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斯总

出自:唐代·武则天《唐大飨拜洛乐章·敬和》

拼音:[lín][zé,shì][sī][zǒng]

平仄:平平平仄

兰俎既升,蘋羞可荐。金石载设,咸英已变。
林泽斯总,山川是遍。敢用敷诚,实惟忘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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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林泽】1.林木与水泽。 2.指隐居的地方。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林】

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力尋切《集韻》《韻會》犂針切《正韻》犂沈切,音臨。《說文》平土有叢木曰林。徐曰:叢木,故从二木。平土,故二木齊。《詩·小雅》依彼平林。

野外謂之林。《詩·周南》施于中林。

山木曰林。《穀梁傳·僖十四年》林屬于山爲麓。

《周禮·地官·林衡註》竹木曰林,水衡曰衡。

《爾雅·釋詁》林,君也。

盛貌。《詩·小雅》有壬有林。

林鐘,律名。《禮·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鐘。《周禮》作函鐘。

羽林,星名。應劭曰:天有羽林,大將軍之星也。林喩若林木,羽翼,鷙擊之意,故以名武官。《前漢·宣帝紀》取從軍死事者之子,養爲羽林軍,號羽林孤兒。

綠林,荆州山名。《後漢·劉元傳》諸亡命集于綠林。

姓。《姓譜》殷比干後,避難長林山,因氏。

平王世子林開之後,望出南安。○按《說文》林自爲部,棼、楚等字从之,今倂入。

【泽】

澤【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古文〕㚖《唐韻》丈伯切《集韻》《韻會》《正韻》直格切,音宅。《周語》澤,水之鐘也。《風俗通·山澤篇》水草交厝,名之爲澤。澤者,言其潤澤萬物,以阜民用也。

光潤也。《禮·少儀》澤劒首。

雨澤。《易·夬卦》澤上于天。

德澤。《書·畢命》澤潤生民。

洗濯曰澤。《禮·曲禮》共飯不澤手。《疏》以手宜潔淨,不得臨食始捼莎也。

褻衣曰澤。《詩·秦風》與子同澤。《箋》袴也。

香澤。《梁文帝樂府》八月香油好煎澤。

澤宮。《禮·射儀》必先習射于澤。澤者,所以擇士也。

州名。《韻會》秦上黨郡,隋爲澤州。

《集韻》《正韻》施隻切,音適。與釋同。《詩·周頌》其耕澤澤。《疏》釋釋然土皆解散也。

《集韻》《韻會》《正韻》達各切,音鐸。格澤,星名,音鶴鐸。《史記·天官書》格澤,星如炎火之狀。

《集韻》夷益切,音繹。與醳同。《禮·郊特牲》舊澤之酒。《註》澤,讀爲醳。

【斯】

斯【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風》墓門有棘,斧以斯之。《箋》維斧可以開析之。《呂覽·報更篇》趙宣孟見桑下餓人,與之脯一朐,曰斯食之。《註》斯,析也。

《爾雅·釋詁》斯,此也。《易·解卦》朋至斯孚。《詩·召南》何斯違期。

《詩·小雅》鹿斯之奔。《疏》此鹿斯與斯柳斯,斯皆辭也。

《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斯,猶耳也。《疏》耳是助句之辭。

卽也。《書·金縢》大木斯拔。

賤也。《後漢·左雄傳》郞官部吏,職斯祿薄。《註》斯,賤也。

《正字通》雞斯,馬名。商王拘西伯於羑里。太公得犬戎雞斯之乗,以獻。

波斯,國名。

姓。《吳志·賀齊傳》剡縣史斯從。

與鮮同。《詩·小雅》有兔斯首。《箋》斯,白也。今俗語斯白之斯作鮮。齊魯之閒聲近斯。

與纚同。《禮·問喪》雞斯。《註》當爲筓,纚聲之誤也。

《集韻》山宜切,音釃。義同。

《集韻》斯義切,音賜。《詩·大雅》王赫斯怒。《箋》斯,盡也。《釋文》鄭音賜。

《韻補》叶新於切。《蔡邕·短人賦》熱地蝗兮蘆卽且,蒲中蛹兮蠶蠕須,視短人兮形若斯。《集韻》或作撕,亦作廝。

【总】

總【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音摠。《說文》聚束也。《徐鉉曰》今俗作摠,非。《廣韻》合也,皆也。俗作惣。《書•伊訓》百官總巳。《左傳•僖七年》若總其罪人以臨之。《註》總,將領也。《前漢•揚雄傳》解扶桑之總轡。《註》總,結也。《屈原•離騷》紛總總其離合兮。《註》總總,猶繜繜,聚也。

《釋名》總,束髮也,總而束之也。《詩•齊風》總角丱兮。《疏》總聚其髮,以爲兩角。《儀禮•喪服》總六升。《註》總六升者,首飾象冠。

禾稾曰總。《書•禹貢》百里賦納總。《疏》總者,總下銍秸禾穗與稾,總皆送之。

總布。《周禮•地官•廛人》總布。《註》總,讀如租布,謂守斗斛銓衡者之稅也。○按總緫音義各別,今俗以緫爲總,非。詳緫字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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