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朱不辨其实

出自:南北朝·王锡《细言应令诗》

拼音:[lí][zhū,shú][bù,fǒu][biàn][qí,jī][shí]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

冥冥蔼蔼。
离朱不辨其实
步蜗角而三伏。
经针孔而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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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离朱】1.即离娄。 2.传说中的神禽。
【其实】1.实际情况;实际上﹐事实上。 2.实在﹐确实。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离】

离【午集下】【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摛。同魑。

《韻會》鄰知切。同離。明也,麗也。易卦名。

散也,違也。《晉書·宣帝紀》司馬公尸居餘氣,形神已离。亦同離。(離)《唐韻》呂支切《集韻》《韻會》鄰知切,音驪。《說文》黃倉庚也,鳴則蠶生。从隹离聲。《玉篇》亦作鸝。《廣韻》今用鸝爲鸝黃,借離爲離別。《集韻》或作鵹。

卦名。《易·離卦》彖曰:離,麗也。《玉篇》離,明也。

《玉篇》散也。《廣韻》近曰離,遠曰別。《揚子·方言》參蠡,分也。秦晉曰離。《易·乾卦》進退無恆,非離羣也。《待王風》有女仳離。

《玉篇》遇也。《揚子·方言》羅謂之離。《易·小過》飛鳥離之。《前漢·揚雄傳·反離騷註》應劭曰:離,猶遭也。

《詩·小雅》不離于裏。《疏》離,歷也。

《玉篇》兩也。《禮·曲禮》離坐離立。《註》離,兩也。兩相麗謂之離。

《玉篇》判也。《禮·學記》一年視離經辨志。《註》離經,斷絕句也。《周禮·夏官·形方氏》無有華離之地。《註》華讀爲邪離絕。

《禮·明堂位》叔之離磬。《註》離,謂次序其聲懸也。《疏》叔之所作編離之磬。

《儀禮·大射禮》中離維綱。《註》離,猶過也,獵也。

《玉篇》也。

《爾雅·釋親》男子謂妹之子爲出,謂出之子爲離孫。

《荀子·非相篇》離離然。《註》離離,不親事之貌。

《爾雅·釋詁》覭髳茀離也。《註》謂草木之蒙茸翳薈也。茀離卽彌離,彌離猶蒙茸。

《屈原·離騷》長余佩之陸離。《註》陸離,猶㠁嵯,衆貌也。許愼云:美好貌。師古云:分散也。

《前漢·郊祀歌》闢流離。《註》流離,不得其所者。

《司馬相如·大人賦》滂濞泱軋,麗以林離。《註》林離,撡攦也。《揚雄·羽獵賦》淋離廓落。

《司馬相如·大林賦》前長離而後矞皇。《註》服虔曰:皆神名也。師古曰:長離,靈鳥也。○按前漢禮樂志作長麗。註云:星名。《張衡·思賦》前長離使拂羽兮。《註》長離,南方朱雀神也。

《爾雅·釋樂》大琴謂之離。《疏》音多變,聲流離也。

《前漢·西域傳》罽賔出璧流離。《註》師古曰:魏略云:大秦國出赤、白、黑、黃、靑、綠、縹、紺、紅、紫十種流離。

馬名。《李斯·諫逐客書》乗纖離之馬。

鳥名。《詩·邶風》流離之子。《傳》流離,鳥也。○按爾雅釋鳥註,作留離。

草名。《屈原·離騷》扈江離與辟芷兮。《註》離,蘼蕪也。

《司馬相如·子虛賦》蘖離朱楊。《註》離,山梨。

《埤雅》韓詩曰:芍藥,離草也。將離,相贈以芍藥。一名可離。

木名。《史記·孔子世家註》《皇覽》曰:塋中樹,柞、枌、雒、離。

水名。《前漢·武帝紀》出零陵下離水。

地名。《左傳·成十五年》會吳于鍾離。《註》鍾離,楚邑,淮南縣。

國名。《前漢·西域傳》東離國,大國也。《拾遺記》泥離之國來朝。

《廣韻》姓也。孟子弟子離婁。

《集韻》抽知切,音痴。本作螭。詳虫部螭字註。

《集韻》輦尒切,音邐。離跂,攘臂貌。

《司馬相如·上林賦》離靡廣衍。《註》離靡,謂相連不絕也。離,音力爾反。

《廣韻》《集韻》《韻會》力智切,音荔。《廣韻》去也。《書·胤征》畔官離次。《釋文》離,如字,又力智反。《禮·曲禮》鸚鵡能言,不離飛鳥。

與荔同。《司馬相如·上林賦》答遝離支。《註》晉灼曰:離支,大如雞子,皮粗,剝去皮,肌如雞子,中黃,味甘多酢少。師古:音力智反。

《廣韻》《集韻》《韻會》,不得過差也。《釋文》離,呂計反。偶也。

叶音黎。《卓文君·白頭吟》凄凄復凄凄,嫁女不須啼。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

叶良何切,音羅。《韓愈·裴少府墓銘》支分族離,各爲大家。家,音歌。(離)

【朱】

朱【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章俱切《集韻》《韻會》鐘輸切《正韻》專於切,音珠。《說文》赤心木,松柏之屬。从木,一在其中。一者記其心。徐曰:木之爲物,含陽於內,南方之火所自藏也。

《山海·西荒經》蓋山之國有樹,赤皮,名朱木。

朱赤,深纁也。《詩·豳風》我朱孔陽。《註》謂朱色光明也,寄位於南方。

朱儒,短小之稱。《左傳·襄四年》臧武仲敗於邾。國人誦之曰:朱儒,朱儒,使我敗於邾。或作侏儒。

姓。《統譜》顓頊之後封邾,後爲楚滅,子孫去邑爲朱。

望出吳郡。

《集韻》慵朱切,音殊。朱提,縣名。《前漢·地理志》屬犍爲郡。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辨】

辨【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韻會》牀䏶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

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道德以變說君也。

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姓。

《集韻》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辯上聲。義同。

《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降,不傾側柔媚也。

《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其】

其【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

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

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

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山名。《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註》其音基,山名。《廣韻》在琅邪。

地名。《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集韻》《韻會》居吏切。《正韻》吉器切,音寄。《韻會》語已辭。《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通已。《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韻會》或作忌。《詩·鄭風》叔善射忌。

【实】

實【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宲音失。《說文》實,富也。从宀从貫。貫,貨貝也。《廣韻》誠也,滿也。《增韻》充也,虛之對也。《易·本義》乾一而實,坤二而虛。《孟子》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宋程頤曰》心有主則實,實則外患不能入。

華實。《晉語》華則榮矣,實之不知,請務實乎。《史記·商鞅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

物成實也。《爾雅·釋草》果臝之、括樓昺疏。實卽子也。《禮·月令》季春,乃爲麥祈實。《註》謂於含秀求其成也。

品物也。《左傳·莊二十二年》庭實旅百。《註》庭之所實有百品,言物備也。

《襄三十一年》其輸之,則君之府實也。

軍實。《左傳·襄二十四年》齊社,蒐軍實。杜註祭社,因閱數軍器。

《儀禮·特牲饋食》實豆籩。《註》謂取籩豆實之也。《周禮·春官·小宗伯註》豆實實於罋,簋實實於篚。

具數也。《史記·始皇本紀》使黔首自實田。《註》謂令民自具頃畝實數也。

《唐六典》凡里有手實法,歲終,具民之年與地闊狹爲鄕帳。

驗也。《後漢·光武紀》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綬。

事跡也。《史記·莊周傳》率皆虛語,無事實。《韓非傳》反舉浮淫之蠹,加之功實之上。

當也。《書·呂》閱實其罪。《註》使與法相當也。

是也。《詩·大雅》實墉實壑。

姓。

《正字通》脂利切,音至。與至同。《禮·雜記》計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不祿,使某實。《註》言爲計而至此也。《增韻》實,亦作寔。《韻會》實寔分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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