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āng][zhè][yáo][mò,mù][biàn]
平仄:平仄平仄仄
种瓜陇土平,沤麻塘水满。
农月田事多,作苦讵能免。
侵晓草际行,卓午林下饭。
日淡禾黍墟,好风泠然善。
鸡犬近方识,桑柘遥莫辨。
长歌笑语归,荒途夕阳晚。
【桑柘】1.桑木与柘木。 2.指农桑之事。
【桑】
桑【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顙平聲。《說文》蠶食葉。《徐曰》叒音若。日初出東方湯谷所登搏桑叒木也。蠶所食神葉,故加木叒下以別之。《典術》桑箕,星之精。《詩·豳風·註疏》爰求柔桑,穉桑也。猗彼女桑,荑桑也。蠶月條桑,枝落采其葉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愛蠶食也。《史記·貨殖傳》齊魯千畝桑麻,其人與千戸侯等。
又《周禮·夏官·司爟》變國火以救時疾。《註》夏取桑柘之火。
又檿桑,山桑也,絲中琴瑟絃。《書·禹貢》厥篚檿絲。
又其材中弓榦。《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取榦之道,柘爲上,檿桑次之。
又台桑,地名。啓所生處。《楚辭·天問》焉得嵞山氏女,而通之于台桑。
又空桑,山名。《呂氏春秋》伊尹生于空桑。
又桑林,樂名。《左傳·襄十年》宋公享魯侯于楚丘,請以桑林。
又桑扈,鳥名。《左傳·昭十七年》九扈爲九農正。註:桑扈,竊脂。
又姓。《姓苑》秦大夫子桑之後,漢桑弘羊、桑楚。
又複姓。桑丘、庚桑。,籀文桑。
【柘】
柘【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之夜切,音蔗。《說文》桑屬。《蠶書》柘葉飼蠶爲絲,中琴瑟絃,淸響勝凡絲。
又《周禮·考工記》弓人取幹之道,柘爲上。
又《禮·投壷》矢以柘若棘,毋去其皮。
又《本草》其本染黃赤色,謂之柘黃,天子服。
又《崔豹·古今註》桑實曰葚,柘實曰佳。
又奴柘。《本草·陳藏器曰》似柘,節有刺,冬不彫。
又《南方草木狀》諸柘,一曰甘蔗。《宋玉·招䰟》胹龞炮羔,有柘漿些。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屬淮陽郡。
又山名。《山海經》松山之北有柘山。
又姓。《統譜》春秋柘稽,漢柘溫舒。
又《唐韻古音》之怒切。《詩·大雅》攘之剔之,其檿其柘。帝遷明德,串夷載路。
【遥】
遙【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餘招切,音謠。《說文》遠也。《禮·王制》千里而遙。《左傳·昭二十五年》遠哉遙遙。
又逍遙,徜徉也。互詳逍字註。
【莫】
莫【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寞。《韻會》無也,勿也,不可也。《易·繫辭》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
又定也。《詩·大雅》監觀四方,求民之莫。
又謀也。《詩·小雅》秩秩大猷,聖人莫之。
又《博雅》强也。《論語》文莫吾猶人也。《晉書·欒肇·論語駁曰》燕齊謂勉强爲文莫。《揚子·方言》侔莫,强也,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淮南子·謬稱訓》猶未之莫與。《註》莫,勉之也。
又削也。《管子·制分篇》屠牛垣,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
又《博雅》莫莫,茂也。《詩·周南》維葉莫莫。《註》莫莫,茂密之貌。
又《莊子·逍遙遊》廣莫之野。《註》莫,大也。
又姓。《通志·氏族略》卽幕氏省文。漢有富人莫氏,見《游俠傳》。唐有比部員外郎莫藏用。
又《史記·夏本紀註》五湖之一有莫湖。
又與瘼通。《詩·小雅》莫此下民。
又與幕通。《史記·李廣傳》莫府省約文書籍事。
又《說文》莫故切。同暮。《易·夬卦》莫夜有戎。
又菜也。《詩·魏風》彼汾沮洳,言采其莫。《註》音暮。《陸璣疏》莫,莖大如箸,赤節,節一葉,似柳葉,厚而長,有毛刺,今人繅以取繭緒。其味酢而滑,始生可以爲羹,又可生食。五方通謂之酸迷,冀州人謂之乾絳,河、汾之閒謂之莫。
又通膜。《禮·內則》去其皽。《註》皽謂皮肉之上魄莫也。
又《韻會》莫白切,音陌。靜也。《詩·小雅》君婦莫莫。《註》言淸靜而敬至也。《左傳·昭二十八年》德正應和曰莫。
又《唐韻古音》平聲,音謨。《漢書》註引《詩》聖人莫之作謨。《直音》作。
【辨】
辨【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