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uí][yǐn][hé][biān][gǔ,gū]
平仄:平仄平平平
畿邦初占地,朝议又兴屯。
谁引河边骨,来依楼上魂。
畏兵穿小户,避赋去颓垣。
舅氏今垂老,荒尊到古原。
【引河】用人工导引黄河之水。后泛称人工开挖的支流。
【谁】
誰【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五音集韻》是爲切《玉篇》是推切,音垂。《說文》何也。《玉篇》不知其名也。《易·同人》出門同人。
又誰咎也。《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左傳·隱元年》其誰曰不然。《老子·道德經》吾不知誰之子。《莊子·天運篇》子生,五月而能言,不至乎孩而始誰。《註》未至孩童,便知人之姓名爲誰。
又《爾雅·釋訓》誰昔昔也。《詩·國風》誰昔然矣。《傳》猶言疇昔也。郭璞曰:誰,發語辭。
又《正韻》誰何,詰問也。《前漢·賈誼傳》利兵而誰何。《師古註》問之爲誰也。
又《前漢·五行志》大誰卒。《師古註》主問非常之人,云姓名是誰也。大誰,本以誰何稱,因用名官,有大誰長。卒者,長所領士卒也。
又姓。《萬姓統譜》誰龍,明正德閒九江府照磨。
又《讀書通》通作孰,引《莊子·列禦》莫覺莫悟,何相孰也。
又通作疇。引《書·舜典》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卽孰若,與誰同。
又《韻會》亦作譙。《史記·衞綰傳》不譙呵綰。《註》責讓也。譙,音誰,呵,音何。《漢書》作孰何。李奇曰:孰誰也。何,呵也。師古曰:不誰何者,猶言不借問耳。《集韻》或作唯。
【引】
引【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㧈《唐韻》余忍切《集韻》《韻會》《正韻》以忍切,音蚓。《說文》開弓也。《徐鉉曰》象引弓之形。《周禮·冬官考工記》維體防之,引之中參。
又《廣雅》演也。《易·繫辭》引而伸之。
又《爾雅·釋詁》長也。《釋訓》子子孫孫引無極也。《書·梓材》引養引恬。
又相牽曰引。《禮·檀弓》喪服,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引而進之也。《註》牽引進之,同于己子。《史記·秦始皇紀》諸生轉相告引。
又《集韻》導也。《史記·韓長孺傳》奉引墮車,蹇。《註》爲天子導引而墮車,跛。
又卻也。《禮·玉藻》侍坐,則必退席。不退,則必引而去君之黨。《註》引,卻也。
又相薦達曰引。《史記·魏其侯傳》兩人相爲引重。《註》相薦達爲聲勢。《後漢·張皓王龔傳論》顯登者以貴塗易引。
又服氣法曰道引。《莊子·刻意篇》道引之士,養形之人。《史記·留侯世家》道引不食穀。
又治疾法有撟引。《史記·扁鵲傳》鑱石撟引。《註》謂爲按摩之法,夭撟引身,如熊顧鳥伸也。
又十丈爲引。《前漢·律歷志》其法用竹爲引,高一分,廣六分,長十丈。引者,信也。《註》信讀曰伸,言其長。
又《廣韻》《正韻》羊晉切《集韻》《韻會》羊進切,蚓去聲。《集韻》牽牛綍也。《禮·檀弓》弔於葬者,必執引。《疏》引,柩車索也。
又《集韻》一曰曲引。《蔡邕·琴操》有思歸引。
又引古作。
【河】
河【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乎哥切《集韻》《韻會》《正韻》寒歌切,音何。水名。《說文》水出敦煌塞外崑崙山,發源注海。《春秋·說題辭》河之爲言荷也。荷精分佈,懷隂引度也。《釋名》河,下也。隨地下處而通流也。《前漢·西域傳》河有兩源,一出蔥嶺,一出于闐。于闐在南山下,其河北流,與蔥嶺河合,東注蒲昌海,潛行地下。南出於積石,爲中國河云。《書·禹貢》導河積石,至于龍門。《爾雅·釋水》河出崑崙,色白,所渠幷千七百一川,色黃,百里一小曲,千里一曲一直。
又九河。《書·禹貢》九河旣道。《傳》九河,徒駭一,太史二,馬頰三,覆釜四,胡蘇五,六,絜七,鉤盤八,鬲津九。
又三河,謂河南,河北,河東也。《後漢·光武紀》三河未澄,四關重擾。
又《小學紺珠》以黃河,析支河,湟中河爲三河。
又兩河,謂東河,西河也。《爾雅·釋地》兩河閒曰冀州。
又州名。《廣輿記》古西羌地,秦漢屬隴西,唐曰河州,明置河州衞。
又梗河。星名。《甘氏星經》梗河三星,在大角帝座北。
又銀河,天河也。
又《趙崇絢雞肋》道家以目爲銀河。
又酒器也。《乾子》裴鈞大宴有銀河,受一斗。
又淘河,鳥名。見《爾雅·釋鳥註》。
又姓,明河淸,長沙人。字从月从㢲作。
【边】
邊【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5画
〔古文〕眠切,音編。《玉篇》畔也,邊境也。《禮·玉藻》其在邊邑。《註》邊邑,九州邊鄙之邑。《左傳·成十三年》蕩搖我邊疆。
又《正韻》旁近也。《前漢·高帝紀》齊邊楚。
又側也。《禮·檀弓》齊衰不以邊坐。《疏》喪服宜敬,起坐宜正,不可著齊衰而偏坐也。
又邊璋,半文飾也。《周禮·冬官考工記》邊璋七寸。
又姓。周大夫邊伯之後。南唐有邊鎬。《說文》作。
【骨】
骨【亥集上】【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古忽切《集韻》吉忽切,音汨。《說文》肉之覈也。《釋名》骨,滑也。骨堅而滑也。《靈樞經》腎主骨,張筋化髓榦,以立身。《周禮·天官·疾醫》以酸養骨。《註》酸木味,木根立地中似骨。《疏》謂似人之骨立肉中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屬天,淸而散。屬地,濁而聚。
又牲骨。《禮·祭統》凡爲俎者,以骨爲主。《儀禮·鄕射禮註》以骨名肉,骨貴也。
又姓。《隋書·骨儀傳》骨儀,京兆長安人。
又《唐書·東夷傳》新羅,其族名第一骨,第二骨,以自別。
又苦骨,苦參別名。
又多骨,白荳別名。見《本草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