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
咏【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爲命切,音泳。《說文》本作詠,歌也。《前漢·東方朔傳》彈琴其中,以咏先王之風。《禮·文王世子》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咏焉。《註》發咏,謂以樂納之。
又《集韻》或作永。《詩·魏風》誰之永號。《釋文》作咏。○按《玉篇》《廣韻》諸書本作咏。《字彙》作咏,从二水,附六畫,非,今攺正。咏字右从二水作,不从永。(詠)《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爲命切,音泳。《說文》歌也。《玉篇》長言也。《增韻》詠歌謳吟也。《書·益稷》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傳》以合詠歌之聲也。《爾雅序》敘詩人之興詠。《疏》詠者,永言也。《前漢·藝文志》詠其聲謂之歌。
又鳥鳴亦曰詠。《陸機·悲哉行》耳悲詠時禽。《註》禽聲應時而變也。
又通作咏。《史記·樂書》歌詠其聲也。《禮·樂記》作歌咏。
又《說文長箋》省作永。《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杀】
殺【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煞。《說文》戮也。《周禮·春官》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五曰殺。《疏》太宰有誅無殺。此有殺無誅者,誅與殺相因,見爲過不止,則殺之也。
又《秋官》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註》斬以鈇鉞,殺以刀刃。
又《爾雅·釋詁》殺,克也。《郭註》隱元年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又獲也。《禮·王制》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註》殺,獲也。
又同死。《孟子》凶年不能殺。
又忘也。《莊子·大宗師》殺生者不死。《註》李軌云:殺,猶亡也。亡生者不死也。崔云:除其營生爲殺生。
又薙草曰殺。《禮·月令》利以殺草。
又霜殺物曰殺。《春秋·僖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左傳·桓五年》始殺而嘗。
又以火炙簡爲殺靑。《後漢·吳佑傳》欲殺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亦爲汗靑,義見《劉向·別錄》。
又矢名。《周禮·夏官·司弓矢》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註》殺矢,言中則死。
又《考工記》冶氏爲殺矢,刃長寸,圍寸,鋌十之。
又刷也。《釋名》摩挲猶抹殺。
又《集韻》《韻會》桑葛切,音薩。散貌。《史記·倉公傳》望之殺然黃。《註》徐廣曰:殺,蘇葛反。正義曰:蘇亥反。
又掃滅之也。《前漢·谷永傳》未殺災異。
又騷殺,下垂貌。《張衡·東京賦》飛流蘇之騷殺。
又《集韻》私列切,音薛。與,旋行貌。《莊子·馬蹄篇》蹩躠爲仁。向崔本作弊殺。
又《廣韻》《集韻》《韻會》所界切,音鎩。降也,減削也。《周禮·秋官·象胥》國新殺禮,凶荒殺禮。《禮·大傳》五世而緦殺同姓也。
又《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
又《正韻》所賣切,音曬。義同。
又毛羽敝曰殺。《詩·豳風·予羽譙譙傳》譙譙,殺也。
又《周禮·天官·瘍醫》劀殺之劑。《註》殺謂以藥食其惡肉。
又噍殺,音也。《禮·樂記》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註》噍則竭而無澤,殺則減而不隆。
又剪縫也。《論語》非帷裳,必殺之。亦作。
又韜屍之具,上曰質,下曰殺。《儀禮·士喪禮》䞓殺,掩足。
又疾也。《白居易·半開花詩》西日憑輕照,東風莫殺吹。《自註》殺,去聲。《正字通》今樂府家有元殺、旁殺之別,元人傳奇《白鶴子》一殺、二殺卽其遺聲也。俗讀生殺之殺,非。《集韻》或作閷煞。
又《集韻》《韻會》所例切,音㡜。亦降也。
又《集韻》式吏切,音試。同弑。《前漢·高帝紀》項羽放殺其主。《註》殺,當作弑。
又《班固·西都賦》掎僄狡,㧖猛噬,脫角挫脰,徒搏獨殺。《註》殺,亦叶式吏切。
又叶色櫛切,音瑟。《梁肅·兵箴》傳美干戈,易載以律。古之睿知,神武不殺。
又叶式列切,音設。《束皙·近遊賦》繫複襦以御冬,脅汗衫以當熱。帽引四角之縫,裙爲數條之殺。殺,一作。
【江】
江【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雙切,音杠。水名。《風俗通·山澤篇》江者,貢也。出珍物,可貢獻也。《釋名》江,共也。小江流入其中,所公共也。《說文》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入海。《書·禹貢》岷山導江。《家語》夫江始於岷山,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江津也,不舫舟,不避風雨,不可以涉。
又《書·禹貢》三江旣入。《韋昭國語註》吳松江,錢塘江,浦陽江。《郭璞·山海經註》岷山,大江水所出。崍山,南江水所出。崌山,北江水所出。南江,北江,皆東流注於大江。《庾闡·揚都賦註》松江,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爲婁江,東南入海爲東江,幷松江爲三。《前漢·地理志註》三江,謂北江、中江、南江。
又九江,在荆州。《書·禹貢》九江孔殷。《正義》江以南,水無大小,俗人皆呼爲江。
又州名。春秋時爲吳楚地,秦爲九江郡,晉爲潯陽郡,卽古江州。《地理通釋》漢九江郡,本在江北,而今所謂江州者,實武昌郡之柴桑縣。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又自江北徙治江南,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實非古江州地也。
又姓。本伯益之後,爵封于江,後以國爲氏。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天潢旁江星。江星動,人涉水。
又帝江,神鳥。出天山,識歌舞。見《山海經》。
又《韻補》叶古紅切,音公。《楚辭·九章》將運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去終古之所居兮,今逍遙而來東。今滇語呼江爲公。
又名江魚爲公魚。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又《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风】
風【戌集下】【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楓。風以動萬物也。《莊子·齊物論》大塊噫氣,其名爲風。《河圖》風者,天地之使。《元命包》隂陽怒而爲風。《爾雅·釋天》南風謂之凱風,東風謂之谷風,北風謂之凉風,西風謂之泰風。《禮·樂記》八風從律而不姦。《疏》八方之風也。《史記·律書》東北方條風,立春至。東方明庶風,春分至。東南方淸明風,立夏至。南方景風,夏至至。西南方凉風,立秋至。西方閶闔風,秋分至。西北方不周風,立冬至。北方廣莫風,冬至至。《周禮·春官·保章氏》以十有二風,察天地之和命,乖別之妖祥。《註》十有二辰皆有風吹其律,以知和不。
又《玉篇》散也。《易·繫辭》風以散之。
又趨風,疾如風也。《左傳·成十六年》郤至三遇楚子之卒,見楚子必下免冑而趨風。
又《玉篇》敎也。《書·畢命》彰善癉惡,樹之風聲。
又《說命》四海之內,咸仰朕德,時乃風。《註》言天下仰我德,是汝之敎也。《詩·關雎序》風之始也。《箋》風是諸侯政敎也。
又風俗。《禮·樂記》移風易俗,天下皆寧。
又疾名。《左傳·昭元年》風淫末疾。《註》末,四肢也。風爲緩急。
又《廣韻》佚也。《書·費誓》馬牛其風。《傳》馬牛風佚。《疏》僖四年《左傳》云:惟是風馬牛不相及也。賈逵云:風,放也。牝牡相誘謂之風。然則馬牛風佚,因牝牡相逐而遂至放佚遠去也。
又防風,國名。今湖州武康縣。
又地名。寧風,齊地,見《左傳》。右扶風,見《漢書》。
又官名。《前漢·地理志》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主爵都尉爲右扶風。
又鳥名。《詩·秦風》鴥彼晨風。《爾雅·釋鳥》晨風,鸇。《疏》晨風,一名鸇,摯鳥也。郭云:鷂屬。
又《晉書·輿服志》相風中道。《正字通》晉制,車駕出,相風居前。刻烏於竿上,名相風。
又《述征記》長安南有臺,高十仞,立相風銅烏,遇風輒動。
又草名。《西京雜記》懷風,苜蓿別名。一名光風。
又姓。黃帝臣風后。
又風胡,見《越絕書》。
又《神異經》西方有披髮東走,一名狂,一名顚,一名狷,一名風。
又《廣韻》方鳳切,音諷。《詩·關雎序》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戒,故曰風。《箋》風化。風刺,皆謂譬諭,不直言也。《釋文》下以風之。風,福鳳反。《註》風刺同。
又叶分房切,音方。《楚辭·惜誓》涉丹水而馳騁兮,右大夏之遺風。黃鵠之一舉兮,知山川之紆曲,再舉兮睹天地之圜方。
又叶甫煩切,音蕃。《王粲詩》烈烈冬日,肅肅淒風。潛鱗在淵,歸鴈載軒。
又叶閭承切。《後漢·馮衍顯志賦》摛道德之光輝兮,匡衰世之渺風。褒宋襄于泓谷兮,表季札于延陵。
又叶孚金切,音分。《詩·邶風》絺兮綌兮,淒其以風。我思古人,實獲我心。
又《大雅》吉甫作頌,穆如淸風。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楚辭·九章》乗鄂渚而反顧兮,欸秋冬之緒風。步余馬兮山臯,邸余車兮方林。《釋名》兗豫幷冀,橫口含脣言之,讀若分。靑徐,踧口開脣推氣言之,讀若方。風,放也,氣放散也。《第·毛詩古音考》風古與心林音淫爲韻,孚金切。或曰今太行之西,汾晉之閒讀風如分,猶存古音。《正韻》一東收風,十二侵闕,蓋未詳風古有分音也。《說文》風動蟲生,故蟲八日而化。从虫凡聲。《趙古則曰》凡物露風則生蟲,故風从虫,凡諧聲。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月】
月【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魚厥切,音軏。《說文》闕也。太隂之精。《釋名》月,缺也,滿則缺也。《易·繫辭》隂陽之義配日月。《禮·祭義》月生於西。《公羊傳·莊二十五年註》月者,土地之精。《史記·天官書註》月者,隂精之宗。《淮南子·天文訓》水氣之精者爲月。
又《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傳》一歲十二月,月三十日,三歲則置閏焉。
又《洪範》二曰月。《傳》所以紀一月。《疏》從朔至晦,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禮·禮運》月以爲量。《註》天之運行,每三十日爲一月。
又姓。金月彥明首建孔子廟,明洪武中有月輝、月文憲。
又外國名。《前漢·霍去病傳》遂臻小月氏。
又《韻補》叶危睡切。《曹植·七啓》世有聖宰,翼帝霸世。同量乾坤,等曜日月。
又叶魚橘切。《黃庭經》洞房靈象斗日月,父曰泥丸母雌一,三光煥照入子室。《類篇》唐武后作囝。《正字通》肉字偏旁之文本作肉。石經改作月,中二畫連左右,與日月之月異。今俗作月以別之。月中从冫,不从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