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作【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胙臧入聲。興起也。《易·乾卦》聖人作而萬物覩。《書·堯典》平秩東作。
又振也。《書·康誥》作新民。
又造也。《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
又爲也。《詩·鄭風》敝予又改作兮。
又始也。《詩·魯頌》思馬斯作。
又坐作。《周禮·夏官》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
又將作,秦官名。《前漢·百官表》秩二千石,掌宮室。
又作猶斮也。《禮·內則》魚曰作之。《註》謂削其鱗。
又汨作,逸書篇名。
又姓。漢涿郡太守作顯。
又與詛同。怨謗也。《詩·大雅》侯作侯祝。
又《集韻》《韻會》《正韻》子賀切,音佐。《後漢·廉范傳》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夜作,昔無襦,今五袴。《韓愈詩》非閣復非船,可居兼可過。君去問方橋,方橋如此作。今方音作讀佐。俗用做。
又《韻補》叶總古切,音阻。《韓愈·處州孔子廟》惟此廟學,鄴侯所作。厥初庳下,神不以宇。
又叶子悉切,音卽。《擊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琳·客難》太王築室,百堵俱作。西伯營臺,功不浹日。
【吏】
吏【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力置切《集韻》《韻會》良志切《正韻》力地切,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左傳·成二年》王使委于三吏。《註》三吏,三公也。
又《韻會》府史之屬亦曰吏。《周禮·天官·大宰》八則,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前漢·百官公卿表》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爲長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爲少吏。《註》師古曰:吏,理也。主理其縣內也。
又姓。《正字通》漢吏宗,王莽時人。
又《五音集韻》神至切,音示。奉也,職事也,勞也。《說文》本作叓。
【荒】
荒【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呼光切,音肓。《說文》蕪也。一曰草掩地也。《周語》田疇荒蕪。《韓詩外傳》四穀不升謂之荒。《爾雅·釋天》果不熟爲荒。
又廢也。《書·蔡仲之命》無荒棄朕命。《傳》無廢棄我命。
又大也。《詩·周頌》天作高山,大王荒之。《書·益稷》惟荒度土功。《傳》大治度水土之功。
又《書·禹貢》五百里荒服。《爾雅·釋地》觚竹、北戸、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
又掩也。《詩·周南》南有樛木,葛藟荒之。
又空也。《吳語》荒成不盟。
又蒙也。《禮·喪大記註》在旁曰帷,在上曰荒。
又《集韻》同慌。《楚辭·哀郢》荒忽其焉極。
又通肓。《史記·扁鵲列傳》搦髓腦揲荒。《註》荒,膏荒也。
又地名。《水經注》荒谷東岸有冶父城。《梁元帝·覽賦》夕瞻荒谷之寺。
又歲名。《爾雅·釋天》大歲在己曰大荒落。
又姓,見《通志·氏族略》。
【城】
城【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是征切《集韻》《韻會》《正韻》時征切,音成。內曰城,外曰郭。《釋名》城,成也。一成而不可毀也。《古今注》盛也,盛受國都也。《淮南子·原道訓》夏鯀作三仞之城。一曰黃帝始立城邑以居。《白虎通》天子曰崇城。《史記·始皇本紀》帝築萬里長城。《前漢·元帝紀》帝初築長安城。城南爲南斗形,城北爲北斗形,因名斗城。
又諸侯僭侈,建城踰制,謂之產城,若生子長大之義。《司馬法曰》攻城者,攻其所產。
又《唐·李肇·國史補》元日冬至,大朝會,百官已集,宰相後至,列燭多至數百炬,謂之火城。《王禹偁·待漏院記》北闕向曙,東方未明。相君啓行,煌煌火城。
又層城。《淮南子·地形訓》掘崑崙墟以下地,中有層城九重。《孫綽·天台賦》苟台嶺之可攀,亦何羨于層城。
又官名。《左傳·文十六年》公子蕩爲司城。《註》宋桓公,以武公諱,司空攺司城。
又宮名。《前漢·班倢伃傳》倢伃居增城舍。
又山名。析城,在河東濩縣西。《書·禹貢》底柱析城。
又赤城山,在會稽東南。《孫綽·天台賦》赤城霞起以建標。
又墓地曰佳城。《博物志》夏侯嬰死,送葬至東都門外,馬踣地悲鳴,掘之,得石槨,銘曰:佳城鬱鬱,三千年見白日。吁嗟滕公,居此室。
又姓。城渾。
又司城,複姓。
又叶辰羊切,音常。《韓愈·贈張籍詩》我友東來說,我家免禍殃。乗船下汴水,東去趨彭城。
【里】
里【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良已切《集韻》兩耳切《正韻》良以切,法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風俗通》五家爲軌,十軌爲里。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
又《正韻》路程,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
又憂也。《詩·大雅》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箋》里,憂也。
又姓。《左傳·昭十七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註》里析,鄭大夫。
又百里、相里,複姓。
又地名。《左傳·宣三年》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註》南里,鄭地。
又山名。《史記·封禪書註》高里山,在泰山下。
又《五代史·附錄》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註》沒里者,河也。
又古夫稱妻曰鄕里。《南史·張彪傳》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沈約·山隂柳家女詩》還家問鄕里,詎堪持作夫。
又《正韻》漢制:長安有戚里,人君姻戚居之,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里爲式,然後可以傳衆方。《註》里,讀爲已,聲之誤也。《釋文》里,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