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è][gōng][yí][yǒng][chǔ,chù]
平仄:仄平平仄仄
谢公遗咏处,池水夹通津。古往人何在,年来草自春。
色宜波际绿,香爱雨中新。今日青青意,空悲行路人。
出自:唐代·陈润《赋得池塘生春草(一作陈陶诗)》
【谢公】1.指晋谢安。 2.指南朝宋谢灵运。 3.指南朝齐谢朓。 4.指宋谢景初。
【遗咏】前人留下的诗歌。
【谢】
謝【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辭夜切《集韻》《韻會》《正韻》詞夜切,音榭。《說文》辭去也。《廣雅》去也。《楚辭·九章》願歲幷謝與長友兮。《註》謝,去也。
又《正韻》絕也。《史記·儒林傳》謝絕賔客。
又《增韻》退也,衰也,彫落也。《南史·範縝傳》形存則神存,形謝則神減。《淮南子·兵略訓》若春秋有代謝。
又《類篇》告也。《前漢·餘傳》厮養卒謝其舍。《晉灼註》以辭相告曰謝。
又《韻會》拜賜曰謝。《前漢·張安世傳》安世嘗有引薦,其人來謝。安世以爲舉賢達能,豈有私謝邪。
又《正字通》自以爲過曰謝。《禮·檀弓》從而謝焉。《史記·項羽紀》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
又《韻會》聽也。《正韻》致仕曰謝。《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謝,必賜之几杖。《註》謝,猶聽也。皓曰:君不許其致事也。如辭謝、代謝,皆却而退去之義。
又鳥名。《張華·禽經》子規啼苦,則倒懸於樹,自呼曰謝豹。
又菜名。《本草綱目》水苦蕒,一名謝婆菜。
又島名。《唐書·地理志》登州東北海有大謝島。
又蠻名。《舊唐書·南蠻傳》東謝蠻,其地在黔州之西。
又國名。《詩·大雅》于邑于謝。《毛傳》謝,周之南國也。《朱傳》在今鄧州南陽縣。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謝沐縣,屬蒼梧郡。
又姓。《廣韻》出留、會稽二望。周宣王之舅姜申伯封于謝,以邑爲氏。《左傳·昭七年》謝息,爲孟孫守。
又複姓。《風俗通》周宣王支子食采謝丘,因以爲氏。《前漢·古今人表》謝丘章,魯人。
又通作榭。《左傳·襄三十一年》宮室庳,無觀臺榭。《註》本亦作謝。《荀子·王霸篇》臺榭甚高。《註》與謝同。
又或作繹。亦作射。《爾雅·釋魚》龜仰者謝。《疏》謂行時頭仰。《周禮》地龜曰繹屬是也。《周禮·春官·龜人鄭註》仰者繹。《禮·玉藻·鄭註》靈射之屬。《釋文》射音亦。《周禮》作繹。《爾雅》作謝。
又叶祥豫切,徐去聲。《左思·魏都賦》有靦瞢容,神惢形茹。弛氣離坐,㥏墨而謝。
又叶徂賀切,音坐。《韓愈·送窮文》。
【公】
公【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㒶《唐韻》《正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工。《說文》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厶音私。《韓非曰》自營爲厶,背厶爲公。《徐曰》會意。《爾雅·釋言》無私也。《書·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又《玉篇》方平也,正也,通也。
又《禮·禮運》大道之行,天下爲公。《註》公猶共也。
又爵名,五等之首曰公。《書·微子之命》庸建爾于上公。
又三公官名。《韻會》周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漢末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爲三公。東漢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
又官所曰公。《詩·召南》退食自公。
又父曰公。《列子·黃帝篇》家公執席。《前漢·郊祀志》天子爲天下父,故曰鉅公。
又婦謂舅曰公。《前漢·賈誼策》與公倂倨。
又尊稱曰公。《賈誼策》此六七公皆亡恙。
又相呼曰公。《史記·毛遂傳》公等碌碌。
又事也。《詩·召南》夙夜在公。《註》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
又星名。《隋書·天文志》七公七星,在招搖東,天之相也。
又姓。《韻會》漢有公儉。
又諡法,立志及衆曰公。
又與功通。《詩·小雅》以奏膚公。《大雅》王公伊濯。
又《集韻》諸容切,音鐘。同妐。夫之兄爲兄妐。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或省作公。通作鍾。
又《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邪說飾而多曲兮,正法弧而不公。直士隱而避匿兮,讒諛登乎明堂。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又《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又《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又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又《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又《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咏】
咏【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爲命切,音泳。《說文》本作詠,歌也。《前漢·東方朔傳》彈琴其中,以咏先王之風。《禮·文王世子》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咏焉。《註》發咏,謂以樂納之。
又《集韻》或作永。《詩·魏風》誰之永號。《釋文》作咏。○按《玉篇》《廣韻》諸書本作咏。《字彙》作咏,从二水,附六畫,非,今攺正。咏字右从二水作,不从永。(詠)《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爲命切,音泳。《說文》歌也。《玉篇》長言也。《增韻》詠歌謳吟也。《書·益稷》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傳》以合詠歌之聲也。《爾雅序》敘詩人之興詠。《疏》詠者,永言也。《前漢·藝文志》詠其聲謂之歌。
又鳥鳴亦曰詠。《陸機·悲哉行》耳悲詠時禽。《註》禽聲應時而變也。
又通作咏。《史記·樂書》歌詠其聲也。《禮·樂記》作歌咏。
又《說文長箋》省作永。《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