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三光分锐

出自:元代·王哲《醉蓬莱 咏雪》

拼音:[gēng,gèng][sān][guāng][fēn,fèn][ruì]

平仄:平平平平仄

然间云雾,密布长天,遍空呈瑞。屑飘飘,舞风前轻坠。面凝酥,山头铺分,又爽兼鲜媚。姹婴儿,相将携手,同来游觑。里全真,实中迎宝,满插琼花荣贵。脉和明,更三光分锐。地生辉,震方通耀,放烂银霞起。见师呼,仙童邀我,蓬莱一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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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三光】指日、月、星:feb6宇宙而章三光|天上三光日、月、星。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更】

更【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玉篇》㪅今作更。《集韻》隷作更。○按更字,諸韻書作㪅字重文。《正字通》云俗字,非。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姓。明三成志。

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光】

光【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炗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

《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

諡法,能紹前業曰光。

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

《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䊯。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锐】

銳【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以芮切《集韻》《韻會》俞芮切《正韻》于芮切,音叡。《說文》芒也。

《書·顧命》一人冕執銳。《傳》銳,矛屬也。《釋文》銳,以稅反。

《左傳·成二年》銳司徒免乎。《註》銳司徒,主銳兵者。《釋文》銳,悅歲反。

《廣韻》利也。《史記·武安侯傳》魏其銳身爲救灌夫。《前漢·淮南王傳》於是王銳欲發。《註》王意欲發兵,如鋒刃之銳利。

《劉向·說苑》哀公問取人。孔子對曰:毋取口銳。口銳者,多誕寡信。

《左傳·哀十一年》子羽銳敏。《註》銳,精也。《桓十一年》我以銳師,宵加於鄖。《王褒·講德論》各采精銳,以貢忠誠。

《正字通》今凡物鑯利曰銳。《前漢·天文志》下有三星銳,曰罰。《註》上小下大,故曰銳。《爾雅·釋丘》再成銳上爲融丘。《註》纖項者。《釋文》唯歲反。

《釋山》銳而高嶠。《疏》銳,鑯也,言山形鑯峻而高者,名嶠。

《正韻》細小也。《左傳·昭十六年》且吾以玉賈罪,不亦銳乎。《註》銳,細小也。《疏》銳是鋒鋩。《釋文》銳,悅歲反。

姓。《姓苑》升平申鮮里,有御史中丞銳管。

《韻會》《正韻》徒外切,音兌。矛屬。

《集韻》都外切,音祋。義同。

《五音集韻》弋雪切,音悅。《揚子·方言》盂,宋楚魏之閒或謂之銚銳。《集韻》籀作㓹。或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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