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ù][yǔ,yù,yú][zhāo][tí,dī,dǐ][jiē]
平仄:仄平平平平
草径彻林间,过桥如入山。蔡侯添水榭,蒋氏本柴关。
静泛穷幽趣,惊飞湿醉颜。恨无优俸买,来得暂时闲。
步与招提接,舟临夕照还。春风应不到,前想负花湾。
【招提】1.梵语caturde?a。音译为"拓斗提奢",省作"拓提",后误为"招提"。其义为"四方"。四方之僧称招提僧,四方僧之住处称为招提僧坊。北魏太武帝造伽蓝,创招提之名,后遂为寺院的别称。 2.招引提携。
【步】
步【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薄故切《集韻》《韻會》蒲故切,音捕。《說文》行也。《書·武成》王朝步自周。《傳》步,行也。《正義》曰:《爾雅·釋宮》云: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步。彼相對爲名耳,散則可以通,故步爲行也。《楚辭·招䰟》步騎羅些。《註》乗馬爲騎,徒行爲步。
又《小爾雅》跬,一舉足也。倍跬謂之步。《白虎通》人踐三尺法天地人,再舉足步備隂陽也。《周禮·夏官》射人以貍步張三侯。《註》鄭司農云:貍步,謂一舉足爲步,於今爲半步。
又《司馬法》六尺爲步,步百爲畝。《禮·王制》古者以周尺八尺爲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爲步。《正義曰》古者八寸爲尺,周尺八尺爲步,則一步六尺四寸。《史記·秦始皇紀》數以六爲紀,六尺爲步。《註》索隱曰:《管子》《司馬法》皆云六尺爲步,非獨秦制。
又王制八尺爲步,今以六尺四寸爲步,步之尺數亦不同。
又輦行曰步。《韻會》世稱輦車曰步輦,謂人荷而行,不駕馬也。
又徐行曰步。《屈原·離騷》步余馬於蘭臯兮。《說苑·建本篇》走者之速,步者之遲。
又促行曰趨,闊行曰步。《莊子·田子方》步亦步,趨亦趨。
又《任昉·述異記》水際謂之步。上虞縣有石駞步,吳中有瓜步,吳江中有魚步、龜步,湘中有靈妃步。按吳楚閒謂浦爲步,語之訛耳。《水經注》贛水逕豫章郡北爲津步,步卽水渚也。《靑箱雜記》嶺南謂村市爲墟,水津爲步。
又《柳宗元·鐵爐步志》江之滸,凡舟可縻而上下者曰步。《韓愈·孔戣墓誌》蕃舶至泊步,有下碇之稅。通作埠。今人呼船儈曰埠頭。埠音如步。
又《爾雅·釋樂》徒擊鼓謂之步。《疏》凡八音備作曰樂。一音獨作不得以樂名也。
又人才特出謂之獨步。《晉書·王坦之傳》江東獨步王文度。
又馬步,謂神爲災害馬者。一曰行神。《周禮·夏官·校人》冬祭馬步。
又人物烖害之神皆曰步。《周禮·夏官·校人疏》冥之步,人鬼之步是也。
又《地官·族師·祭酺註》酺者,爲人物烖害之神。故書酺爲步,蓋步與酺字異而音義同也。
又習馬曰步馬。《左傳·襄二十六年》左師見夫人之步馬者。
又牽行也。《禮·曲禮》步路馬必中道。
又行師曰步師。《左傳·僖三十三年》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于敝邑。
又行爵曰步爵。《禮·少儀》未步爵,不嘗羞。
又推歷曰步歷。《左傳·文元年疏》日月轉運於天,猶如人之行步,故推歷謂之步歷。《後漢·楊厚傳》就同郡鄭伯山,受河洛書及天文推步之術。《陸機·演連珠》儀天步晷,而修短可量。
又《律歷》,書名,五星爲五步。見《漢制考》。
又運也,國運曰國步,天運曰天步。《詩·小雅》國步蔑資。《又》天步艱難。
又陟大位曰攺步。《周語》攺玉攺步。
又步驟。《後漢·曹褒傳》三五步驟,優劣殊軌。《註》《孝經鉤命決》曰:三皇步,五帝驟,三王馳。宋均註云:步謂德道用,日月爲步,時事彌順,日月亦驟,勤思不已,日月乃馳,是優劣也。
又姓。《廣韻》晉有步場,食采於步,後因氏焉。孔子弟子有步叔乗,三國吳丞相步騭。
又三字姓。《後魏書》有步六孤氏,後改爲陸氏。
又西方步鹿根氏,後改爲步氏。
又《北齊書》有步大汗氏。
又百步,溪名。《廣輿記》在台州臨海縣,一呼惡溪。
又千步,香名。《任昉·述異記》南海山出千步香,佩之香聞千步。今海嵎有千步草,是其種也。《雜貢籍》曰:南郡貢千步香。
又步光,劒名,見《越絕書》。
又步搖,婦人首飾名。見《採蘭雜志》。《俗書正訛》从字仅在步字中使用,日人将步简化为歩,便利步字的使用。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招】
招【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止遙切《集韻》《韻會》《正韻》之遙切,音昭。《說文》手呼也。《詩·邶風》招招舟子。《傳》招招,號召之貌。《疏》號召必手招之。王逸云:以手曰招,以口曰召也。
又《廣韻》來之也。《書·說命》旁招俊乂。
又求也。《前漢·季布傳》辨士曹丘生數招權顧金錢。《註》招求貴人威權,因以請託也。
又也。《孟子》旣入其苙,又從而招之。《註》招,羈其足也。
又姓。漢大鴻臚招猛。
又《集韻》《韻會》時饒切《正韻》時昭切,音韶。《前漢·禮樂志》體招搖,若永望。《註》招搖,申動貌。
又與韶㲈通。《史記·帝舜紀》禹乃興九招之樂。《註》卽舜樂,簫韶九成,故曰九招。《左傳·昭十二年》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
又《集韻》《韻會》《正韻》項傳贊》招八州而朝同列。
又揭也。《莊子·騈拇篇》有虞氏招仁義以撓天下。
又叶之笑切,音照。《蔡邕·郭有道》赫赫三事,幾行其招。委辭召貢,保此淸妙。
又叶之由切。音周。《韓愈·祭員外文》於後八年,君從杜侯。我時在洛,亦應其招。
【提】
提【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正韻》杜奚切《集韻》《韻會》田黎切,音題。《說文》挈也。《詩·大雅》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禮·曲禮》凡奉者當心,提者當帶。《疏》屈臂當帶,而提挈其物。
又舉也。《周禮·夏官·田僕》凡田,王提馬而走。《前漢·法志》一同百里,提封萬井。《註》提封者,大舉其封疆也。
又鼓名。《周禮·夏官·大司馬》師帥執提。《註》馬上鼓,有曲木提持鼓立馬髦上者,故謂之提。
又攝提,星名。《史記·天官書》大角兩傍各有三星。鼎足句之曰攝提,直斗杓所指,以建時節。《註》攝提之爲言提攜也。提斗攜角,以接於下也。
又挾提,箸名。《禮·曲禮》羹之有菜者用梜。《註》今人或謂箸爲梜提。
又提提,安諦也。與媞同。《詩·魏風》好人提提。《疏》行步安舒而審諦也。
又菩提,梵語。猶華言正道也。
又浮屠所居曰招提。梵言拓鬬提奢,華言四方生物也。後魏創立伽藍,爲拓提境。俗譌拓爲招。《杜甫詩》已從招提遊,更宿招提境。
又偏提,酌酒壷也。《拾遺記》唐元和閒謂之注子,後仇士良惡其名同鄭注,乃去柄安繫,名曰偏提。
又《集韻》市之切《正韻》辰之切,曰提。
又《唐韻》是支切《集韻》《韻會》常支切,。
又《唐韻》都禮切《集韻》《韻會》典禮切,音底。絕也。《禮·少儀》牛羊之肺,離而不提心。《註》刲離之不絕中央少者,使易絕以祭耳。
又擲也。《戰國策》侍醫夏無且,以其所奉藥囊提荆軻。《史記·絳侯世家》太后以冒絮提文帝。《索隱》服虔提音弟。蕭該音底。蕭音爲得。
又《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第。見上史記註。
又《漢書·音義》同。
【接】
接【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子葉切《集韻》《韻會》《正韻》卽涉切,音楫。《說文》交也。《廣韻》合也,會也。《易·蒙卦》子克家,剛柔接也。《疏》陽居卦內,接待羣隂。
又《晉卦》晝日三接。《禮·表記》君子之接如水。《疏》如兩水相交,尋合而已。
又持也,受也,承也。《禮·曲禮》接下承弣。《註》接客手下也。《史記·平準書》漢興,接秦之弊。
又《增韻》接續也,連也。《禮·曲禮》堂上接武。《註》武,迹也。迹相接,謂每移足半躡之。《前漢·西域傳》烏秅國民接手飮。《註》自高山下谿㵎中飮水,故接連其手。
又近也。《儀禮·聘禮》賓立接西塾。
又捷也。《禮·曾子問》接祭而已矣。《疏》接,捷速也。速而祭之。
又反接,謂反縛兩手也。《前漢·平傳》樊噲受詔卽反接。
又姓。《史記·孟子荀卿傳》接子,齊人,學黃老道德之術。《集韻》或作擑。
又《集韻》《韻會》《正韻》疾葉切,音捷。《禮·內則》國君世子生,接以太牢。《註》接讀爲捷,勝也。謂食其母,使補虛强氣也。
又《荀子·大略篇》先事慮事謂之接。《註》接讀爲捷,速也。
又測洽切,音鍤。與扱同。《周禮·地官·廩人》大祭祀,則共其接盛。《註》接讀爲扱。扱以授春人舂之。《疏》頒扱與春人。
又《集韻》色甲切,音霎。與翣同。《周禮·天官·縫人衣翣柳之材註》故書翣作接。
又檄頰切,音協。與挾同。亦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