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宣比部推刚决

出自:两汉·无名氏《折丹桂》

拼音:[wēi][xuān][bǐ][bù][tuī][gāng][jué]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

初秋两两留蓂荚。算恰是、生申佳节。祝君寿阅八千秋,岁岁对、长空皓月。威宣比部推刚决。气凛凛、秋霜争烈。滩头双鶒看飞来,便有诏、催归天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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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比部】1.古代官署名。三国魏始设﹐为尚书的一个办事机关。后几代因之。隋﹑唐﹑宋属刑部。元以后废。其长官﹐三国魏以下为比部曹﹐隋初为比部侍郎﹐后改称比部郎;唐宋为比部郎中及员外郎。其职原掌稽核簿籍。后变为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六》﹑《新唐书.百官志一》。 2.明清时对刑部及其司官的习称。
【刚决】1.亦作"刚夬"。 2.刚毅果断。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威】

威【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賞以馭其威。《吳語》夫固知君王之蓋威以好勝也。

《諡法》猛以剛果,彊義執政,曰威。

婦稱姑爲威姑。猶子稱父爲嚴君。《說文》威,姑也,引漢律婦告威姑。《正字通》按漢律威姑二字宜連讀,信如說文訓,似告姑姑,豈成文理。

南威,美人名。

虎脅兩旁及尾端有骨如乙,名虎威,見《酉陽雜俎》。

伊威,蟲名。《爾雅·釋蟲》作蛜蝛。《詩·豳風》伊威在室。

與畏通。《莊子·漁父篇》未嘗見夫子遇人如此其威也。《註》威畏義同。

【宣】

宣【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聲。《徐鉉曰》从回,風回轉,所以宣隂陽也。

《爾雅·釋言》徧也。《詩·大雅》旣順廼宣。《註》順,安。宣,徧也。

《左傳·賈註》通也。《詩·周頌》宣哲維人。《註》宣,通。哲,智也。

布也,散也。《書·臯陶謨》日宣三德。《禮·月令》季秋,會天地之藏,無有宣出。《註》物皆收斂,無有宣露出散也。

《增韻》召也。《包佶詩》隔屛初聽玉音宣。

《爾雅·釋言》緩也。

盡也,明也,示也。《周語》爲川者,決之使導。爲民者,宣之使言。

《左傳·成十三年》是用宣之,以懲不壹。

《詔書別錄》唐故事,中書舍人掌詔誥,皆寫兩本,一爲底,一爲宣,在中書可檢覆,謂之正宣。

《諡法》善聞周達曰宣。一曰聖善周聞曰宣。

《周禮·冬官考工記》車人之事,半矩謂之宣。

《爾雅·釋器》璧大六寸,謂之宣。《郭璞註》漢書瑄玉是也。瑄宣同。

州名。吳宣城郡,唐改宣州。

姓。《正字通》東漢人宣秉。

頭髮皓落也。《易·說卦》巽爲宣髮。《註》髮早白也。今文譌作寡髮。《釋文》寡本作宣。

叶相倫切,音荀。《徐幹·齊都賦》日不遷晷,。

【比】

比【辰集下】【比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夶也。《周禮·天官》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註》比,校次之,使知善惡足否也。《儀禮·大射儀》遂比三耦。《註》比,校也。《齊語》比校民之有道者。

類也,方也。《禮·學記》比物醜類。《疏》謂以同類之事相比方,則學乃易成。《韓詩外傳》高比,所以廣德也。下比,所以挾行也。比於善,自進之階。比於惡,自退之原。

《詩》有比體。《毛詩序》詩有六義: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鄭司農云:比者,比方於物,諸言如者,皆比詞也。比之與興,同附託外物,比顯而興隱。

比例。《禮·王制》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鄭註》已行故事曰比。比,例也。《後漢·陳忠傳》父寵在廷尉,上除漢法溢於甫者。未施行,寵免,後忠略依寵意,奏上二十三條,爲决事比。《註》比,例也。

綴輯書史曰比。《前漢·儒林傳》公孫弘比輯其義。《唐藝文志》宗命馬懷素爲修圖書使,與褚無量整比。

諡法之一。《左傳·昭二十八年》擇善而從之曰比。《詩·大雅》王此大邦,克順克比。《註》比,必里反。正義引服䖍云:比方損益古今之宜而從之也。

比部,官名。取校勘亭平之義。卽今部。《正韻》音皮,誤。

水名。《前漢·地理志》南陽郡有比陽縣。應劭曰:比水所出,東入蔡。

《集韻》《正韻》普弭切,音諀。與庀同。治也,具也。《周禮·春官》大胥比樂官。《註》錄具樂官也。與庀通。

《廣韻》《韻會》毗至切《集韻》毗義切《正韻》毗意切,音避。《爾雅·釋詁》比,俌也。《郭註》俌,猶輔。《易·比卦·彖辭》比,輔也,下順從也。《卜氏傳》地得水而柔,故曰比。

親也,近也。《周禮·夏官》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大國比小國。《註》比,猶親也。

和也。《周禮·春官》之名,六曰巫比。《註》巫讀爲筮,比謂筮與民和比也。

近鄰之稱。《周禮·地官》五家爲比,使之相保。五比爲閭,使之相受。

案比。《周禮·地官》小司徒掌九比之數,乃頒比法於六鄕之大夫,及三年,則大比。《又》鄕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疏》三年一閏,天道有成,故每至三年則大案比。

及也。《詩·大雅》比于文王,其德靡悔。《註》比于,至于也。《前漢·高帝紀》自度比至皆亡之。

頻也。《禮·王制》比年一小聘。《漢志》比年,猶頻年也。

比比,猶言頻頻。《前漢·成帝紀》郡國比比地動。

以扞敵,故言比。《史記·蘇秦傳》騎不得比行。

齊也。《詩·小雅》比物四驪。《註》比物,齊其力也。

偏也,黨也。《書·洪範》人無有比德。《正義》人無阿比之德,言天下衆民盡得中也。《論語》君子周而不比。《鄭註》忠信爲周,阿黨爲比。

從也。《論語》義之與比。《朱註》比,從也。《晉語》事君者比而不黨。《註》比謂比義。

合也。《禮·射儀》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註》比,親合也。《漢·劉歆·移太常博士書》比意同力,冀得廢遺。《師古註》訓合。

密也。《詩·周頌》其比如櫛。

比余,櫛髮具。《史記·匈奴傳》漢文帝遺單于比余。《漢書》作比疎。《廣雅》比,櫛也。《蒼頡篇》靡者爲比,麤者爲疏。今亦謂之梳。《顏師古·急就篇註》櫛之大而麤,所以理鬢者,謂之疏,言其齒稀疏也。小而細,所以去蟣蝨者,謂之比,言其齒密比也。皆因其體以立名。

矢括曰比。《周禮·考工記》矢人爲矢,夾其隂陽以設其比,夾其比以設其羽。《鄭司農註》比,謂括也。

《揚子·方言》比。代也。

《廣韻》《集韻》《韻會》必至切,音畀。近也。倂也,密也。義同。

《正韻》兵媚切,音祕。先也。《禮·祭義》比時具物,不可以不備。《鄭註》比時,猶先時也。比,必利反,又甫至反。

《廣韻》房脂切《集韻》《韻會》頻脂切《正韻》蒲麋切,鄰。《杜甫詩》不敎鵝鴨惱比鄰。

比蒲,地名。《春秋·昭十一年》大蒐于比蒲。

臯比,虎皮也。《左傳·莊十年》蒙臯比而先犯之,後人以爲講席。《戴叔倫詩》臯比喜接連。《朱子·張載銘》勇撤臯比。

師比,胡革帶鉤也。《戰國策》胡服黃金師比。通作毗紕。

《唐韻》毗必切《集韻》《韻會》簿必切《正韻》簿密切,音邲。比次也。《增韻》比比,猶總總也。《張九齡荔枝賦》皮龍鱗而騈比。《顧况·持斧章》榱之斯密,如鱗櫛比。皆讀如邲。

《莊子·齊物論》人籟則比竹是矣。李軌讀。《說文》二人爲从,反从爲比。

【部】

部【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正韻》裴古切《集韻》《韻會》伴姥切,音蔀。《集韻》總也,統也。《前漢·地理志》凡十三部置刺史。《後漢·宗室傳》柱天都部。《註》柱天者,若天之柱。都部者,都統其衆也。

《廣韻》署也,六卿之署曰六部。

分也。《荀子·王霸篇》名聲部發於天地之閒。《註》部,猶分布。言聲稱四溢也。

《正韻》部曲也。《前漢·李廣傳》行無部曲。《註》將軍領軍皆有部曲,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有軍侯一人。廣尚易,不立部曲也。

星辰布列亦曰部。《史記·歷書》分其天部。《註》分部二十八宿爲距度也。

五行謂之五部。《前漢·律歷志》起五部。《註》五部,謂金木水火土也。

書分四部。《正字通》晉李充爲著作郞,刪定典籍,以類相從,分五經爲甲部,史記爲乙部,諸子爲丙部,詩賦爲丁部,甚有條貫,祕閣以爲永制。《唐書·藝文志》聚書四部,以甲乙丙丁爲次,因充制也。

星名。《晉書·天文志》北斗七星,七曰部星,亦曰應星主兵。

《字彙補》斗蓋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爲蓋,部長二尺。

與棓同。大杖也。《淮南子·說山訓》羿死桃部。

百部,藥名。蔓生,根多百十相連。一名野天門冬。

《唐韻》蒲口切《集韻》《韻會》薄口切,音培,讀與剖近。部婁,小阜也。《左傳·襄二十四年》部婁無松柏。

《字彙補》府九切,音否。《闞駰·十三州志》諺云:仕宦不偶値冀部。

【推】

推【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他回切《集韻》《韻會》《正韻》通回切,退平聲。《說文》排也。《增韻》盪也,擠也。一曰進之也。《禮·月令》孟春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諸侯九推。《左傳·襄十四年》或輓之,或推之。《註》前牽爲輓,後送爲推。

移也。《詩·大雅》旱旣太甚,則不可推。《疏》不可令之移去矣。推是遠離之辭。

讓所有以予人也。《史記·淮隂侯傳》解衣衣我,推食食我。《後漢·光武紀》推赤心置人腹中。

卻也,諉也。

《唐韻》昌錐切《集韻》《韻會》川錐切,音䜅。順遷也。《易·繫辭》寒暑相推,而歲成焉。

《增韻》擇也,獎也,奉也。亦進之也。《書·周官》推賢讓能,庶官乃和。《禮·儒行》上弗援,下弗推。《註》推猶進也。《疏》不爲民下所薦舉也。《前漢·韓信傳》家貧無行,不得推擇爲吏。《註》無善行可推舉選擇也。

尋繹也。《前漢·劉向傳贊》有意其推本之也。《註》言其究極根本,深有意也。一曰窮詰也。《史記·酷吏傳》天水駱璧推減。《註》推,直追反,謂推繫之以成獄也。減一作成。

【刚】

剛【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岡。《說文》彊斷也。从刀,岡聲。《增韻》堅也,勁也。《易·乾卦》大哉乾乎,剛健中正。《司馬光·潛虛》剛,天之道也。

作㓻。《史記·樂書》而民㓻毅。

【决】

决【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玉篇》俗決字。(決)《廣韻》《集韻》《韻會》古穴切,音玦。水名。《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

決決,北方水名。《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

行流也。《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

斷也,判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

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以齒斷物亦曰決。《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銳喙決吻。《疏》鳥乃喙長,決物食之時,以其近喙本決,故云決吻。決如字。

烏穴反。

開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決猶闓也。以象骨爲之,著右大擘指,以鈎絃闓體也。闓音開。《詩·小雅》決拾旣佽。

絕也,與訣同。《前漢·蘇武傳》李陵與蘇武決去。《註》決,別也。

決曹,官名。主罪法者。《後漢·黃昌傳》習文法,仕郡爲決曹。

《廣韻》《集韻》《正韻》。

《集韻》苦穴切,音闋。與缺同。或从血作也。

涓惠切,音桂。疾貌。《莊子·齊物論》麋鹿見之而決驟。《註》決,徐邈讀古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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