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人事周且详

出自:清代·郭柏荫《蔡江门先生墨迹》

拼音:[chǔ,chù][fēn,fèn][rén][shì][zhōu][qiě,jū][xiáng,yáng]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平

妖星紫暗亘天起,电扫荆襄数千里。
抚军仓卒去长沙,年少推官独料理。
推官虽少能爱民,裹创散饷同艰辛。
民恋推官不忍去,死守孤城撄贼怒。
孤城易破心不降,奋身骂贼贼惊仆。
贼能推刃公袒胸,捐生就义何从容。
理灵坡下一抔土,血花溅草香蒙茸。
若辈纷纷但学走,朝禄可怜养刍狗。
万事何如一死难,南八男儿真不朽。
精灵在天为尾箕,可但文章丽奎斗。
此书娓娓道家常,处分人事周且详
篇终数语致慷慨,城存兴存亡兴亡。
想当磨墨盾鼻上,羽书旁午犹神王。
健毫著纸飞不停,天马行空龙滚浪。
沧桑二百余年多,鬼物守护神总呵。
后生得见亦眼福,文琴谢砚同摩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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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处分】1.处置;安排: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 2.处罚;惩罚:刑事处分|给予警告处分。
【人事】1.人情世事:人事变迁|年纪尚幼,还不解人事|人事无涯生有涯。引申为意识的对象:已经昏迷了,人事不省。 2.人力所及所为:匪独天时,亦由人事|地有肥硗、雨露之养,人事之不齐也。 3.请托、应酬之事:不务学业,竞于人事。也指赠送的礼物:有什么人事送与老爷|这点人事权且收下。 4.指男女情欲之事:年纪渐长,已晓人事。 5.官员任免升降之事。现指对工作人员管理、使用、考核、奖惩等工作:人事更动|人事局。 ⑥人际关系:人事纠纷|处理好人事关系。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姓。明人傑。

左人,聞人,俱複姓。

《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事】

事【子集上】【亅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叓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

《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

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叶詩紙切,音始。《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叶疎語切,書上聲。《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叶常御切,音樹。《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

【周】

周【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州。《廣韻》徧也。《易·繫辭》知周乎萬物。

至也。《書·泰誓》雖有周親,不如仁人。《傳》周,至也。

忠信也。《書·太甲》自周有終。《傳》用忠信有終也。《詩·小雅》行歸于周。《論語》君子周而不比。《註》忠信爲周,阿黨爲比。

終也。《左傳·昭二十年》以周事子。《註》周,猶終竟也。

《說文》密也。《管子·樞言篇》先王貴當貴周,周者不出于口,不見于色,一龍一蛇,一日五化,之謂周。《註》深密不測,故周也。

曲也。《詩·唐風》生于道周。《傳》周,曲也。

《詩·周南疏》周,代名,其地在岐山之陽,漢屬扶風美陽縣。

《廣韻》備也。《前漢·路溫舒傳》鍛錬而周內之。《註》晉灼曰:精熟周悉,致之法中也。

《廣韻》周帀也。《前漢·劉向傳》周回五里有餘。《韻會》俗作週,非。

鳥名。《爾雅·釋鳥》巂周。《疏》今謂之子規。

《韓非子·說林篇》鳥有周周者,重首而屈尾,將欲飮于河則必顚,乃銜其羽而飮之。一作翢。

不周,山名,在崑崙。《屈原·離騷》路不周以左轉兮。

風名。《白虎通》西北曰不周風。不周者,不交也,言隂氣未合化也。

陽周,平周,定周,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郡陽周縣,西河郡平周縣,鬰林郡定周縣。

姓。《廣韻》本自周平王子,別封汝川,人謂之周家,因氏焉。

魏獻帝次兄普氏,後攺爲周氏。

複姓,魏初徴士燉煌周生烈。

與賙通。《論語》君子周急不繼富。《孟子》君之於氓也,固周之。

叶市朱切,音殊。《季歷哀慕歌》梧桐萋萋,生于道周。宮榭徘徊,臺閣旣除。

【且】

且【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跙。借曰之辭。《論語》且予之類是也。

未定之辭。《禮·檀弓》曾子曰:祖者,且也。且胡爲其不可以反宿。

又也。《詩·小雅》君子有酒,多且旨。

此也。《詩·周頌》匪且有且。《傳》非獨此處有此稼穡之事也。

姑且也。《詩·唐風》且以喜樂。

將也。《史記·項羽紀》范增謂項莊曰:若屬且爲所鹵。

苟且也。《莊子·庚桑楚》老子語南榮趎曰:與物且者,其身不容,焉能容人。《註》且者,姑與物爲雷同,而志不在也。

姓。宋且謹修,明且。俗誤讀苴。

通作俎。薦牲具。祭祀燕饗用之。

《集韻》《韻會》《正韻》子余切,音疽。《說文》薦也。

同趄。行不進也。《易·夬卦》其行次且。別作趦趄。

多貌。《詩·大雅》籩豆有且。

蝍蛆亦曰卽且。《史記·龜筴傳》騰蛇之神,而殆於卽且。

《爾雅·釋天》六月爲且。《郭註》闕詁。或云:一作焦月。六月盛熱,故曰焦。

巴且,見《司馬相如賦》。《史記》作猼且,卽巴焦。

語餘聲。《詩·鄭風》士曰旣且。《朱傳》音疽。語辭,與乃見狂且,其樂只且,匪我思且,椒聊且,曰父母且,諸且字皆語餘聲。

《集韻》《韻會》《正韻》叢租切。與徂同,往也。

《韻會》七序切,徐去聲。恭敬貌。《詩·周頌》有萋有且。《正字通》《說文》且从几,足有二橫。一,地也。象藉於地形。音阻。阻詛諧且爲聲,餘義皆假借。孫愐譌用子余切。《韻會》馬韻且引《說文》義同俎,譌轉魚韻,爲孫切所蔽,音同疽,音義相矛盾。

俎本作且,且字借義旣廣,故別加半肉作俎以別之。

【详】

詳【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似羊切《集韻》《韻會》《正韻》徐羊切,音翔。《說文》審議也。《玉篇》審也,論也,諟也。《增韻》語備也。《書·蔡仲之命》詳乃視聽。《傳》審也。《詩·衞風》中冓之言,不可詳也。《傳》詳言之也。《穀梁傳·襄二十九年》詳其事,賢伯姬也。《史記·封禪書》其詳不可得而記聞。《前漢·儒林傳》詳延天下方聞之士。《註》詳,悉也。

善也。《易·大壯》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疏》詳者,善也。進退不定,非爲善也。《釋文》王肅作祥。《左傳·成十六年》詳以事神。《註》詳,祥也。

善用心曰詳。《公羊傳·宣十二年》不赦不詳。

官名。《宋史·職官志》檢詳官,熙寧四年置。

《金史·百官志》鎭撫邊民之官曰詳穩,踵遼官名也。

通作翔。《前漢·西域傳》道里遠近翔實矣。《師古註》翔,與詳同。假借用耳。

《廣韻》與章切《集韻》余章切《正韻》移章切,。《字彙》譌作詳,列六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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