名。東萊掖縣有過鄕。
又㵎名。《詩·大雅》溯其過㵎。
又姓。《後漢·劉陶傳》過晏之徒。《註》過,姓,過國之後。《正韻》經過之過,平聲。超過、過失之過,去聲。
【于】
于【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羽俱切《集韻》《韻會》《正韻》雲俱切,音迂。《爾雅·釋詁》于,曰也。
又往也。《書·大誥》民獻有十夫,予翼以于。《詩·小雅》王于出征。
又《儀禮·士冠禮》宜之于假。《註》于,猶爲也。宜之見爲大矣。
又《聘禮》賄在聘于賄。《註》于讀曰爲。言當視賓之禮,而爲之財也。
又《司馬相如·長門賦敘》因于解悲愁之辭。
又未定之辭。《公羊傳·僖二十八年》歸于者何。歸于者,罪未定也。
又行貌。《韓愈·上宰相書》于于焉而來矣。
又于于,自足貌。《莊子·應帝王》其臥徐徐,其覺于于。
又鐘兩口之閒曰于。《周禮·冬官考工記》鳧氏爲鐘,兩欒謂之銑,銑閒謂之于。
又《前漢·元后傳》衣絳緣諸于。《註》大掖衣也。
又《唐書·元德秀傳》明皇命三百里內刺史縣令,以聲樂集,德秀惟樂工十人,聮袂歌于蔿于。
又草名。《爾雅·釋草》茜,蔓于。《註》生水中。一名軒于。《司馬相如·子虛賦》菴閭軒于。
又木名。《爾雅·釋木》棧木,于木。《註》僵木也。江東呼木觡。
又淳于,縣名。今密州安丘縣,古淳于國。
又姓。周武王第二子邘叔之後,以國爲氏,後因去邑爲于。
又淳于,宣于,鮮于,多于,于,皆複姓。
又三氏姓。勿忸于,阿伏于,見《魏書·官氏志》。
又助語辭。《詩·召南》于沼于沚。《朱傳》于,於也。《周易》《毛詩》於皆作于。于於古通用。
又《集韻》邕俱切,音紆。廣大貌。《禮·檀弓》邾婁考公之喪,徐君使容居來弔含。有司曰:諸侯之來辱敝邑者,易則易,于則于,易于雜者,未之有也。
又《文王世子》仲尼曰: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所以善成王也。聞之曰:爲人臣者,殺其身有益於君,則爲之,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俱與迂通。
又《正韻》休居切,與吁通。歎辭。《詩·周南》于嗟麟兮。
【颠】
顛【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0画
《正字通》俗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