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
此【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
又《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身】
身【酉集中】【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
又《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又《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
又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
又《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
又《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歡詩》我情與子合,亦如影追身。寢共織成被,絮用同功綿。
【暂】
暫【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藏濫切《集韻》《韻會》《正韻》昨濫切,音鏨。《說文》不久也。《類篇》須臾也。《書·盤庚》暫遇姦宄。《左傳·僖三十三年》婦人暫而免諸國。《註》暫,猶卒也。《五經文字》暫作蹔,訛。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又《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又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又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又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又《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又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双】
双【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韻會》雙,俗作双,非。(雙)《唐韻》所江切《集韻》《韻會》疎江切,音䉶。《說文》隹二枚也。从雔,又持之。《後漢·王喬傳》有雙鳧,從東南飛來。
又《玉篇》兩也。《儀禮·聘禮》凡獻執一雙。
又《玉篇》偶也。《詩·齊風》冠綏雙止。《箋》五人爲奇,而襄公往從而雙之。
又獸名。《山海經》南海之外,赤水之西,流沙之東,有三靑獸相幷,名雙雙。《註》郭璞曰:言體合爲一也。公羊傳所云雙雙而俱至者,蓋謂此也。吳任臣云:獸經曰:文文善呼,雙雙善行。駢志云:雙雙合體,蛩蛩假足。麟書曰:雙雙俱來,孟極是覆。
又鳥名。《公羊傳·宣五年》其諸爲其雙雙而俱至者與。《疏》舊說云:雙雙之鳥,一身二首尾,有雌雄,隨便而偶,常不離散,故以喩焉。○按公羊傳疏與山海經註異。
又《正字通》溫庭筠詩:招客先開四十雙。王弇州註云:雙,五畝也。四十雙,二百畝也。或曰唐書南詔傳:官給田,四雙爲二百畝。
又雲南雜志:俗耕田,三人使二牛,前牽,中壓,後驅,犂一曰爲一雙。
又陶九成輟耕錄,謂一雙爲四畝,佛地以二畝爲一雙,蓋各從其方俗而名之,非有成數也。
又姓。《正字通》南北朝孝子雙泰貞。
又《集韻》朔降切,音淙。偶也。
又叶所終反。《謝惠連·七夕詩》弄杼不成藻,聳轡騖前蹤。昔離秋已兩,今聚夕無雙。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又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又《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又《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又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又《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又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又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又《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又《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又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
【留】
留【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正字通》俗畱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