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ī][zé][zhuó][mù]
平仄:平平平仄
南山有鸟,自名啄木。
饥则啄木,暮则巢宿。
无干于人,唯志所欲。
性清者荣,性浊者辱。
【啄木】即啄木鸟。
【饥】
饑【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玉篇》紀衣切,音機。《說文》穀不熟爲饑。从食幾聲。餘詳飢字註。
【则】
則【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側。《說文》則等畫物也。从刀貝。貝,古之物貨也。《徐曰》則,節也。取用有節,刀所以裁制之也。
又《玉篇》法也。《爾雅·釋詁》則,常也。《疏》謂常禮法也。《周禮·天官·冢宰》以八則治都鄙。《鄭註》則,法也。
又《增韻》凡制度品式皆曰則。《書·說命》明哲實作則。
又天理不差曰則。《易·乾卦》乃見天則。《詩·大雅》順帝之則。
又法其可法者曰則。《書·無逸》繼自今嗣王,則其無淫于觀,于逸,于遊,于田。《註》戒成王效法文王也。《詩·小雅》君子是則是傚。
又《周禮》五命賜則註:地未成國之名。
又夷則,七月律名。《前漢·律歷志》則,法也。言陽氣法度,而使隂氣夷當傷之物。
又《韻會》助辭,又然後之辭。《論語》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啄】
啄【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竹角切,音涿。《說文》鳥食也。《廣韻》鳥啄也。《詩·小雅》率場啄粟。《戰國策》俛啄蚉䖟而食之。《集韻》通作噣。《韻會》通作啅。
又剝啄。《韓愈·剝啄行》剝剝啄啄,有客至門。我不出應,客去而嗔。
又《廣韻》丁木切《集韻》都木切,音豰。義同。《集韻》咮也。《易林》鳧得出沒,喜笑自啄。毛羽悅澤,利以攻玉。
又《廣韻》啄木鳥。
又《正韻》職救切,音晝。與咮噣同。《韓詩外傳》鳥之美羽句啄者,鳥畏之。《前漢·東方朔傳》尻益高者,鶴俛啄也。《註》師古曰:啄音竹救反。
【木】
木【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順之謂也。《禮·月令》某日立春,盛德在木。《疏》春則爲生,天之生育,盛德在於木位。
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太師》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木,柷敔也。
又質樸。《論語》剛毅木訥近仁。
又木彊,不和柔貌。《前漢·周勃傳》勃爲人木彊敦厚。
又析木,星次。《爾雅·釋天》析木謂之津。
又姓。《統譜》漢木仁,晉木華。
又百濟八姓,一曰木氏。
又複姓,端木。
又叶末各切,音莫。《馬融·廣成頌》隂慝害作,百卉畢落。林衡戒田,焚林柞木。《韻會》从丨。丨,古本切。非从亅。亅,其月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