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染桃花艳芳泽

出自:清代·丁立诚《角花笺歌》

拼音:[hóng,gōng][rǎn][táo][huā][yàn][fāng][zé,shì]

平仄:平仄平平仄平平

金花半角玉版方,曾沐纯庙题奎章。
浙江疆臣拜手献,楮先生侍南书房。
是时遭际重台阁,徵士联吟尽鸿博。
吾杭杭厉本乡亲,如凤之翎麟之角。
百四十年时不同,流落燕台花市中。
世情莫叹薄如此,幸有同声片楮通。
我昔相遇琉璃厂,短幅长笺两心赏。
携归同社赠新诗,首唱铁花老词长。
先生先世尤可详,晋有蚕茧唐硬黄。
百金不许市一纸,江南供奉澄心堂。
碧云春树好颜色,红染桃花艳芳泽
终古家声重洛阳,白州刺史高华职。
有明繁盛宣德年,远族更有侧理笺。
二林家宝不敢秘,亦拜天家赐锦鲜,先生之风无瑕净,老去红颜花掩映。
愿花常好楮国春,我尚依依桑梓敬。
清平四海万千秋,来助人修五凤楼。
新翻花样马一角,快写吉语羊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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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桃花】1.亦作"桃华"。 2.桃树所开的花。 3.形容女子容貌。 4.指桃花马。 5."桃花水"的省称。指春汛。 6.病名。癣的一种。
【花艳】艳丽。
【艳芳】艳丽的花。
【芳泽】1.古代妇女润发用的有香气的油,泛指香气。 2.〈书〉借指妇女的风范、容貌。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红】

紅【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戸公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帛赤白色。《釋名》紅,絳也。白色之似絳者。《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疏》紅,南方閒色。

地名。《左傳·昭八年》大蒐于紅。《註》紅,魯地。

草名。《爾雅·釋草》紅,蘢古。《註》俗呼紅草爲蘢鼓,語轉耳。

《集韻》沽紅切《正韻》古紅切,音公。與功通。《史記·文帝紀》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註》服虔曰:當言大功、小功。

與工通。《前漢·酈食其傳》紅女下機。《註》師古曰:紅,讀曰工。

《集韻》古巷切,音降。絳或作紅。《前漢·外戚恩澤侯表》孝平二十二人,有紅侯。《註》師古曰:疑紅字當爲絳。劉攽曰:今有紅縣,音降。紅亦有降音。

【染】

染【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琰切,音冉。《說文》以繒彩爲色。从水杂聲。徐鍇引裴光遠云:从水,水者所以染。从木,木者桅茜之屬。从九,九者染之數也。《周禮·天官》染人掌染帛。《爾雅·釋器》一染謂之縓,再染謂之赬,三染謂之纁。

柔貌。《詩·小雅》荏染柔木。

《博雅》染耦,和諧也。

姓。《姓譜》晉染閔,五代染于。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豔切,冉去聲。汚也,漬也。《書·胤征》舊染汚俗,咸與維新。《韻會》《周禮》染人有上、去二音。从九會意。俗从丸,非。○按《說文》收水部,今誤入。

【桃】

桃【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刀切,音陶。《說文》果也。《爾雅·釋木》旄,冬桃。榹,山桃。《禮·月令》仲春桃始華。《內則》桃曰膽之。《疏》桃多毛,拭治令靑滑如膽。

桃諸。《王肅云》諸,菹也,今之藏桃也。

《典術》桃,五木之精,仙木也。《禮·檀弓》君臨臣喪,以巫祝桃茢執戈。《左傳·昭四年》桃弧棘矢,以除其災。《後漢·禮儀志》爲桃印,施門戸,以止惡氣。

含桃,櫻桃也。《爾雅》謂之楔。

桃氏,攻金之工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桃氏爲刃。

胡桃。《名物志》謂之羌桃。

銚芅曰羊桃。《爾雅·釋草》萇楚,銚芅。

桃枝,竹名。《爾雅·釋草》桃枝四寸有節。

《本草》豬苓名地烏桃。

桃蟲,鷦也。一名巧婦。《詩·周頌》肇允彼桃蟲,拚飛維鳥。

桃林,地名,在華山東。《書·武成》放牛桃林之野。

老桃,宋地。《左傳·隱十年》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

水名。《山海經》樂遊之山,桃水出焉。

姓。《姓苑》戰國桃應,晉桃豹。

《集韻》他彫切,音祧。長枋,可以持物于器中者。

《集韻》上與切,音墅。抒物器也。

《集韻》直紹切,音趙。與㸠同。《博雅》板也。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艳】

艷【未集下】【色部】康熙筆画:24画部外筆画:18画

《類篇》與豔同。詳豆部豔字註。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泽】

澤【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古文〕㚖《唐韻》丈伯切《集韻》《韻會》《正韻》直格切,音宅。《周語》澤,水之鐘也。《風俗通·山澤篇》水草交厝,名之爲澤。澤者,言其潤澤萬物,以阜民用也。

光潤也。《禮·少儀》澤劒首。

雨澤。《易·夬卦》澤上于天。

德澤。《書·畢命》澤潤生民。

洗濯曰澤。《禮·曲禮》共飯不澤手。《疏》以手宜潔淨,不得臨食始捼莎也。

褻衣曰澤。《詩·秦風》與子同澤。《箋》袴也。

香澤。《梁文帝樂府》八月香油好煎澤。

澤宮。《禮·射儀》必先習射于澤。澤者,所以擇士也。

州名。《韻會》秦上黨郡,隋爲澤州。

《集韻》《正韻》施隻切,音適。與釋同。《詩·周頌》其耕澤澤。《疏》釋釋然土皆解散也。

《集韻》《韻會》《正韻》達各切,音鐸。格澤,星名,音鶴鐸。《史記·天官書》格澤,星如炎火之狀。

《集韻》夷益切,音繹。與醳同。《禮·郊特牲》舊澤之酒。《註》澤,讀爲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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