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iān][lín][shì][yè,xié][yī][fēn,fèn][hóng,gōng]
平仄:平平仄平平平平
幽栖屏迹小村中,风景依稀柳市同。
蔬圃秋声瓜架雨,草桥野色藕池风。
喧阗腰鼓迎田祖,酩酊肩衣散社翁。
最爱山前霜信早,千林柿叶一分红。
【柿叶】1.柿树的叶子。经霜即红。诗文中常用以渲染秋色。 2.《新唐书·文艺传中·郑虔》:"虔善图山水,好书,常苦无纸,于是慈恩寺贮柿叶数屋,遂往日取叶肄书,岁久殆遍。"后常用"书柿叶"为勤苦习字的典故。 3.绫名。
【一分】1.整体分为若干分的一部分。 2.一点儿;少量。
【分红】1.指人民公社时期社员定期分配工分值。 2.企业分配盈余或利润:年终~ㄧ按股~。
【千】
千【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
又《廣韻》漢複姓。
又《韻補》叶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林】
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力尋切《集韻》《韻會》犂針切《正韻》犂沈切,音臨。《說文》平土有叢木曰林。徐曰:叢木,故从二木。平土,故二木齊。《詩·小雅》依彼平林。
又野外謂之林。《詩·周南》施于中林。
又山木曰林。《穀梁傳·僖十四年》林屬于山爲麓。
又《周禮·地官·林衡註》竹木曰林,水衡曰衡。
又《爾雅·釋詁》林,君也。
又盛貌。《詩·小雅》有壬有林。
又林鐘,律名。《禮·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鐘。《周禮》作函鐘。
又羽林,星名。應劭曰:天有羽林,大將軍之星也。林喩若林木,羽翼,鷙擊之意,故以名武官。《前漢·宣帝紀》取從軍死事者之子,養爲羽林軍,號羽林孤兒。
又綠林,荆州山名。《後漢·劉元傳》諸亡命集于綠林。
又姓。《姓譜》殷比干後,避難長林山,因氏。
又平王世子林開之後,望出南安。○按《說文》林自爲部,棼、楚等字从之,今倂入。
【柿】
柿【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正字通》同。○按世俗作果名,音士者,非。
【叶】
叶【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玉篇》古文協字。《後漢·律曆志》叶時月正日。餘詳十部六畫。
又《集韻》同旪。《前漢·五行志》次四曰旪用五紀。《註》師古曰,旪讀曰叶。
又《正韻》同汁。《張衡·西京賦》五位相汁,以旅于東井。《註》汁、叶同。(葉)《唐韻》與涉切《集韻》《正韻》弋涉切,音枼。《說文》草木之葉。《陸游詩註》吳人直謂桑曰葉。
又世也。《詩·商頌》昔在中葉,有震且業。
又《博雅》聚也。
又書冊。《歐陽修曰》唐人藏書皆作卷軸,後有葉子,似今策子。
又姓。《通志·氏族略》葉氏,舊音攝,後世與木葉同音。
又與䔾通。《儀禮·士冠禮》贊者洗於房中,側酌醴,加柶,覆之面葉。《註》古文葉爲䔾。
又式涉切,音攝。《左傳·及葉註》葉,今南陽葉縣。
又《韻補》叶,逆約切,音虐。《易林》桑芳將落,隕其黃葉。
又叶於急切。《易林》同本異葉,樂人上德。東鄰慕義,來興吾國。
又《集韻》徒協切,音牒。與䈎同,書篇名。《韻會》或作,非。
【一】
一【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1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
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
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
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
又均也。《唐書·薛平傳》兵鎧完礪,徭賦均一。
又誠也。《中庸》所以行之者,一也。
又正一。《唐書·司馬承楨傳》得陶隱居正一法,逮四世矣。
又一一。《韓非子·內儲篇》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宣王悅之,廩食以數百人。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韓愈詩》一一欲誰憐。《蘇軾詩》好語似珠穿一一。
又《星經》天一星,在紫微宮門外。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
又太一,山名,卽終南山。一名太乙。
又三一。《前漢·郊祀志》以太牢祀三一。《註》天一,地一,泰一。泰一者,天地未分元氣也。
又尺一,詔版也。《後漢·蕃傳》尺一選舉。《註》版長尺一,以寫詔書。
又百一,詩篇名,魏應璩著。
又姓,明一炫宗。
又三字姓。北魏有一那婁氏,後改婁氏。
又一二三作壹貳叄。《大學》壹是皆以修身爲本。《史記·禮書》總一海內。《前漢·霍光傳》作總壹。《六書故》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用壹貳叄以防姦易。
又《韻補》叶於利切,音懿。《左思·吳都賦》藿蒳豆蔲,薑彙非一。江蘺之屬,海苔之類。
又叶弦雞切,音兮。《參同契》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樞,其數名一。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红】
紅【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戸公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帛赤白色。《釋名》紅,絳也。白色之似絳者。《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疏》紅,南方閒色。
又地名。《左傳·昭八年》大蒐于紅。《註》紅,魯地。
又草名。《爾雅·釋草》紅,蘢古。《註》俗呼紅草爲蘢鼓,語轉耳。
又《集韻》沽紅切《正韻》古紅切,音公。與功通。《史記·文帝紀》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註》服虔曰:當言大功、小功。
又與工通。《前漢·酈食其傳》紅女下機。《註》師古曰:紅,讀曰工。
又《集韻》古巷切,音降。絳或作紅。《前漢·外戚恩澤侯表》孝平二十二人,有紅侯。《註》師古曰:疑紅字當爲絳。劉攽曰:今有紅縣,音降。紅亦有降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