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uǐ][zhài][qí][qiāng][xié,jiā]
平仄:仄仄平平平
昨日监豪泷,今日浈阳峡。
鲛宫一线开,象齿千行插。
山根筋骨竖,水寨旗枪挟。
河走昆仑脊,剑拔茱萸匣。
撩倒云气惨,威迟林影狭。
蛟螭锁寒井,虎兕闭幽柙。
地肤赘悬疣,天车拥大翣。
野猿啼长夜,飞隼碍高硖。
险疑巨灵擘,阴畏山鬼掐。
白乳鸊鹈膏,碧藓蠀蛦甲。
浮烟带海腥,微卵愁山压。
蹉跎拟归休,凉风吹白祫。
【水寨】1.亦作"水砦"。 2.水边用于防卫的栅栏﹑营垒。
【旗枪】1.亦作"旗鎗"。 2.旗与枪。战争的工具。 3.旗杆端。 4.绿茶名。由带顶芽的小叶制成。茶芽刚刚舒展成叶称旗﹐尚未舒展称枪﹐至二旗则老。参阅宋王得臣《麈史》卷中。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寨】
寨【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豺夬切《集韻》《韻會》士邁切《正韻》助邁切。與砦同。《廣韻》山居以木柵。《集韻》籬落也。或作柴,柴柵。通作寨塞,羊栖宿處也。
又《廣韻》蘇則切《正韻》《韻會》悉則切,音塞。安也。
【旗】
旗【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奇。《說文》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釋名》熊虎爲旗,軍將所建,象其猛如虎,與衆期其下也。《周禮·春官·司常》熊虎爲旗。《又》師都建旗。《註》畫熊虎者,鄕遂出軍賦,象其守猛莫敢犯也。
又《左傳·閔二年》佩衷之旗也。《註》旗,表也。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東北曲十二星曰旗。《註》兩旗者,左旗九星,在河鼓左也。右旗九星,在河鼓右也。皆天之鼓旗,所以爲旌表。
又姓。《廣韻》齊卿子旗之後,漢有九江太守旗光。
又與箕同。《荀子·富國篇》則國安於盤石,壽於旗翼。《註》旗,讀爲箕。箕翼,二十人宿名。
又《韻補》叶渠尤切。《班固·西都賦》乗輚輅,登龍舟,張鳳蓋,建華旗。○按《說文》旗从㫃其聲,訓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也。旂从㫃,斤聲,訓旗有衆鈴以令衆也。分旗,旂爲二。《正字通》云:周禮九旗所畫異物,所建異名,各有等差。雖旌旄之通稱,而制度自別,未可合爲一也。
【枪】
槍【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七羊切《集韻》《韻會》《正韻》千羊切,音鏘。《說文》距也。《周禮·秋官·職金》國有大故,而用金石,則掌其令。《註》用金石者,作槍雷椎椁之屬。《揚雄·長楊賦》木雍槍纍,以爲儲胥。
又《玉篇》木兩頭銳也。《類篇》剡木傷盜曰槍。
又曰器也。見槈字註。
又抵也。《前漢·路溫舒傳》見獄吏,則頭槍地。
又《前漢·天文志》紫宮左之星曰天槍。
又姓。《姓苑》漢槍傳。
又《集韻》《韻會》楚耕切《正韻》抽庚切,音崢。《爾雅·釋天》彗星爲欃槍。亦叶音鏘。《宋·謝瞻·張子房詩》婉婉幙中畫,輝輝天業昌。鴻門銷薄蝕,垓下隕欃槍。
【挟】
挾【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胡頰切《集韻》《韻會》檄頰切,音協。《說文》俾持也。《增韻》帶也,掖也。一曰輔也。《詩·大雅》旣挾四鍭。《儀禮·鄕射禮》兼挾乗矢。《註》方持弦矢曰挾。古文作接。《齊語》挾其槍刈耨鎛,以旦莫從事於田野。《註》在掖曰挾。
又《爾雅·釋言》藏也。《前漢·惠帝紀》除挾書律。《註》秦律,敢有挾書者族。
又《廣韻》懷也,護也。《孟子》不挾長,不挾貴。《朱註》挾者,兼有而恃之之稱。
又會也。《晉語》遇兆挾以銜骨,齒牙爲猾。
又《揚子·方言》挾斯,敗也。南楚凡人貧,衣被醜弊,或器物弊,謂之挾斯。
又《集韻》尸牒切,音蜨。亦持也。《左傳·宣十二年》三軍之士,皆如挾纊。
又《集韻》訖洽切《正韻》古洽切,與夾同。亦持也。
又《集韻》《韻會》子洽切,音啑。
又《集韻》吉協切,音頰。
又作荅切,音匝。義同。或作抸。
又《集韻》《韻會》卽協切。與浹通。《詩·大雅》使不挾四方。《傳》挾,達也。《疏》挾者,周匝之義,故爲達。《周禮·天官·大宰》縣治象之灋于象魏,挾日而斂之。《註》從甲至甲謂之挾日,凡十日。《釋文》又作浹。《荀子·禮論篇》方皇周挾。《註》挾讀爲浹。匝也。
又《正韻》卽涉切,音接。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