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òu][dé,děi,de][ān][pái,pǎi][jīn][sù][biàn]
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
素手水晶盘。垒起仙丸。红绡剪碎却成团。逗得安排金粟遍,何似鸡冠。味胜玉浆寒。只被宜酸。莫将荔子一般看。色淡香消僝僽损,才到长安。
【安排】1.有条理、分先后地处理(事物);安置(人员):~工作ㄧ~生活ㄧ~他当统计员。 2.规划;改造:重新~家乡的山河。
【金粟】1.钱和粮谷。 2."金粟如来"的省称。 3.桂花的别名。因其色黄如金﹐花小如粟﹐故称。 4.黄色花蕊。 5.比喻灯花﹑烛花。 6.首饰名。 7.山名。在陕西省蒲城县东北。唐玄宗泰陵在此山。 8.后世泛指帝王陵墓。
【逗】
逗【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田音豆。《說文》止也。《玉篇》住也。《後漢·張衡傳》逗華隂之湍渚。
又《集韻》曲行也。《前漢·韓安國傳》逗撓當斬。《註》逗,曲行避敵也。撓,顧望也。《後漢·光武紀》追鹵料敵,不拘以逗遛法。
又《廣韻》持遇切《集韻》㕑遇切,音住。義同。
又姓也。
又《集韻》去智切,音跂。
又他同。
又通作投。《正韻》物相投合也。《杜甫詩》遠逗錦江波。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安】
安【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寒切,案平聲。《說文》靜也,从女,在宀下。《廣韻》徐也,止也。《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註》安安,自然性之也。《益稷》安汝止。《註》謂止於至善也。
又寧也,定也。《書·臯陶謨》在知人,在安民。《齊語》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
又危之對也。《前漢·賈誼傳》置之安處則安,置之危處則危。
又佚樂也。《禮·表記》君子莊敬日强,安肆日偸。《左傳·僖二十三年》懷與安實敗名。
又《諡法》和好不爭曰安。
又何也。《禮·檀弓》吾將安仰。《楚辭·天問》九天之際,安放安屬。
又與焉同。《正字通》安之於焉,猶何之於曷,音別義通。
又姓。《風俗通》漢太守安成,唐安金藏。
又安期,安平,俱複姓。
又州名,春秋時鄖國,漢屬江夏郡,宋改爲安州。
又叶烏前切,音煙。《詩·大雅》執訊連連,攸馘安安。
又叶於眞切,音因。《蘇軾·李仲蒙哀辭》矯矯犖犖,自貴珍兮。欺世幻俗。內弗安兮。
【排】
排【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正韻》步皆切《集韻》《韻會》蒲皆切,音牌。《說文》擠也。一曰推也。《增韻》斥也。《禮·少儀》排闔說屨於戸內者,一人而已矣。《疏》排推門扇也。《史記·樊噲傳》廼排闥直入。
又《魯仲連傳》爲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取也。《前漢·賈誼傳》所排擊剝割,皆眾理解也。
又列也,安置也。《前漢·朱買臣傳》相推排成列中庭拜謁。《莊子·大宗師》安排而去化。
又彭排。軍器也。《釋名》彭旁也。在旁排敵禦攻也。《後漢·袁紹傳》蒙楯而行。《註》楯今之旁排也。
又《集韻》《韻會》步拜切,音憊。排揩,强突也。
又與囊韛通。吹火韋囊也。《後漢·杜詩傳》造水排鑄農器。《註》冶者爲排以吹炭,令激水鼓之。《魏志·韓暨傳》爲監冶謁者,乃作水排,利益三倍於前。《晉書·杜預傳》作人排新器。
又《正韻》薄邁切,音敗。義同。
又叶邊迷切,音鎞。《謝靈運·登石門最高頂詩》心契九秋幹,日翫三春荑。居常以待終,處順故安排。
【金】
金【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今。《易·繫辭註》天地之數,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疏》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爲金。《書·洪範》五行,四曰金,金曰從革。《傳》金可以攺更。《疏》可銷鑄以爲器也。《又》從革作辛。《傳》金之氣味。《疏》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云金之氣味。
又金有五色。《說文》五色金,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煉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爾雅·釋器》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鏐,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傳》金銀銅也。《前漢·食貨志》金有三等,黃金爲上,白金爲中,赤金爲下。《註》白金,銀也。赤金,丹陽銅也。師古曰:金者五色,黃金、白銀、赤銅、靑鉛、黑鐵。
又《公羊傳·隱五年》百金之魚。《註》百金,猶百萬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萬錢矣。《莊子·逍遙遊》不過數金。《註》百金,金方寸,重一斤爲一金。百金,百斤也。《史記·平準書》黃金一斤。《註》索隱曰:如淳云:時以錢爲貨,黃金一斤直萬錢,非也。
又臣瓚云:秦以一鎰爲一金,漢以一斤爲一金,是其義也。董彥遠曰:漢一斤金四兩,直二千五百文。《正字通》或曰古十兩爲一斤。兵法:興師一萬,日費千金。燕昭王以千金養士,皆此數也。非若今人以二十四銖爲一金也。
又樂有八音,一曰金。《左傳·成十二年》金奏作于下。《疏》金奏,擊鐘以爲奏樂之節。金,謂鐘及鎛也。《周禮·春官·鍾師》掌金奏。
又兵也。《禮·中庸》衽金革。《朱註》金戈兵之屬。
又《韻會》軍行鉦鐸曰金。《釋名》金鼓。金,禁也,爲進退之禁也。《前漢·李陵傳》聞金聲而止。《註》金,鉦也。一名鐲。
又黃色也。《前漢·宣帝紀》金芝九莖,產於函德殿銅池中。《註》金芝,色像金也。《李白·宮中行樂詞》柳色黃金嫩。
又堅也。《前漢·司馬相如傳》上金隄。《註》金隄,言水之隄塘,堅如金也。《賈誼·過秦論》金城千里。
又官名。《周禮·秋官》職金掌凡金、玉、錫、石、丹靑之戒令。《魏志·王修傳》行司金中郞將。《唐書·百官志》更金部曰司金。《遼史·國語解》隂山採金置冶採鍊,名山金司。《元史·世祖紀》置淮南淘金司。
又《前漢·百官公卿表》更名執金吾。《註》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古今注》金吾,棒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爲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
又《論語·摘輔象》風后受金法。《註》金法,言能決理是非也。
又地名。《五音集韻》金州,周爲附庸國,魏於安康縣置東梁州,後周攺爲金州。
又《前漢·地理志》金城郡。《註》昭帝始元六年置。應劭曰:初築城得金,故曰金城。臣瓚曰:稱金,取其堅也。《方輿勝覽》楚威王置金陵邑,因其地有王氣,埋金鎮之,故名。
又山名。《廣輿記》在鎮江府城西北江中,唐裴頭陀於此開山得金,故名。
又《述異記》黃金山,生交讓樹。《又》南金山有師子獸。
又臺名。《白帖》燕昭王置千金于臺上,以延天下之士,故謂黃金臺。
又花名。《五代史·附錄》湯城淀池多異花。一曰旱金,大如掌。
又樹名。《洞冥記》影蛾池北有生金樹。破之皮閒有屑,如金而色靑,亦名靑金樹。
又草名。《周禮·春官·鬱人註》鬱金香草,宜以和鬯。
又《拾遺記》祖梁國獻蔓金苔。《正字通》百兩金,藥名。
又《唐本草》牡丹,亦名百兩金。
又古天子號。《帝王世紀》少昊氏以金德王,故號金天氏。
又國號。《金史·太祖紀》國有金水,源產金,故號大金。
又姓。《五音集韻》古天子,金天氏之後。
又漢複姓。金留氏,出《姓苑》。
又書名。《前漢·蕭望之傳》金布令甲。《註》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唐書·藝文志》海蟾子元英還金篇一卷。《宋史·藝文志》叢金訣一卷。
又神名。《前漢·郊祀志》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註》金形似馬,碧形似雞。
又闕門名。《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註》武帝時更名魯班門爲金馬門。
又金精,珠名。見《博雅釋珠》。
又鍾名。《拾遺記》帝顓頊有浮金之鍾。
又星名。《酉陽雜俎》北斗第三星曰視金。《淸異錄》高麗謂星曰屑金。
又金丹。《抱朴子·金丹卷》神人授之金丹仙經。
又石名。《淮南子·地形訓》黃澒五百歲生黃金。《註》澒,水銀也。黃金,石名。
又去聲。《字彙補》音噤。《荀子·解蔽篇》金口閉舌。
又《韻補》叶居良切,音疆。《易林》剛柔相傷,火爛銷金。
【粟】
粟【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涑。《說文》嘉穀實也。《韻會小補》粟爲陸種之首,米之有甲者。《書·禹貢》四百里粟。《周禮·地官》旅師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閒粟。《註》耡粟,民相助作,一井之中所出,九夫之稅粟也。屋粟,民有田不耕,所罰三夫之稅粟。閒粟,閒民無職事者所出,一夫之征粟。《爾雅·釋草註》秫謂黏粟,與穀相似,米黏。北人用之釀酒,其莖稈似禾而粗大。
又地名。《穀梁傳·文十年》及蘇子盟于女粟。《前漢·地理志》左馮翊屬縣粟邑。《註》莽曰粟城。《水經注》睢水,又東逕粟縣。
又水名。《水經注》居庸縣故城,魏上谷郡治,有粟水在焉。
又官名。《史記·孝景紀》更命治粟內史爲大農。
又國名。《北史·魏明帝紀》大延元年八月,粟特國遣使朝貢。
又姓。袁紹魏郡太守粟舉。
又沙謂之粟。《山海經》柜山有英水,中多丹粟。《註》細丹沙如粟也。
又《廣東新語》連山有八排猺,自稱猺丁,曰八百粟。
又叶思積切。《韓愈·進學解》月費俸錢,歲靡廩粟。子不知耕,婦不知織。本作。
【遍】
遍【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與徧同。詳彳部徧字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