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留遗爱

出自:清代·陆奎勋《尝陈豆》

拼音:[zhí][wù][liú][yí][ài]

平仄:平仄平平仄

蚕眠非我土,豆荚忽尝新。
实少腹犹果,沙迟醉几巡。
名齐金氏薯,味敌陆家莼。
植物留遗爱,农歌久未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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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植物】生物的一大类。绝大多数有叶绿素,通过光合作用,用无机物制造有机养料。分低等植物(包括藻类、菌类、地衣等)和高等植物(包括苔藓类、蕨类和种子植物等)。已知约四十万种。
【留遗】1.留给;留存。 2.留存下来的事物。
【遗爱】1.谓遗留仁爱于后世。 2.指留于后世而被人追怀的德行﹑恩惠﹑贡献等。 3.指有古人高尚德行﹑被人敬爱的人。 4.爱未遍及;偏爱。 5.谓抛弃亲爱之人。 6.指死者遗留下的所爱的人或物。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植】

植【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常職切《集韻》《韻會》《正韻》丞職切,音殖。《說文》戸植也。《爾雅·釋宮》植謂之傳,傳謂之突。《疏》植謂戸之維持鏁者也,植木爲之。

名傳。亦名突。

《玉篇》根生之屬曰植。《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山林,其植物宜皁物。二川澤,其植物宜膏物。三丘陵,其植物宜覈物。四墳衍,其植物宜莢物。五原隰,其植物宜叢物。《註》謂櫟、楊、柳、李、梅、王棘、萑葦之屬。

樹立也。《左傳·襄三十年》鄭子產曰:亡國也,其君弱植。《正義》草木爲植,物植爲樹,君志弱不樹立也。《周禮·地官》大田獵則萊山田之野,植虞旗于中。

《集韻》《類篇》逐力切,音直。立也。《詩·商頌》植我鼗鼓。

《唐韻》《集韻》《韻會》直吏切,音緻。《博雅》槌也。

《韻會》種也。

懸蠶薄柱。《禮·月令》季春具曲植。

枝榦之屬曰植。《周禮·大司馬》大役與慮事,屬其植。《註》植築城楨也。

將領主帥監作者謂之植。《左傳·宣二年》宋華元爲植巡功。

倚也。《論語》植其杖而芸。

通置。《書·金縢》植璧秉珪。

《集韻》時吏切,音侍。《賈誼·弔屈原文》方正倒植。

《正韻》直意切。義同。

【物】

物【巳集下】【牛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文弗切《集韻》《韻會》《正韻》文拂切,音勿。《說文》萬物也。牛爲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从牛。勿聲。《玉篇》凡生天地之閒,皆謂物也。《易·乾卦》品物流形。

《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周禮·天官·大宰》九貢,九曰物貢。《註》物貢,雜物,魚鹽橘柚。

《玉篇》事也。《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疏》物,事也。《禮·哀公問》敢問何謂成身,孔子對曰:不過乎物。《註》物,猶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鄕三物敎萬民,而賔興之。

《詩·小雅》比物四驪。《傳》物,毛物也。《又》三十維物,爾牲則具。《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註》謂毛色也。

《夏官·校人》凡軍事,物馬而頒之。《疏》物卽是色。《楚語》毛以示物。

《周禮·地官·卝人》若以時取之,則物其地,圖而授之。《註》物地,占其形色,知鹹淡也。草人,以物地相其宜而爲之種。《左傳·昭三十二年》物土方。《註》物,相也,相取土之方面。

《玉篇》類也。《左傳·桓六年》丁卯,子同生。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註》物,類也。謂同日。

《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疏》物者,財也。以三酒所成有時,故豫給財,令作之也。

《周禮·地官·司門》幾出入不物者。《註》不物,衣服視占不與衆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者。

《周語》神之見也,不過其物。《註》物,物數也。

《廣韻》旗名。《周禮·春官·司常》雜帛爲物。

叶去聲。《唐韻正》符沸反。《揚子·太玄經》人人物物,各由厥彙。《阮籍·東平賦》及至分之國邑,樹之表物,四時儀其象,隂陽暢其氣。

叶微律切。《班固·東都賦》指顧倏忽,獲車己實。樂不極盤,殺不盡物。

叶微月切。《蘇軾·四達齋銘》孰如此閒,空洞無物。戸牖盍開,廓焉四達。達,陀悅切。

【留】

留【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正字通》俗畱字。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爱】

愛【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同㤅。仁之發也。从心旡聲。

親也,恩也,惠也,憐也,寵也,好樂也,吝惜也,慕也,隱也。

《孝經·諫諍章疏》愛者,奉上之通稱。

《諡法》嗇於賜與曰愛。

姓。宋刺史愛申。

叶烏胃切,音穢。《詩·小雅》心乎愛矣,遐不謂矣。《楚辭·九章》世溷濁莫吾知,人心不可謂兮。知死不可讓,願勿愛兮。《袁宏·名臣贊》滄海橫流,玉石同碎。達人兼善,廢已存愛。《謝瞻·答靈運詩》尋塗塗旣睽,卽理理已對。絲路有恆悲,矧乃所在愛。小篆作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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