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īng][zhōu][shì][mù][guò,guō]
平仄:平平仄仄平
古刹犹如故,轻舟拭目过。
岸低烟影小,林密鸟声多。
花溅游人泪,渔通下里歌。
客心今又起,凭吊寄沧波。
【轻舟】1.轻快的小船。 2.指浮桥。
【拭目】擦亮眼睛。形容殷切期待或注视。
【轻】
輕【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卿。《說文》輕車也。《廣韻》重之對也。
又去聲。《廣韻》虛正切《集韻》《韻會》牽正切《正韻》丘正切,音慶。《集韻》疾也。《左傳·桓十二年》絞小而輕,輕則寡謀。
又《僖三十三年》秦師輕而無禮。
【舟】
舟【未集下】【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正韻》職流切《韻會》之由切,音周。《說文》船也。《釋名》舟言周流也。《易·繫辭》刳木爲舟,剡木爲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書·說命》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楫。《爾雅·釋水》天子造舟。《註》比船爲橋。《又》諸侯維舟。《註》維連四船。《又》大夫方舟。《註》倂兩船。《又》士特舟。《註》單船。《揚子·方言》關西謂之船,關東謂之舟。今吳越皆謂之船。《世本》黃帝臣共鼓貨狄,刳木爲舟。《呂氏春秋》虞姁作舟。《山海經》滛梁生番禺,是始爲舟。《物理論》化〈彳瓜〉作舟。《束皙·發蒙記》伯盆作舟。
又《正韻》載也。
又《韻會》帶也。《詩·大雅》何以舟之,惟玉及瑤,鞞琫容刀。《傳》舟,帶也。
又尊下臺,若今時承槃。《周禮·春官·司尊》春祠夏禴,祼用雞彝鳥彝,皆有舟。《正字通》一說古彝有舟,設而陳之,爲禮神之器。以酌以祼,皆挹諸其中而注之。舟與彝二器相須,猶尊之與壷,缾之與罍。先儒謂舟形如盤,若舟之載物,彝居其上,非也。今考漢敦足舟,花舟,舟之用在于容,非虛設以承彝也。形制詳博古圖。
又地名。《左傳·襄十四年》子囊師于棠,以伐吳。吳人自臯舟之隘要而擊之。《註》臯舟,吳險阨之道。
又《昭十三年》克息舟城而居之。《註》息舟,楚邑。
又《哀二十一年》請除館于舟道。《註》舟道,齊地。
又覆舟,山名。《淮南子·地形訓》維出覆舟。
又官名。《禮·月令》季春之月,令舟牧覆舟,五覆五反。《註》舟牧,主舟之官也。
又姓。《左傳》晉有大夫舟之僑。
又與周通。《周禮·冬官考工記》作舟以行水。《註》故書舟作周。鄭司農云:周當爲舟。
又《韻補》叶陟魚切,音朱。《道藏歌》玉龜七寶林,唱贊願同舟。丹景曜目精,令我心踟躇。
又《詩·大雅》何以舟之。《朱註》之遙反。與下刀叶。
【拭】
拭【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賞職切《集韻》《韻會》設職切,。
【目】
目【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莫六切,音牧。《說文》人眼,象形,重童子也。《春秋元命苞》肝之使也。《韓詩外傳》心之符也。《禮·郊特牲》氣之淸明者也。易說卦離爲目。《註》南方之卦,主視。故爲目。《書·舜典》明四目。《註》廣四方之視,以決天下壅蔽。
又《博雅》視也。凡注視曰目之。《史記·平去楚,渡河,船人疑其有金,目之。
又動目以諭也。《前漢·高帝紀》范增數目羽擊沛公。
又含怒側視也。《周語》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又《小爾雅》要也。《周禮·春官》簭人掌三易,以辨九簭之名,四曰巫目。《疏》是要目之事。
又見也。《公羊傳·桓二年》內大惡諱,此其目言之何遠也。《註》目,見也,斥見其惡也。
又稱也。《穀梁傳·隱元年》段,鄭伯弟也。以其目君,知其爲弟也。《註》謂稱鄭伯。
又條目。《論語》請問其目。《註》條件也。《前漢·劉向傳》校中祕書,各有條目。
又節目。《禮·學記》善問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方氏曰:節則木理之剛,目則木理之精。
又題目。《後漢·許劭傳》曹操微時,常求劭爲己目。《註》命品藻爲題目。《晉書·山濤傳》甄拔人物,各有題目,時稱山公啓事。
又凡目。《周禮·天官·小宰》師掌官成,以治凡。司掌官法,以治目。《公羊傳·僖五年》一事而再見者,前目而後凡也。《春秋·繁露》目者,偏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事也。
又科目。《舊唐書·懿宗紀》以宋震胡德融,考科目舉人。《宋史·選舉志》宋之科目有進土,有諸科,有武舉,常選外又有制科,有童子舉,而進士得人爲盛。
又黃目,周彝名。《禮·明堂位》鬱尊用黃目。
又暉目,鴆鳥也。《淮南子·繆稱訓》暉目知晏。《註》晏,無雲也。天將晏靜,暉目先鳴。
又比目,魚名。不比不行。亦謂之鰈。見《爾雅·釋地》。
又橫目,傅草別名。鬼目,苻草別名。俱見《爾雅·釋草》。
又海外有一目國,一目中其面而居。見《山海經》。
又天目,山名。《元和地志》上有兩峰,峰頂各一池,若天左右目。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河目縣,屬幷州。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目州隷隴右道。
又姓。《潛夫論》目夷氏,子姓,宋微子後。
又目宿,草名。通作。《前漢·西城傳》馬耆目宿。《史記·大宛傳》作苜蓿。
又叶莫筆切,音密。《夏侯湛抵疑》心有窮志,貌有飢色。吝江河之流,不以躍舟船之檝。惜東壁之光,不以寓貧婦之目。
【过】
過【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
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
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
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
又卦名。易大過,小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
又過所也。《釋名》過所至關津以示也。或曰傳轉也,轉移所在,識以爲信。
又國名。《左傳·襄四年》處澆于過。《註》過,國名。東萊掖縣有過鄕。
又㵎名。《詩·大雅》溯其過㵎。
又姓。《後漢·劉陶傳》過晏之徒。《註》過,姓,過國之後。《正韻》經過之過,平聲。超過、過失之過,去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