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凡尘

出自:宋代·曹勋《法曲遍第一/法曲》

拼音:[bǐ][fán][chén]

平仄:仄平平

丽景早春时。正花漏初迟。东君出震,太和应物,恍惚中立丹基。天风卦成随象,记合成必相契。三千六百火候,密运精微。蒸入肌肤,嫩红潮颊,自然旧容生辉。情志。鄙凡尘,瑶圃满眼,都看桃李。晴云万叠开异色。灵光湛湛增秀逸。与道合。真境丹房,随时沐浴,亦向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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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凡尘】佛教、道教或神话故事中指人世间;尘世。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鄙】

鄙【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音比。《釋名》鄙,否也。小邑不能遠通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則治都鄙。《註》都之所居曰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在畿內者。

《地官·遂人》掌造縣鄙形體之法,五酇爲鄙,五鄙爲縣。

《廣韻》邊鄙也。《左傳·隱元年》太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註》鄙,鄭邊邑。

《正韻》陋也,厭薄之也。《左傳·宣十四年》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老子·道德經》衆人皆有以,我獨頑似鄙。

鄙與都對言,朴野也。《淮南子·詮言訓》夫始于都者,常大于鄙。

鄙與仁對,言不通也。《前漢·董仲舒傳》或仁或鄙。

嗇於財者曰鄙吝。俗作鄙、。

【凡】

凡【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咸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註》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叶符筠切。《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註》凡,常也。

【尘】

尘【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字彙補》古文塵字。註詳土部十一畫。(塵)〔古文〕。埃也。《爾雅·釋詁》久也。謂塵垢稽久也。《詩·小雅》無將大車,祗自塵兮。《後漢·班固傳》風伯淸塵。《拾遺記》石虎起樓四十丈,異香爲屑,風起則揚之,名芳塵。《嶺南表異錄》犀角爲簪梳,塵不著髮,名辟塵犀。

淫視爲遊塵,見《穀梁序疏》。

明窻塵,丹砂,藥名。《李白·草創大還詩》髣髴明窻塵。

《梵書·圓覺經》根塵虛妄。《註》根塵,六根之塵,謂眼、耳、鼻、舌、心、意。

《列仙傳》麻姑謂王方平曰:見東海三變爲桑田,今將行復揚塵乎。

姓,見《統譜》。

叶直連切,音廛。《班彪·北征賦》忽進路以息節兮,飮予馬兮洹泉。朝露漸予冠蓋兮,衣晻藹而蒙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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