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镛合奏

出自:唐代·武则天《唐明堂乐章·登歌》

拼音:[shēng][yōng][hé,gě][zòu]

平仄:平平平仄

礼崇宗祀,志表严禋。笙镛合奏,文物惟新。
敬遵茂典,敢择良辰。絜诚斯著,奠谒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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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笙镛】1.亦作"笙庸"。 2.古乐器名。镛﹐大钟。
【合奏】几种乐器或按种类分成的几组乐器,分别担任某些声部,演奏同一乐曲,如管乐合奏。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笙】

笙【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廣韻》所庚切《集韻》《韻會》《正韻》師庚切,音生。《廣韻》樂器也。《世本》隨作笙。一曰女媧作。《說文》笙,十三簧,象鳳之身也。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釋名》笙,生也。象物貫地而生也。《博雅·釋樂》以瓠爲之,十三管,宮管在左方。《白虎通》笙者大蔟之氣,象萬物之生故謂之笙。《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註》大者十九簧,和,十三簧者。《前漢·律歷志》匏曰笙。《註》匏,瓠也。列管瓠中,施簧管端。《書·益稷篇》笙鏞以閒。《詩·小雅》笙磬同音。《周禮·春官》笙師掌敎歙竽、笙。

細也。《揚子·方言》笙,細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閒,凡細貌謂之笙。《廣雅》笙,小也。

地名。《左傳·宣十八年》歸父還自晉至笙。《註》笙,魯境。

簟名。《揚子·方言》簟謂之笙。《左思·吳都賦》桃笙象簟,韜于筒中。

叶師莊切。《詩·小雅》鼓瑟吹笙。叶下將、行,行音杭。

《字彙補》疏臻切,音莘。《史記·齊世家》遂殺子糾于笙瀆。《索隱曰》鄒誕生本作莘讀,莘、笙聲相近。

【镛】

鏞【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余封切《集韻》餘封切,音容。《說文》大鐘。《爾雅·釋樂》大鐘謂之鏞。《書·益稷》笙鏞以閒。《註》鏞,大鐘。

通作庸。《詩·周頌》庸鼓有斁。《傳》大鐘曰庸。《廣韻》或作銿。

【合】

合【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音盒。《說文》合口也。

《玉篇》同也。《易·乾卦》保合太和。《詩·小雅》妻子好合。

配也。《詩·大雅》天作之合。《前漢·貨殖傳》蘗麴鹽豉千合。《註》師古曰:蘗麴以斤石稱之,輕重齊則爲合。鹽豉以斗斛量之,多少等亦爲合。合者,相配耦之言耳。

會也。《禮·王制》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註》合,會也。

聚也。《論語》始有曰:苟合矣。《註》合,聚也。

答也。《左傳·宣二年》旣合而來奔。《註》合,答也。

閉也。《前漢·兒寬傳》封禪告成,合祛于天地神明。《註》李奇曰:祛,開散。合,閉也。

六合。《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梁元帝·纂要》天地四方曰六合。

黍名。《禮·曲禮》黍曰薌合。

《文中子·問易篇》黃帝有合宮之聽。

合黎,地名。《書·禹貢》導弱水,至于合黎,餘波入于流沙。

州名。《廣韻》秦爲巴郡,宋爲宕渠郡,後魏置合州,蓋涪漢二水合流之處,因以名之。

參合,代地。《史記·韓王信傳》入居參合。

鉅合在平原,合騎在高城,漢侯國。見《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

重合縣屬勃海郡,合鄕縣屬東海郡。

合浦,郡名。見《前漢·地理志》。

《廣韻》器名。《正韻》合子,盛物器。

《廣韻》姓也。《左傳》宋大夫合左師。

子合,西域國名。《前漢·西域傳》西夜國王,號子合王。《後漢·西域傳》子合國,去疏勒千里。

通作闔。《戰國策》意者,臣愚而不闔於王心耶。《註》闔合同。

與郃通。《史記·魏世家》築雒隂合陽。《註》郃水之北。

《高祖功臣侯表》高祖兄仲廢爲合陽侯。

《唐韻》《正韻》古沓切《集韻》《韻會》葛合切,音閤。《廣韻》合,集也。

《集韻》兩龠爲合。《前漢·律歷志》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

合龠爲合,十合爲升。《註》合龠一作十龠,又合者,合龠之量也。

叶許及切,音翕。《張衡·思賦》何孤行之焭焭兮,孑不羣而介立。感鸞鷖之特棲兮,悲淑人之希合。

【奏】

奏【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切,諏去聲。進也,薦也。《書·舜典》敷奏以言。《詩·小雅》以奏膚公。

樂一更端曰奏,故九成謂之九奏。《周禮·春官》九奏乃終,謂之九成。《詩·小雅》樂具入奏。《禮·樂記》節奏合以成文。《註》節謂曲節,奏謂動作。《漢書》作族。《嚴安傳》調五聲,使有節族。

類。《晉法》召王公以一尺奏,王公以下用一尺版。

人臣言事章疏曰奏。《前漢·汲黯傳》上嘗坐武帳,黯前奏事。

與腠通。《儀禮·公食大夫禮》載體進奏。《註》奏,謂牲體皮膚之理也。

與輳湊通。《前漢·成帝紀》帝帥羣臣,橫大河,奏汾隂。

叶則古切,音珇。《詩·大雅》予曰有奔奏。叶下侮。本作从屮。屮,上進之義。今通作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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