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réng][fēn,fèn][xián][hòu][xián][qián]
平仄:平平平仄平平
要识真铅真汞,都来只一根源。烹煎火候妙中玄。不是知音难辨。采取莫差时日,仍分弦後弦前。玉炉一霎火烧天。无位真人出现。
【分弦】谓离别时弹奏的琴声。
【仍】
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如乗切《集韻》《韻會》如蒸切《正韻》如陵切,音艿。因也。《論語》仍舊貫,如之何。《周禮·春官·司几筵》吉事變几,凶事仍几。《註》變几,變更其質,謂有飾也。仍,因也,因其質,謂無飾也。
又重也,頻也。《前漢·王莽傳》吉瑞累仍。
又《谷永傳》饑饉仍臻。
又《淮南子·精神訓》仍仍然知盆瓴之足羞也。《註》仍仍,不得志之貌。
又雲仍。《爾雅·釋親》昆孫之子爲仍孫,仍孫之子爲雲孫。
又國名。《史記·夏本紀》少康娶於有仍氏。
又姓。
又叶人余切,音如。《柳宗元·佩韋賦》冶訐諫於昬朝兮,名崩弛而陷誅。苟縱直而不羈兮,乃變罹而禍仍。◎按《說文》仍,如乗切,原屬日母變宮之字。今《字彙》仍芿艿陾等字皆作時征切,是爲禪母之齒音,其誤甚矣。不可不辨。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弦】
弦【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又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又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又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又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又與絃通。《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
【後】
後【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躓之也。《玉篇》前後也。《廣韻》先後也。《詩·小雅》不自我先,不自我後。
又後嗣也。《禮·哀公問》子也者,親之後也。《書·蔡仲之命》垂憲乃後。《左傳·桓二年》臧孫達其有後于魯乎。
又《集韻》亦姓。
又《韻會》然後,語辭。
又《廣韻》胡遘切《集韻》下遘切《韻會》《正韻》胡茂切,厚去聲。《增韻》此後於人,不敢先而後之,先此而後彼之後也。《老子·道德經》自後者,人先之。《論語》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
又《詩·大雅》予曰有先後。《傳》相導前後曰先後。
又《廣雅》娣姒,先後也。《前漢·郊祀志》神君者,長陵女子,以乳死,見神於先後宛若。《註》兄弟妻相謂曰先後,古謂之娣。今關中俗呼爲先後,吳楚呼爲妯娌。
又叶後五切,胡上聲。《揚雄·趙充國圖畫頌》在漢中興,充國作武。赳赳桓桓,亦紹厥後。
【前】
前【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歬音錢。《增韻》前,後之對。
又進也。《廣韻》先也。
又《禮·檀弓》我未之前聞也。《註》猶故也。
又《儀禮·特牲》祝前主人降。《註》前猶導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子淺切,湔上聲。《說文》齊斷也。俗作剪。
又《正韻》淺黑色。《周禮·春官·巾車》木路前樊,鵠纓。《註》前,讀爲緇翦之翦。淺黑也。
又《韻補》叶慈鄰切,淨平聲。《劉向·九歎》陸魁堆以蔽視兮,雲冥冥而暗前。山峻高以無垠兮,遂曾閎而廹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