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官寄与真抛却

出自:唐代·薛能《谢刘相寄天柱茶》

拼音:[cū][guān][jì][yǔ,yù,yú][zhēn][pāo][què]

平仄:平平仄平平平仄

两串春团敌夜光,名题天柱印维扬。偷嫌曼倩桃无味,
捣觉嫦娥药不香。惜恐被分缘利市,尽应难觅为供堂。
粗官寄与真抛却,赖有诗情合得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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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粗官】指武官。唐代重内轻外,凡不历台省便出任节镇者,人称粗官。
【寄与】1.传送给。 2.犹致送,赠送。
【抛却】1.亦作"抛却"。 2.丢弃。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粗】

粗【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千胡切《集韻》聰徂切《正韻》倉胡切,音麤。《玉篇》大也,略也,疏也,物不精也。《禮·月令》其器高以粗。

《樂記》其怒心感者,其聲粗以厲。《莊子·秋水篇》物之粗也。

《廣韻》徂古切《韻會》坐五切,字原从米从鹿。

【官】

官【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觀。《說文》吏事君也。《玉篇》宦也。《論語·撰考》黃帝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周禮·天官疏》上古以雲鳥紀官,六官之號見於唐虞,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之子,使掌舊職天地之官。其時官名,蓋曰稷曰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

分命仲叔,使掌四時之官,春爲秩宗,夏爲司馬,秋爲士,冬爲共工。共工,冬官也。合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見也。夏之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之官二百四十,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故曰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增韻》職也,使也,公也。《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禮·王制》論定然後官之。

《周禮·春官·大宗伯》六命賜官。《註》謂自置其臣屬,治家邑也。

朝廷治事處曰官。《禮·玉藻》在官不俟屨。《註》趨君命也。《前漢·賈誼傳》學者所學之官也。

事也。《禮·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疏》官猶事也,謂各得其事也。

身有五官。《孟子》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又》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姓。

複姓。三氏,晉王官氏,魯亓官氏,楚上官氏。

與管通,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今爲土司長官。

叶古元切,音涓。《崔駰·大理箴》嗟兹大理,愼於爾官。賞不可不思,斷不可不虔。《說文》从宀从㠯。㠯猶衆也,與師同意。

【寄】

寄【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居義切《正韻》吉器切,音記。《說文》托也。《增韻》寓也。《周語》國無寄寓。《註》不爲廬舍以寄羈旅之客也。

《齊語》管子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

《廣韻》附也。《增韻》傳也。《禮·王制》東方曰寄。《註》東方通言之官,謂傳寄東方之言也。

郊遂寄棘,屛退不率敎者於遠方曰寄。

《史記·酷吏傳》請寄無所聽。《註》請寄,猶囑托也。

寄生,草名。

寄居,小蟹名。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真】

真【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同眞。俗字。(眞)〔古文〕《唐韻》側鄰切《集韻》《韻會》《正韻》之人

【抛】

拋【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匹交切《集韻》《韻會》《正韻》披交切,音脬。《說文》棄也。《廣韻》擲也。

《唐韻》匹貌切《集韻》《韻會》《正韻》披敎切,音砲。義同。

軍中以機發石曰拋車。《後漢·袁紹傳》曹操發石車擊紹軍中,呼曰霹靂車。《註》卽今拋車也。《唐書·高麗傳》李勣列拋車飛大石,所當輒潰。《集韻》別作。

《說文》或从手票聲。通用摽。詳摽字註。

《集韻》《韻會》《正韻》或作抱。詳抱字註。

【却】

卻【子集下】【卩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俗卻字。(卻)《唐韻》去約切《集韻》《韻會》《正韻》乞約切,羌入聲。《說文》節欲也。从卩,谷聲。《增韻》止也,不受也。《孟子》卻之爲不恭。

《廣韻》退也。《前漢·袁盎傳》引卻愼夫人坐。《註》蘇林曰:卻謂而退之也。

《儀禮·士昏禮》啓會,卻于敦南。《疏》卻,仰也,謂仰於地。《韻會》俗作却。

訛作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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