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朗灯分焰

出自:唐代·许浑《游果昼二僧院》

拼音:[jìng][lǎng][dēng][fēn,fèn][yàn]

平仄:仄仄平平仄

何必老林泉,冥心便是禅。讲时开院去,斋后下帘眠。
镜朗灯分焰,香销印绝烟。真乘不可到,云尽月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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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镜】

鏡【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竟。《說文》取景之器也。《玉篇》鑑也。《釋名》鏡,景也。言有光景也。《前漢·韓安國傳》淸水明鏡,不可以形逃。

明也。《前漢·衞姬傳》深說經義,明鏡聖法。

石鏡,山名。《潯陽記》石鏡山之東,一圓石縣厓,明淨照人見形。

石名。《述異記》饒州舊傳,軒轅氏鑄鏡於湖邊,今有軒轅磨鏡石。

破鏡,獸名。《前漢·郊祀志》人有言,古天子常以春解祠,祠黃帝用一梟破鏡。《註》祠祭以解罪求福,梟鳥食母,破鏡似貙食父,黃帝欲絕其類,故使百吏祠皆用之。

姓。《姓苑》漢河內令鏡斂,後唐同光中媵臣鏡新磨。

《韻補》叶居亮切,姜去聲。《道藏歌》風雲隱宛微,講論五岳匠。硨磲精琉璃,琥珀金剛鏡。

【朗】

朗【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脼《集韻》同朖。《詩·大雅》高朗令終。《傳》朗,明也。

姓。《廣韻》出姓苑。

《韻補》叶盧當切。《王逸·九思》昊天兮淸涼,氣兮高朗。北風兮潦冽,草木兮蒼黃。

【灯】

灯【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集韻》當經切,音丁。《玉篇》火也。《類篇》烈火也。《字彙》《正字通》都騰切,音登。《玉篇》燈火也。《春明退朝錄》上元然燈,自昏至畫。《西京雜記》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照見百里。《又》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銜燈,燈然鱗甲皆動,炳若列星。

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杜甫詩》傳燈無白日。

《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

叶都郞切,音當。《魏·敷鯨魚燈賦》寫載其形托于金燈,隆脊矜尾鬐甲舒張。《集韻》本作鐙。《說文》鐙,錠也。《註》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焰】

焰【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以贍切,音豔。《玉篇》光也。《廣韻》本作爓。《集韻》亦作炎。互詳炎,爓二字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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