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òng][táng][zā][dì,de]
平仄:仄平平仄
记幡然、持节下青云,巴月几成弦。待竹枝歌彻,讼棠匝地,扉草连天。却寻当年旧梦,来使蜀东川。人物寥寥甚,禁许回旋。愧我推挤不去,尚新官对旧,後任如前。与故人饮酒,月露写明蠲。叹书生、康时无计,谩忧思、时堕酒痕边。且只愿、早休兵甲,长见丰年。
【讼棠】《诗.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郑玄笺﹕"召伯听男女之讼﹐不重烦劳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断焉。国人被其德﹐说其化﹐思其人﹐敬其树。"遂以"讼棠"指政简刑清﹑人民仰戴的官府。
【匝地】遍地。
【讼】
訟【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䛦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
又《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
又《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又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
又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又《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又《廣韻》《集韻》《韻會》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又《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又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又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又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
【棠】
棠【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徒郞切,音唐。或書作㭻。《爾雅·釋木》杜,甘棠。《郭璞疏》今之杜棃,赤色者名赤棠,白者亦名棠。《詩·召南》蔽芾甘棠。《草木疏》甘棠,今棠棃,子色白少酢,滑美。赤棠,子澀而酢,無味,木理堅韌,可作弓幹。
又沙棠,木名。味如李,無核。《呂氏春秋》果之美者,沙棠之實。
又其木可爲舟。《李白·題新津北橋樓詩》木蘭之枻沙棠舟。
又車兩旁橫木也。《釋名》棠,幰,使不得進却也。
又魯地名。《春秋·隱五年》公矢魚于棠。
又落棠,山名。日入處。《淮南子·冥覽訓》日入落棠。
又姓。《左傳》齊大夫棠無咎。
又複姓。《廣韻》吳王弟夫槩王奔楚,爲棠谿氏。
【匝】
匝【子集下】【匚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增韻》帀俗作匝。《篇海》亦作迊。
【地】
地【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埊列也。《白虎通》地者,易也。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釋名》地,底也,其體底下,載萬物也。《易·說卦傳》坤爲地。《內經》岐伯曰:地爲人之下,太虛之中。黃帝曰:馮乎。曰:大氣舉之。《周禮·地官》土訓掌道地圖,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博物志》地以名山爲輔佐,石爲之骨,川爲之脈,艸木爲之毛,土爲之肉。
又第也,但也。《前漢·丙吉傳》西曹地忍之。
又叶徒何切,音沱。《屈原·橘頌》閉目自愼,終不失過兮。秉德無私,參天地兮。《揚雄·羽獵賦》鳥不及飛,獸不得過,軍驚師駭,刮野埽地。○按吳棫收地入箇韻,音隋,則過可如字讀,沱隋亦平去閒耳。本作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