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火互交南北位

出自:元代·王吉昌《武陵春》

拼音:[shuǐ][huǒ][hù][jiāo][nán,nā][běi,bèi][wèi]

平仄:仄仄仄平平仄仄

水火互交南北位,金木换西东。胎结源流帝旺宫。消息造真功。一马骤归三岛外,九曲六牛通。酝就玄珠透体红。轻健混冲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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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水火】1.水和火,生活中离不开的:民非水火不能生活。 2.比喻灾难:救民于水火之中。 3.火与水不相容,比喻势不两立:两人犹如水火。 4.大小便的代称。多见于早期白话小说:朱b144独自带过雷横,只做水火。
【互交】彼此交错。
【南北】1.南与北;南方与北方。 2.从南到北;南北之间。 3.或南或北。比喻不专一,不固定。 4.指"南学"与"北学"。 5.计谋。指本领。 6.明代俗称男子汉。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火】

火【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者,化也,隨也,陽氣用事萬物變隨也。《古史考》燧人氏初作火。《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

星名。《書·堯典》日永星火。《傳》火,蒼龍之中星。

大火,鶉火,辰次之名。

《禮·王制》昆蟲未蟄,不以火田。《前漢·成帝紀》火耕水耨。

《周禮·夏官·司爟》變國火以救時疾。《註》春取楡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論語》鑽燧改火。

盛陽曰炎火。《詩·小雅》田祖有神,秉畀炎火。《傳》炎火,盛陽也。《箋》螟螣之屬,盛陽氣嬴則生之。明君爲政,田祖之神不受此害,持之付與炎火,使自消亡。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疏》春官爲大火。夏官爲鶉火,秋官爲西火,冬官爲北火,中官爲中火。

《春秋·宣十六年》成周宣榭火。《左傳》人火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南史·齊武帝紀》魏地謠言,赤火南流,有沙門從北齎此火至,色赤而微,云以療疾貴賤爭取之,多得其驗,咸云聖火。

《唐書·兵志》府兵,十人爲火,火有長。彍騎,十人爲火,五火爲團。《通典·兵制》五人爲烈,烈有頭目,二烈爲火,立火子,五火爲隊。

《司馬法》人人正正,辭辭火火。《註》言一火與一火猶人人殊之人人也。卽俗謂火伴。《古木蘭詩》出門看火伴。

人身有火。《本草綱目》心藏神爲君火。包絡爲相火。

隂火,海中鹽氣所生。凡海水遇隂晦,波如然火,有月卽不復見。《木華·海賦》隂火潛然。

山名。《山海經》崑崙之丘,其下有弱水之,淵環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輒然。

《正字通》陸游曰:火山軍,其地鋤深,則有烈燄,不妨耕種。

井名。《左思·蜀都賦》火井沈熒於幽泉。《註》火井,在臨邛縣。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須臾隆隆如雷聲,焰出通天,光輝十里,以筒盛接,有光無灰。

寒火。《抱朴子·地眞篇》南海蕭丘,火春生秋滅。生木小,焦黑。

火傳。《莊子·養生主》指窮放爲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南方有食火之國,其人能食火炭。

《爾雅·釋魚》十龜,一曰火龜。《疏》龜生火中者。

火䑕。《山海經》火山國,其山雖霖,雨火常燃,火中白䑕,時出山邊求食,人捕得之,以毛作布,名火澣布。

姓。《明紀事本末》火濟,從諸葛亮南征孟獲有功,封羅甸國王。《正字通》洪武時,翰林火原潔。

《廣東通志》古人一年四時改火。今瓊州西鄕音謂一年爲一火,火音微。東鄕人謂一年爲喜,或爲之化,乃喜之變音。

叶虎洧切《詩·豳風》七月流火,八月萑葦。◎按唐韻正:火,古音毀,轉聲則爲喜,故灰字从火得聲。而左傳襄三十年:或叫于宋太廟,曰:譆譆出出,鳥鳴于亳社。如曰譆譆,則爲火之徵也。是直以爲火當讀作毀,非止叶音矣。

叶後五切。《韓愈·元和聖德詩》施令酬功,急疾如火。天地中閒,莫不順序。

叶虎何切。《莊子·外物篇》利害相摩生火寔多,衆人焚和,月固不勝火。《韻會小補》今人謂兔岐脣曰火。蓋古音也。《集韻》或作灬。

【互】

互【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胡誤切《韻會》《正韻》胡故切,音護。差也。

交互。《周禮·天官》司會以參互考日成。《又》鼈人掌取互物。《註》龜,鼈,蜃,蚌,甲㱿交合也。

《周禮·地官》牛人凡祭祀,供其牛牲之互。《註》互者,楅衡之屬,若今屠家縣肉格。

《周禮·秋官》野廬氏,凡道路之舟車轚互者,敘而行之。《疏》謂水陸之道,舟車往來,狹隘之所,更互如轚。

《周禮·秋官》修閭氏掌比國中宿互者。《註》宿,宿衞也。互謂行馬,所以障互禁止人也。

《前漢·劉向傳》向上封事言,兄弟據重,宗族磐互。

《左思·吳都賦》長干延屬,飛甍舛互。《註》棟宇交互也。

《後漢·蔡邕傳》初朝議,以州郡相黨,乃制婚姻之家,及兩州人士,不得對相監臨,至是復有三互法。《註》三互,謂婚姻之家及兩州人不得交互爲官。別作㸦。《北史·文苑傳序》彼此好尚㸦有異同,互、㸦形相近,故變作㸦,从互爲正。

【交】

交【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䢒《廣韻》古肴切《集韻》《韻會》《正韻》居肴切,音郊。《小爾雅》俱也。《廣韻》共也,合也。《易·泰卦》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友也。《易·繫辭》上交不諂,下交不凟。《禮·郊特牲》爲人臣者無外交,不敢貳君也。

交交,鳥飛貌。《詩·秦風》交交黃鳥。

交加,參錯也。《前漢·劉向傳》章交公車。

州名,南越地,漢置交州。《書·堯典》申命羲叔宅南交。《蔡傳》南交,南方交趾地。

衣領也。《揚子·方言》衿謂之交。

同蛟。《前漢·高帝紀》則見交龍於上。《史記》作蛟。

同鵁。《司馬相如·上林賦》交精旋目。卽鵁鶄。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北】

北【子集下】【匕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綳入聲。《說文》乖也。从二人相背。《徐曰》乖者,相背違也。《史記·魯仲連傳》士無反北之心。《玉篇》方名。《史記·天官書》北方水,太隂之精,主冬,曰壬癸。《前漢·律歷志》太隂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于下,于時爲冬。

《廣韻》奔也。《史記·管仲傳》吾三戰三北。

《集韻》補妹切《韻會》蒲妹切,音背。《集韻》違也。《正韻》分異也。《書·舜典》分北三苗。《註》分其頑梗,使背離也。

【位】

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于愧切《集韻》于累切《韻會》喩累切《正韻》于位切,音壝。《說文》列中庭之左右曰位。《廣韻》正也。《易·繫辭》聖人之大寶曰位。《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辨方正位。

凡所坐立者,皆曰位。《禮·曲禮》揖人,必違其位。《註》出位而揖,禮以變爲敬也。

所也。《論語》君子思不出其位。《朱註》范氏曰:物各得其所,而天下之理得矣。

姓。明位安。

高麗人呼相似爲位。見《三國志》。本作㑀。俗作位。㑀字原刻从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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