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南溪

出自:先秦·先秦无名《琴歌》

拼音:[zàng][nán,nā][xī]

平仄:仄平平

百里奚。百里奚。
母已死。葬南溪
坟以瓦。覆以柴。
舂黄藜。搤伏鸡。
西入秦。五羖皮。
今日富贵忘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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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南溪】1.指四川成都西郊的浣花溪,锦江的支流。 2.指河南登封县的南溪。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葬】

葬【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則浪切,音髒。《說文》从死在茻中,一其中,所以薦之。《禮·檀弓》國子高曰:葬者,藏也。

《集韻》才浪切,音臓。義與藏同。

《正韻》兹郞切,音臧。《周禮·地官》族師,以相葬埋。劉昌宗引《漢書·尹賞傳》枯骨後何葬,協乎聲讀。《韻學集成》或作塟,見《三輔黃圖》。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溪】

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苦奚切《集韻》《韻會》牽奚切。與谿同。《說文》山瀆無所通者。

水註川曰谿。《廣韻》或作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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