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乖前志

出自:唐代·许浑《寄契盈上人》

拼音:[hūn][jià][guāi][qián][zhì]

平仄:平仄平平仄

何处是西林,疏钟复远砧。雁来秋水阔,鸦尽夕阳沉。
婚嫁乖前志,功名异夙心。汤师不可问,江上碧云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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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婚嫁】泛指男女婚事。
【前志】1.前人的记述。 2.往昔的志向。 3.前人的志向。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婚】

婚【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呼昆切,音昏。婚姻,嫁也。《爾雅·釋親》婦之黨爲婚兄弟,壻之黨爲姻兄弟。《易·屯卦》求婚媾。

婚嫁之婚親曰連婚。《前漢·王商傳》大將軍鳳連婚楊肜。

凡嫁娶斂財曰賣婚。《史通》山東士人尚閥閱,嫁娶必多取資,人謂之賣婚。經史通作昏。詳昏字註。

【嫁】

嫁【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古訝切《集韻》《韻會》居迓切《正韻》居亞切,音駕。《說文》女適人也。一曰家也,故婦人謂嫁曰歸。《揚子·方言》自家而出,謂之嫁。《禮·內則》女子二十而嫁。《曲禮》女子許嫁纓。《註》繫以纓,示有所繫屬也。《周禮·地官》媒氏禁夫嫁殤者。訂義:謂以死者求夫也。

往也。《列子·天瑞篇》列子居鄭圃四十年,人無識者,將嫁于衞。

推惡于人曰嫁。《史記·趙世家》平陽君豹曰:是欲嫁禍于趙也。

【乖】

乖【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怪平聲。《說文》背呂也。象脅肋形。《玉篇》戾也,異也。睽也,背也。《易·序卦傳》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左傳·昭三十年》伍員曰:楚執政衆而乖。

貴州夷寨有乖西。

《韻補》叶公回切,音規。《前漢·敘傳》官失學微,六家分乖。壹彼壹此,庶硏其幾。

【前】

前【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歬音錢。《增韻》前,後之對。

進也。《廣韻》先也。

《禮·檀弓》我未之前聞也。《註》猶故也。

《儀禮·特牲》祝前主人降。《註》前猶導也。

《集韻》《韻會》《正韻》子淺切,湔上聲。《說文》齊斷也。俗作剪。

《正韻》淺黑色。《周禮·春官·巾車》木路前樊,鵠纓。《註》前,讀爲緇翦之翦。淺黑也。

《韻補》叶慈鄰切,淨平聲。《劉向·九歎》陸魁堆以蔽視兮,雲冥冥而暗前。山峻高以無垠兮,遂曾閎而廹身。

【志】

志【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鋕。《說文》从心之聲。志者,心之所之也。《論語》志於道。《詩序》在心爲志。

《廣韻》意慕也。《儀禮·大射儀》不以樂志。《註》志者,意所擬度也。《禮·少儀》問卜筮曰:義歟,志歟。義則可問,志則否。《註》義,正事也。志,私意也。

準志也。《書·盤庚》若射之有志。《疏》如射之有所準志,志之所主,欲得中也。

章志也。《禮·檀弓》孔子之喪,公西赤爲志焉。子張之喪,公明儀爲志焉。《疏》故爲盛禮,以章明志識也。

本志也。《左傳·襄元年》謂之宋志。《註》言宋本志,在攻取彭城也。

《左傳·昭二十五年》以制六志。《註》爲禮,以制好惡喜怒哀樂六志。

記也。與誌同。或作識。《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前漢書》有十志。《師古曰》志,記也。積記其事也。《後漢·劉駿傳》博見彊志。

《集韻》昌志切。與幟通。旗也。《史記·張丞相傳》沛公以周昌爲職志。

箭鏃也。《爾雅·釋器》金鏃翦羽謂之鍭,骨鏃不翦羽謂之志。《註》鏃,今之錍箭。志,今之骨骲。

叶眞而切,音支。《楚辭·九章》昔君與我成言兮,曰黃昏以爲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旣有此他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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