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
乱【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6画
《正字通》俗亂字。(亂)〔古文〕鑾去聲。紊也。《爾雅·釋詁》亂,治也。《說文》从乙。乙,治之也。《玉篇》理也。《書·臯陶謨》亂而敬。《孔傳》有治而能敬謹。
又《盤庚》亂越我家。《梓材》厥亂爲民。《洛誥》四方迪亂,亂爲四輔。《立政》丕乃俾亂之類,皆訓治也。
又不治也,凡事物不理皆曰亂。《爾雅·釋訓》夢夢,訰訰,亂也。《書·周官》制治於未亂。《周禮·地官》司虣掌憲巿之禁令,禁其鬥囂與其虣亂。
又兵寇也。
又事未定之時。《禮·檀弓》仲梁子曰:夫婦方亂。《註》喪次男女哭位未成列也。
又樂之卒章曰亂。《論語》關雎之亂。
又古賦末皆有亂,總一賦之終,發其要指也。
又《爾雅·釋水》水正絕流曰亂。《註》橫流而濟之也。《書·禹貢》亂于河。《詩·大雅》涉渭爲亂。
又《韻補》叶力眷切,音戀。《揚雄·交州牧箴》周公攝胙,白雉自獻。昭王陵遲,周室昏亂。
又叶力敬切,夌去聲。《揚戲李正方贊》不協不和,忘節言亂。疾終惜始,實惟厥性。(亂)
【定】
定【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徑切,庭去聲。《說文》安也。《增韻》靜也,正也,凝也,決也。《易·說卦》天地定位。《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禹貢》震澤底定。
又《禮·王制》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註》謂各署其所長也。
又止也。《書·洛誥》公定,予往已。《註》成王欲周公止洛,自歸往宗周也。
又《儀禮·鄕飮酒禮》羹定。《註》定猶熟也。《疏》熟卽止,故以定言之。
又《諡法》純行不差,安民法古,曰定。
又州名。漢中山郡,唐改定州,以安定天下爲名。
又丘名。《爾雅·釋丘》左澤曰定。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丁定切,音訂。營室星也。《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註》定星昏而正中,於是時可以營制宮室,故謂之營室。孫炎曰:定,正也。一曰定謂之耨。
又《詩·周南》麟之定。《註》定,額也。
又《禮·禮器》羹定詔於堂。《註》羹,肉湆。定,熟肉。
又《爾雅·釋器》斪斸謂之定。《郭註》鋤屬也。
又叶唐丁切,音庭。《詩·小雅》亂靡有定。叶下寧成。
又《韻會》古通正。亦作奠。引周禮瞽矇世奠繫,奠讀爲定,謂帝繫,諸侯世本之屬。
【收】
收【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㧃《唐韻》式周切《集韻》尸周切,音荍。《說文》捕也。《五經文字》作収,訛。《詩·大雅》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傳》收,拘收也。
又《詩·周頌》我其收之。《傳》收,聚也。
又《禮·玉藻》有事則收之。《疏》當有事之時,則收斂之。
又《左傳·襄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註》收,取也。
又《戰國策》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註》收,猶息也。
又《博雅》收,振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洩。《朱傳》振,收也。
又車軫也。《詩·秦風》小戎俴收。《傳》收,軫也。
又夏冠名。《儀禮·士冠禮》周弁,殷冔,夏收。《註》收,言所以收斂髮也。
又神名。《禮·月令》其神蓐收。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舒救切,音狩。獲多也。《禮·月令》農事備收。《釋文》收,如字,又守又反。
又《易·井卦》井收勿幕。《疏》凡物可收成者,則謂之收。《朱子·本義》收,汲取也。詩救反,又如字。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又《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又《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又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又《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又《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骸】
骸【亥集上】【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戸皆切《集韻》《韻會》《正韻》雄皆切,音諧。《說文》脛骨也。《博雅》骨也。《左傳·宣十五年》析骸以爨。《莊子·逍遙遊》百骸九竅六藏,賅而存焉。
又《德充符》直寓六骸。《釋文》手足首身也。
又《集韻》柯開切,音該。與胲同。《類篇》足大指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