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头不辨河与星

出自:清代·施朝干《寄汪存南》

拼音:[jǔ][tóu,tou][bù,fǒu][biàn][hé][yǔ,yù,yú][xīng]

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

汪子豪气不可羁,昔我见之青溪湄。
踉跄布袍半碎裂,白眼肯顾膏粱儿。
堆阜峥嵘塞方寸,喑呜万里天风吹。
长江大河入几席,黑龙向人头倒垂。
子遗我书值除夕,反覆展看言数百。
书久未报心茫然,祇恐匆卒孤肝膈。
古来出处各有道,处非远志出小草。
屈原怀石杜甫亡,轻薄为文苦颠倒。
今子纪年逾二十,《齐谐》《博物》堪搜讨。
我年较长逐飞鸿,照镜朱颜难自保。
御沟杨柳春青青,忽思白下烟飘零。
镫船鼓吹歌已矣,夜饮五子谁能醒。
此时张君偕子卧,吾与蔡子行前庭。
郭生自起添炉火,煮茗座上流芳馨。
三更急雨鸣屋角,举头不辨河与星
悲喜变化在俄倾,辞家去里皆伶俜。
吁嗟乎鸡虫得失无休歇,邮良一去骅骝蹶。
劝子孤吟廿四桥,凄凉莫怨扬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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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举】

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也。一曰輿也。《徐曰》輿輦。《增韻》扛也。

挈也。《廣韻》擎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廬人》觴白眼望靑天。

《增韻》立也。《左傳·文元年》楚國之,立也。

言也。《禮·曲禮》主人不問,客不先。

《雜記》過而,猶言也。

動也。《楚語》夫事君者,不爲外內行,不爲豐約。

《韻會》稱也,揚也,拔也。《禮·檀弓》所之於君,以爲大夫土也。

《儒行》懷忠信以待,力行以待取。

皆也。《左傳·哀六年》君書其數。

合也。《史記·刺客傳》韓門扣頭,以向空坐。

行也。《周禮·地官·師氏》凡祭祀賔客,會同喪紀,軍旅王,猶行也。

起也。《晉語》王,興起之王。

《詩·大雅》靡神不,猶宗也。

《禮·王制》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

《儀禮·特牲饋食禮》嗣,猶飮也。

《周禮·地官·司門》凡財物,犯禁者之,沒入官。

《司關》凡貨不出于關者,其貨。《註》從私道出避稅者,則沒其財。

鳥飛也。《論語》色斯。

《儀禮·特牲饋食禮》乃食食。

唐人舉止端麗曰江南子。

《小爾雅》二十四銖曰兩,兩有半曰捷,倍捷曰,三兩。

姓。出《姓苑》。

木名。《山海經》萯山之首,曰敖岸之山,北望河林,其狀如蒨如,櫸柳,大者連抱數仞。

獸名。《山海經》崇吾之山,有獸焉,其狀如禺而文,臂豹虎而善投,名曰父也。

地名。《春秋·定四年》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柏,楚地。

山名。《山海經》讙之山。

《集韻》《韻會》《正韻》。《註》叶去聲。

《集韻》羊諸切,音余。對舉也。

【头】

頭【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投。《說文》首也。《禮·玉藻》頭容直。《釋名》頭,獨也,於體高而獨也。

古者謂一人爲一頭。《春秋元命苞》十紀,其一曰九頭紀,卽人皇氏。人皇兄弟九人故也。

《儀禮·士相見禮》贄,冬用雉,夏用腒,左頭奉之。《註》頭,陽也。《疏》執禽者左首。雉以不可生服,故殺之。雖死猶尚左,以從陽也。

人名。《左傳·僖二十四年》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註》豎,小吏,名頭須。

藥名。《本草綱目》百頭,貫衆也。一名鴟頭。《陶弘景曰》葉似大蕨,毛芒似老鴟頭。

《唐韻》《正韻》古音徒。《古詩》東方千餘騎,夫壻居上頭。何用識夫壻,白馬從驪駒。《王延壽·魯靈光殿賦》上紀開闢,邃古之初。五龍比翼,人皇九頭。

與兜通。《山海經》讙頭國。《註》讙兜,堯臣,有罪投南海而死,帝憐之,使其子居南海而祠之。《博物志》作讙兜國。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辨】

辨【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韻會》牀䏶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

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道德以變說君也。

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姓。

《集韻》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辯上聲。義同。

《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降,不傾側柔媚也。

《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河】

河【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乎哥切《集韻》《韻會》《正韻》寒歌切,音何。水名。《說文》水出敦煌塞外崑崙山,發源注海。《春秋·說題辭》河之爲言荷也。荷精分佈,懷隂引度也。《釋名》河,下也。隨地下處而通流也。《前漢·西域傳》河有兩源,一出蔥嶺,一出于闐。于闐在南山下,其河北流,與蔥嶺河合,東注蒲昌海,潛行地下。南出於積石,爲中國河云。《書·禹貢》導河積石,至于龍門。《爾雅·釋水》河出崑崙,色白,所渠幷千七百一川,色黃,百里一小曲,千里一曲一直。

九河。《書·禹貢》九河旣道。《傳》九河,徒駭一,太史二,馬頰三,覆釜四,胡蘇五,六,絜七,鉤盤八,鬲津九。

三河,謂河南,河北,河東也。《後漢·光武紀》三河未澄,四關重擾。

《小學紺珠》以黃河,析支河,湟中河爲三河。

兩河,謂東河,西河也。《爾雅·釋地》兩河閒曰冀州。

州名。《廣輿記》古西羌地,秦漢屬隴西,唐曰河州,明置河州衞。

梗河。星名。《甘氏星經》梗河三星,在大角帝座北。

銀河,天河也。

《趙崇絢雞肋》道家以目爲銀河。

酒器也。《乾子》裴鈞大宴有銀河,受一斗。

淘河,鳥名。見《爾雅·釋鳥註》。

姓,明河淸,長沙人。字从月从㢲作。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星】

星【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腥。《說文》萬物之精,上爲列星。从晶生聲。一曰象形。从口。古口復注中,故與日同。《釋名》星,散也,列位布散也。《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傳》星,四方中星。

《洪範》五紀,四曰星辰。《傳》二十八宿迭見,以敘節氣。《又》庶民惟星,星有好風,星有好雨。《傳》星,民象,箕星好風,畢星好雨。《史記·天官書》星者,金之散氣。《註》五星五行之精,衆星列布,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行,各有所屬。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前漢·天文志》經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七十八名,積數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國官宮物類之象。《淮南子·天文訓》日月之淫氣精者爲星辰。

星星,猶點點也。《謝靈運詩》星星白髮垂。

草名。戴星、文星、流星,皆穀精草別名。《本草綱目》此草生穀田中,莖頭小白花,點點如亂星。

姓。《廣韻》《羊氏家傳》曰:南陽太守羊續,娶濟北星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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