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杀不可辱

出自:明代·王世桢《余梦访梅邓尉旁有诗客一唱而梅花与枝俱殒其避俗耶梅真高士哉醒急披衣作诗记梦》

拼音:[kě,kè][shā][bù,fǒu][kě,kè][rǔ]

平仄:仄平仄仄仄

梅清清入骨,梅贵贵于玉。
清贵自贞静,避俗如避毒。
所以坐与卧,多在空山曲。
无如空山中,亦少幽人躅。
折梅梅不嗔,咏梅梅欲哭。
寄言作诗人,泾清以渭浊。
梅乃真伯夷,耻不食周粟。
欲咏宁伐之,可杀不可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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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可杀】见"可煞"。
【不可】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应;不准许。 3.不轻易赞同或遵奉。 4.谓不符合,不称。 5.犹不堪。 6.指缺点﹑过错。 7.与"非"连用,"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杀】

殺【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煞。《說文》戮也。《周禮·春官》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五曰殺。《疏》太宰有誅無殺。此有殺無誅者,誅與殺相因,見爲過不止,則殺之也。

《秋官》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註》斬以鈇鉞,殺以刀刃。

《爾雅·釋詁》殺,克也。《郭註》隱元年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獲也。《禮·王制》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註》殺,獲也。

同死。《孟子》凶年不能殺。

忘也。《莊子·大宗師》殺生者不死。《註》李軌云:殺,猶亡也。亡生者不死也。崔云:除其營生爲殺生。

薙草曰殺。《禮·月令》利以殺草。

霜殺物曰殺。《春秋·僖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左傳·桓五年》始殺而嘗。

以火炙簡爲殺靑。《後漢·吳佑傳》欲殺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亦爲汗靑,義見《劉向·別錄》。

矢名。《周禮·夏官·司弓矢》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註》殺矢,言中則死。

《考工記》冶氏爲殺矢,刃長寸,圍寸,鋌十之。

刷也。《釋名》摩挲猶抹殺。

《集韻》《韻會》桑葛切,音薩。散貌。《史記·倉公傳》望之殺然黃。《註》徐廣曰:殺,蘇葛反。正義曰:蘇亥反。

掃滅之也。《前漢·谷永傳》未殺災異。

騷殺,下垂貌。《張衡·東京賦》飛流蘇之騷殺。

《集韻》私列切,音薛。與,旋行貌。《莊子·馬蹄篇》蹩躠爲仁。向崔本作弊殺。

《廣韻》《集韻》《韻會》所界切,音鎩。降也,減削也。《周禮·秋官·象胥》國新殺禮,凶荒殺禮。《禮·大傳》五世而緦殺同姓也。

《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

《正韻》所賣切,音曬。義同。

毛羽敝曰殺。《詩·豳風·予羽譙譙傳》譙譙,殺也。

《周禮·天官·瘍醫》劀殺之劑。《註》殺謂以藥食其惡肉。

噍殺,音也。《禮·樂記》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註》噍則竭而無澤,殺則減而不隆。

剪縫也。《論語》非帷裳,必殺之。亦作。

韜屍之具,上曰質,下曰殺。《儀禮·士喪禮》䞓殺,掩足。

疾也。《白居易·半開花詩》西日憑輕照,東風莫殺吹。《自註》殺,去聲。《正字通》今樂府家有元殺、旁殺之別,元人傳奇《白鶴子》一殺、二殺卽其遺聲也。俗讀生殺之殺,非。《集韻》或作閷煞。

《集韻》《韻會》所例切,音㡜。亦降也。

《集韻》式吏切,音試。同弑。《前漢·高帝紀》項羽放殺其主。《註》殺,當作弑。

《班固·西都賦》掎僄狡,㧖猛噬,脫角挫脰,徒搏獨殺。《註》殺,亦叶式吏切。

叶色櫛切,音瑟。《梁肅·兵箴》傳美干戈,易載以律。古之睿知,神武不殺。

叶式列切,音設。《束皙·近遊賦》繫複襦以御冬,脅汗衫以當熱。帽引四角之縫,裙爲數條之殺。殺,一作。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辱】

辱【酉集下】【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蓐。《廣韻》恥也。《禮·曲禮》孝子不登危,懼辱親也。

汙也。《左傳·襄三十年》使吾子辱在塗泥久矣。

屈也。《禮·曲禮》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註》屈辱尊命之臨也。

僇也。《說文》辱,从寸,在辰下。失耕時於封疆上僇之也。

姓,見《姓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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