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kè][zhì][wàng][yán][shú][bīn][zhǔ]
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
幽思耿耿堂,芸香风度。客至忘言孰宾主。一篇雅唱,似与朱弦细语。恍疑南涧坐、挥谈尘。霁月光风,竹君梅侣。中有新亭泪如雨。力扶王略,志在中原一举。丈夫心事了、惊千古。
出自:元代·王恽《感皇恩 与客读辛殿撰乐府全集》
拼音:[kè][zhì][wàng][yán][shú][bīn][zhǔ]
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
幽思耿耿堂,芸香风度。客至忘言孰宾主。一篇雅唱,似与朱弦细语。恍疑南涧坐、挥谈尘。霁月光风,竹君梅侣。中有新亭泪如雨。力扶王略,志在中原一举。丈夫心事了、惊千古。
【忘言】1.谓心中领会其意,不须用言语来说明。语本《庄子.外物》:"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 2.指不借语言为媒介而相知于心的友谊。 3.忘其所言;不须言说。
【宾主】1.亦作"宾主"。 2.宾客与主人。
【客】
客【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苦格切《集韻》《韻會》《正韻》乞格切,坑入聲。《說文》寄也。从宀各聲。
又《廣韻》賔客。《周禮·秋官》大行人掌大賔之禮,及大客之儀。《註》大賔爲五等諸侯,大客卽其孤卿。
又《司儀》諸公相爲賔,諸公之臣相爲國客。
又主客。《禮·郊特牲》天子無客禮,莫敢爲主焉。
又《左傳·僖二十四年》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爲客。
又凡自外至者皆曰客。《易·需卦》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又外亦曰客。《易·繫辭》重門擊柝,以待暴客。
又姓。《正字通》漢客孫,廣德人。
又叶苦各切,音恪。《詩·小雅》所謂伊人,於焉嘉客。叶上夕藿。夕音削。
又《楚辭·哀郢》順風波以從流兮,焉洋洋而爲客。凌陽侯之氾濫兮,忽翺翔之焉薄。
【至】
至【未集下】【至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摯。《說文》飛鳥从高下至地也。从一,一猶地也。象形。不上去而至下來也。《玉篇》來也。《詩·小雅》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禮·樂記》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註》至,來也。
又《玉篇》達也,由此達彼也。《書·無逸》自朝至于日中昃。《詩·小雅》我征徂西,至于艽野。
又極也。《易·坤卦》至哉坤元。《註》至謂至極也。
又《繫辭》易其至矣乎。《莊子·逍遙遊》故曰:至人無己。《註》至極之人。
又善也。《禮·坊記》以此坊民婦猶有不至者。《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覆之而角至。《註》至,猶善也。
又大也。
又《易·復卦》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註》冬至,隂之復也。夏至,陽之復也。《正字通》夏至曰日長至,是日晝漏刻五十九,夜四十一,先此漏刻尚五十八。日之長于是而極,故曰日長至,至取極至之義。呂覽十二紀:仲夏月,日長至是也。冬至亦曰日長至,是日晝漏刻四十一,夜五十九,過此晝漏卽四十二刻。日之長,於是而始,故亦曰日長至。至取來至之義。禮郊特牲曰:郊之祭,迎長日之至是也。然呂覽於仲冬則又曰日短至。黃震曰:世俗多誤冬至爲長至,不知乃短至也。據此說,短至宜爲冬至,亦謂之日長至者,陽之始長也,扶陽抑隂之義也。
又至掌,蟲名。《爾雅·釋蟲》蛭蝚至掌。《亢倉子·臣道篇》至人忘情。
又《集韻》《韻會》徒結切,音咥。單至,輕發貌。《列子·力命篇》墨杘單至。
又《韻補》叶職日切,音窒。《詩·豳風》鸛鳴于垤,婦歎于室。灑埽穹窒,我征聿至。
又叶章移切,音支。《梁武帝擬古詩》日期久不歸,鄕國曠音輝。音輝空結遲,半寢覺如至。叶上期絲。
【忘】
忘【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集韻》《韻會》武方切《正韻》無方切,音亡。《說文》不識也。《增韻》忽也。
又遺也。《書·微子之命》予嘉乃德,曰篤不忘。謂不遺也。
又《儀禮·士冠禮》壽考不忘。《註》長有令名,不忽然而遽盡也。
又善忘,病也。《莊子·達生篇》氣下而不上,則使人善忘。
又坐忘,無思慮也。《莊子·大宗師》回坐忘。
又《廣韻》《正韻》巫放切《集韻》《韻會》無放切,音妄。《韻會》棄忘也。《增韻》遺忘也。《周禮·地官·司刺》三宥,一曰遺忘。
又志不在也。《左傳·隱七年》鄭伯盟,歃如忘。《註》志不在于歃血也。
又《韓愈·別竇司直詩》中盤進橙栗,投擲傾脯醬。歡窮悲心生,婉戀不能忘。《說文》从心从亡。會意。
【言】
言【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註》譌言惑衆也。《論語》寢不言。《註》自言曰言。《史記·商君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唐書·徐伯彥傳》言者,德之柄也,行之主也,身之文也。
又辭章也。《書·洪範》五事,一曰貌,二曰言。《疏》言者,道其語有辭章也。《禮·曲禮》士載言。《註》言,謂會同要盟之辭。
又一句爲一言。《左傳·定四年》趙子曰:夫子語我九言。《論語》一言以蔽之。
又一字爲一言。《戰國策》臣請三言而已矣,曰海大魚。《前漢·東方朔傳》凡臣朔固已誦四十四萬言。
又猶議也。《屈原·離騷》初旣與余成言兮,後悔遁而有他。
又號令也。《周語》有不祀則修言。
又助語辭。《易·師卦》田有禽利執言。《註》語辭也。
又《爾雅·釋詁》言,我也。《詩·周南》言告師氏。《傳》言,我也。師,女師也。
又《博雅》問也。《周禮·春官》冢人:及葬,言鸞車象人。《註》言問其不如法度者。
又《廣雅》從也。
又《釋名》委也。
又言言,高大貌。《詩·大雅》崇墉言言。《註》高大也。
又簫名。《爾雅·釋樂》大簫謂之言。《註》編二十三管,長尺四寸。《韻會》或作䇾。
又官名。《書·舜典》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傳》納言,喉舌之官。《唐書·高祖紀》攺納言爲侍中。
又幘名。《後漢·輿服志》幘者,賾也。尚書賾收,方三寸,名曰納言,示以忠正,顯近職也。
又地名。《詩·國風》出宿于干,飮餞于言。《傳》適衞所經之地也。
又山名。《隋書·地理志》郉州內丘縣有千言山。
又《山海經》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大言,日月所出。
又州、縣名。《宋史·劉翊傳》有言州。《魏書·地形志》有萬言縣。
又人言,砒石別名。《本草綱目》砒出信州,故隱信字爲人言。
又姓。《潛夫論》桓叔之後有言氏,韓後姬姓也。
又複姓。《潛夫論》魯之公族有子言氏。
又《正韻》夷然切,音延。義同。
又《集韻》牛堰切,音。訟也。
又《集韻》《正韻》魚巾切,音銀。和敬貌。《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言言,與誾誾同,意氣和悅貌。《集韻》亦作訢。
又叶眞韻。《韓愈·孔戣墓銘》白而長身,寡笑與言,其尚類也,莫之與倫。
又叶五剛切,音昂。《詩·商頌》鬷假無言。叶上羹平,下爭彊。羹音郞,平音旁,爭音章。
又叶五姦切,音顏。《古詩》四座且莫諠,願聽歌一言。請說銅爐器,崔嵬象南山。
又叶魚戰切,音彥。《楊修·節遊賦》迴旋詳觀,目周意倦。御子方舟,載笑載言。《說文》本作,古上字,言出於舌上也。
【孰】
孰【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殊六切《集韻》《韻會》《正韻》神六切,,隸作孰。生之反也。《禮·禮運》腥其俎,孰其殽。《特牲饋食禮》註,祭祀自孰始。
又歲稔也。《禮·樂記》德盛而敎尊,五穀時孰。《前漢·食貨志》大孰則上糴三而舍一,中孰則糴一,使民食足。互見火部熟字註。
又《爾雅·釋訓》孰,誰也。《楚辭·天問》圓則九重,孰營度之。《莊子·天運篇》孰主張是,孰維綱是。《史記·藺相如傳》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
又《正韻》何也。《論語》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又《正字通》審也。《漢武策賢良制》其孰之復之。○按《說文》生孰字本但作孰,後人加火,以別生熟之熟,而孰但爲誰孰字矣。
【宾】
賓【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濱。《說文》所敬也。《玉篇》客也。《易·觀卦》利用賓于王。《書·舜典》賓于四門。
又《洪範》八政,七曰賓。《傳》禮賓客無不敬。《儀禮·士冠禮》主人戒賓。《註》賓,主人之僚友。
又《爾雅·釋詁》賓,服也。《疏》賓者,懷德而服。《新序》先王所以拱揖指揮,而四海賓者,誠德之至已形于外,故《詩》曰:王猷允塞,徐方旣來。
又《書·堯典》寅賓出日。《傳》賓,導也。《釋文》從也。
又律名。《禮·月令》律中蕤賓。《註》仲夏氣至,則蕤賓之律應。《白虎通》蕤者,下也。賓者,敬也,言陽氣上極,隂氣始賓敬之也。
又罽賓,西域國名。《前漢·西域傳》罽賓國王治循鮮城。
又姓。《玉海》賓氏,周有賓滑、賓起,齊有賓胥無、賓媚人。
又官名。《唐書·百官志》司賓、典賓、掌賓各二人。
又龍賓。《陶家瓶餘事》明皇御案墨,一日見小道士如蠅,呼萬歲。曰:臣,墨之精,黑松使者也。凡世有文者,墨上有龍賓十二。上神之,乃以分賜掌文官。
又野賓。《王氏見聞錄》王仁裕有猿,小而慧黠,名曰野賓。
又《集韻》必刃切,音殯。《書·多士》予惟四方罔攸賓。《釋文》徐音殯,馬云:卻也。《史記·蘇秦傳》其次必長賓之。《註》次計長擯棄關西。《莊子·徐無鬼》先生居山林,以賓寡人。《音義》賓或作擯,棄也。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