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uò,guō][lǒng][shí,dàn][quán][fēn,fèn]
平仄:平仄平平平
裹舄去何勒,灵踪在白云。
穿林樵径逗,过垄石泉分。
古溜空春色,孤根剥玉纹。
岚霏行处薄,花气坐来熏。
谷静声相答,天低语可闻。
怪猿垂木末,高鸟出人群。
未究丹光迹,谁探绿宇文。
寄书找隐士,此地绝尘氛。
【石泉】山石中的泉流。
【过】
過【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
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
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
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
又卦名。易大過,小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
又過所也。《釋名》過所至關津以示也。或曰傳轉也,轉移所在,識以爲信。
又國名。《左傳·襄四年》處澆于過。《註》過,國名。東萊掖縣有過鄕。
又㵎名。《詩·大雅》溯其過㵎。
又姓。《後漢·劉陶傳》過晏之徒。《註》過,姓,過國之後。《正韻》經過之過,平聲。超過、過失之過,去聲。
【垄】
壟【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6画
《廣韻》力踵切《集韻》《韻會》魯勇切,音隴。冢也。《揚子·方言》秦晉之閒,冢謂之壟。《禮·曲禮》適墓不登壟。
又田中高處。《史記·涉世家》輟耕而之壟上。
又《集韻》盧東切,音籠。《東方朔·七諫》修往古以行恩兮,封比干之丘壟。與下同字叶。亦作龍。通作隴。
【石】
石【午集下】【石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碩。《增韻》山骨也。《釋名》山體曰石。《易·說卦傳》艮爲山,爲小石。《楊泉物理論》土精爲石,石氣之核也。氣之生石,猶人筋絡之生爪牙也。《春秋·說題詞》石,隂中之陽,陽中之隂,隂精補陽,故山含石。
又樂器,八音之一。《書·益稷》擊石拊石。《註》石,磬也。
又樂聲不發揚亦曰石。《周禮·春官·典同》厚聲石。《註》鐘太厚則如石,叩之無聲。
又堅也。《前漢·揚雄傳》石畫之臣。《師古註》言堅固如石。亦作碩。
又星亦稱石。《左傳·僖十六年》隕石于宋五,隕星也。
又量名。十斗曰石。《前漢·食貨志》夫治田百畮,歲收畮一石半,爲粟百五十石。
又官祿秩數稱石。《師古曰》漢制,三公號稱萬石,以下遞減至百石。
又粗布皮革之數亦稱爲石。《唐書·張弘靖傳》汝輩挽兩石弓,不如識一丁字。
又水亦稱石。《水經注》河水濁,淸澄一石水六斗泥。
又酒亦稱石。《史記·滑稽傳》臣飲一斗亦醉,一石亦醉。
又衡名。百二十斤爲石。《書·五子之歌》關石和鈞。《註》三十斤爲鈞,四鈞爲石。《禮·月令》仲春鈞衡石。《前漢·律歷志》石者,大也,權之大者。
又州名。《廣韻》秦伐趙取離石,周因邑以名州。
又姓。《左傳》衞大夫石碏。
又複姓。孔子弟子有石作蜀。
又叶常義切,音嗜。《宋玉·高唐賦》勢薄岸而相擊兮,隘交引而却會。崪中怒而特高兮,若浮海而望碣石。
又叶石若切,音杓。《楚辭·惜誓》方世俗之幽昬兮,眩白黑之美惡。放山淵之龜玉兮,相與貴夫礫石。
又《招魂》長人千仞,惟魂是索些。十日代出,流金礫石些。
又叶七各切,音錯。《郭璞·爾雅贊》鰒似蛤,有鱗無殻。一面附石,細孔雜雜,或七或八。
【泉】
泉【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洤《唐韻》疾緣切《集韻》《韻會》從緣切《正韻》才緣切,音全。《說文》水原也。象水流成川形。《易·蒙象》山下出泉。
又《爾雅·釋水》濫泉正出。正出,涌出也。沃泉縣出。縣出,下出也。氿泉穴出。穴出,仄出也。
又同出異歸曰肥泉。《詩·衞風》我思肥泉,兹之永歎。
又醴泉。《禮·禮運》天降膏露,地出醴泉。
又泉有光華曰榮泉。《前漢·郊祀歌》食甘露,飮榮泉。
又瀑布曰立泉。《班固·終南山賦》立泉落落。
又州名。《廣輿記》周時爲七閩地,隋曰溫陵,唐曰泉州。
又天泉,星名。《甘氏星經》天泉十星,在鼈東。一曰大海,主灌漑溝渠之事。
又龍泉,劒名。卽龍淵也。《杜甫詩》三尺獻龍泉。
又姓。南史有泉企。
又貨泉,卽錢也。《周禮·天官》外府掌布之出入。《註》布,泉也。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于水泉,其流行無不徧也。
又《地官·泉府註》泉,或作錢。
又《集韻》疾眷切,全去聲。義同。
又《韻補》叶才勻切,音秦。《李尤·東觀銘》房闥內布,疏綺外陳。是謂東觀,書籍林泉。《集韻》或作灥。
又。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