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杖分尝?蓿柈

出自:清代·邵堂《呈李许斋师 其二》

拼音:[zhuàn][zhàng][fēn,fèn][cháng][xù][pán,bàn]

平仄:仄仄平平仄平

剪茅小筑十弓宽,撰杖分尝?蓿柈
家本长贫非宦拙,子因晚得当孙看。
汗青绝业今原少,清白循声古亦难。
七十县车成例在,未应蓑笠把渔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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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撰杖】1.见"撰杖捧履"。 2.执教。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撰】

撰【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雛莞切《集韻》《韻會》雛綰切《正韻》雛產切,饌上聲。具也。《增韻》造也。

則也。《易·繫辭》以體天地之撰。《朱子·本義》撰猶事也。《論語》異乎三子者之撰。

撰,述也。屬辭記事曰撰。《唐書·百官志》史館修撰掌修國史。或作篹。

《唐韻》仕免切《集韻》《韻會》《正韻》雛免切,音譔。讀若孱上聲。義同。通作譔。

作僎。

持也。《禮·曲禮》君子欠伸撰杖屨。

《集韻》《韻會》雛戀切《正韻》除戀切,音饌。義同。

集也。亦述也。《歐陽修詩》任君居太原,白首勤著撰。閉戸不求聞,忽來誰所薦。

《集韻》《韻會》《正韻》須兗切。與選同。遣也。一曰擇也。《周禮·夏官·大司馬》羣吏撰車徒。《釋文》息轉反。《禮·內則》栗曰撰之。《疏》數數布揀撰省視之。

白撰,貨貝名。《前漢·食貨志》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名白撰,直三千。

《集韻》須絹切,音。亦與選同。

損管切。與算同。數也,計也。《周禮·撰車徒註》撰讀曰算,謂數擇之也。

【杖】

杖【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音杖。《說文》所以扶行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

《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鄕,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

《禮·喪服小記》父喪苴杖竹也,母喪削杖桐也。

木梃也。《家語》舜事瞽瞍,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

《方言》矜謂之杖,謂戈戟柄也。《呂覽·貴已篇》操杖以戰。

《爾雅·釋草》蒤,虎杖。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丈去聲。持也。與仗同。《書·牧誓》王左杖黃鉞。

憑倚也。《左傳·襄八年》杖信以待晉。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尝】

嘗【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音常。《說文》口味之也。从旨,尙聲。《詩·小雅》嘗其旨否。《前漢·郊祀志》百鬼迪嘗。《註》師古曰:嘗謂歆饗也。

《廣韻》試也。《戰國策》疑則少嘗之。《史記·越世家》請試嘗之。

《張耳餘傳》先嘗秦軍。

《廣韻》曾也。《論語》嘗從事於斯矣。

《玉篇》祭也。《爾雅·釋天》秋祭曰嘗。《註》嘗新穀。《詩·小雅》禴祠烝嘗。

《廣韻》姓也。《風俗通》孟嘗君之後。《玉篇》同甞。《集韻》或作。

【蓿】

蓿【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息逐切,音肅。苜蓿,見苜字註。《漢書》作宿。

【柈】

柈【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薄官切《集韻》《正韻》蒲官切,音槃。《墨子·帝堯篇》書名竹帛琢戒杅柈。《杜甫·十月一日詩》焦糖幸一柈。

《類篇》普半切,音判。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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