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ě][xū][zhēn][zhòng,chóng][liǎng][sān][fēn,fèn]
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平
银烛深宵酒一樽。
教人无可再销魂。
心情撩乱,相对掩啼痕。
便是离愁难撇却,也须珍重两三分。
红笺消息,早报画楼人。
出自:清代·汪淑娟《琴调相思引 送韵仙主人赴南宫试》
拼音:[yě][xū][zhēn][zhòng,chóng][liǎng][sān][fēn,fèn]
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平
银烛深宵酒一樽。
教人无可再销魂。
心情撩乱,相对掩啼痕。
便是离愁难撇却,也须珍重两三分。
红笺消息,早报画楼人。
【也须】也应该,也应当。
【珍重】1.重视爱惜:珍重其志|深蒙珍重。 2.保重。常用于道别:老年人要好好珍重身体|负载珍重,不复言矣。
【两三】几个。表示少量。
【三分】1.谓一分为三。 2.指三国史话。 3.十分之三。
【也】
也【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野。語已辭。《說文徐註》語之餘也。凡言也,則氣出口下而盡。《玉篇》所以窮上成文也。《廣韻》語助之終。柳宗元曰:決辭也。
又發語辭。《岑參詩》也知鄕信曰應疎。
又姓。明也伯先。
又《劉攽曰》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杜甫詩》靑袍也自公,是也。
又《正韻》養里切,同迤。
又《六書正譌》古文匜字。註詳匚部三畫。
【须】
須【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錫兪切《集韻》《韻會》詢趨切,音需。《說文》面毛也。《易·賁卦》賁其須。《註》須之爲物上附者也。《疏》須上附于面。《釋名》頤下曰須。須,秀也。別作䰅。俗作鬚。
又待也。《易·歸妹》歸妹以須。《詩·邶風》人涉卬否,卬須我友。
又與,待也。
又資也,用也。與需通。《爾雅·釋獸須屬》獸曰釁,人曰撟,魚曰須,鳥曰狊。《疏》此皆氣倦體罷所須若此,故題云須屬也。
又斯須,猶須臾也。《禮·樂記》禮樂不可斯須去身。
又遲緩也。《左傳·成二年》子不少須,衆懼盡。《後漢·淸河孝王傳》且復須留。《註》《東觀記》須留,作宿留。
又須女,星名。《史記·天官書·婺女註》正義曰:須女,四星。亦婺女,天少府也。須女,賤妾之稱,婦職之者。
又國名。《春秋·僖二十二年》公伐邾,取須句。《公羊傳》作須朐。《前漢·地理志》東郡須昌縣,故須句國。
又《左傳·定四年》分唐叔以密須之鼓。《史記·周紀》文王伐密須。《註》密須氏,姞姓之國。今安定隂密縣是也。
又邑名。《詩·邶風》思須與漕。《傳》須、漕,衞邑。
又《後漢·郡國志》南陽郡順陽有須聚。
又菜名。《爾雅·釋草》須薞無。《疏》詩谷風,采葑采菲。傳,葑須也。先儒以須葑蓯當之。孫炎云:須,一名葑蓯。
又草名。《爾雅·釋草》臺,夫須。《疏》臺,一名夫須。莎草也。
又鳥名。《爾雅·釋鳥》鷉,須鸁。《疏》鷉,一名須鸁。
又兵器。《䆁名》須盾,本出於蜀。須,所持也。
又《揚子·方言》須,捷敗也。南楚凡人貧衣被醜弊謂之須捷。
又姓。《左傳·莊十七年》有須遂氏。《戰國策》魏大夫須賈。
又人名。《左傳·僖二十四年》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
又《左思·吳都賦》旗魚須。《註》以魚須爲旗之竿也。
又《集韻》逋還切,音斑。班也。《禮·玉藻》笏,大夫以魚須文竹。《釋文》崔云:用文竹及魚班也。隱義云:以魚須飾文竹之邊。須音班。
又叶心秋切,音修。《息夫躬辭》嗟若是兮欲何留,撫神龍兮攬其須。《陸雲·九愍》生遺年而有盡,居靜言其何須。將輕舉以遠覽,眇天路而高遊。《註》須,求也。《說文徐註》此本須鬢之須。頁,首也。彡,毛飾也。借爲所須之須。俗書从水,非。毛氏曰:須與湏別。湏,火外切。爛也。
【珍】
珍【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錱《唐韻》陟鄰切《集韻》知鄰切,音眞。《說文》寶也。《玉篇》貴也,美也,重也。《禮·儒行》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盧諶詩》不待卞和顯,自爲命世珍。
又瑞也。《詩·周頌·將受厥明傳》我周家大受其光明,謂爲珍瑞,天下所休慶也。
又《爾雅·釋詁》珍,獻也。
又奇也。《書·旅獒》珍禽奇獸,不育于國。《公羊傳·昭三十一年》食必坐二子於其側而食之,有珍怪之食。《註》珍怪,猶奇異也。
又《正字通》食之美者亦曰珍。《禮·王制》八十常珍。《註》常食皆珍味也。《又》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以珍從。《註》九十者,專指有爵者,言天子就而問,珍味從之以往,致尊養之義也。
又《周禮·天官·膳夫》珍用八物。《註》謂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擣珍漬熬肝膋也。《陸佃云》珍用八物,牛羊麋鹿麕豕狗狼。
又坤珍,洛書也。《後漢·班固傳》聖皇乃握乾符,闡坤珍。
又《正字通》州名。漢牂牁郡,唐置珍州。
又《字彙補》讀作鎭。《周禮·春官·典瑞》珍圭以徵守,以恤凶荒。《註》杜子春云:珍,當作鎭。
又《韻補》叶張連切,音邅。《。
【重】
重【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緟。《說文》厚也。《增韻》輕之對也。《易·繫辭》夫茅之爲物薄,而用可重也。《禮·王制》輕任幷,重任分。
又《廣韻》更爲也。《博雅》重,再也。
又難也。《戰國策》臣之所重處重留也。《註》重,猶難也。《前漢·淮南王傳》文帝重自切責之。《註》如淳曰:重,難也。
又貴也。《戰國策》張儀之殘樗里疾也,重而使之。《註》重,猶貴也。
又尊也。《禮·祭統》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註》重,猶尊也。
又尚也。《禮·緇衣》臣儀行不重辭。《註》重,猶尚也。《疏》爲臣之法,不尚虛華之辭。
又數也。《左傳·襄四年》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註》重,猶數也。
又甚也。《禮·檀弓》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戰國策》今富摰能而公重不相善也。《註》重猶甚也。
又《淮南子·汜論訓》古者,人醇,工龎,商朴,女重。《註》女重,貞正無邪。
又《戰國策》軍重踵高宛。《註》重,輺重也。《前漢·張耳餘傳》從閒路絕其輺重。
又星名。《博雅》歲星謂之重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重平縣,屬渤海郡。
又山名。《山海經》有重隂之山。
又木名。《博雅》重皮,厚朴也。
又《集韻》《韻會》柱勇切《正韻》直隴切,無二義。古人三聲通用,必謂上去異訓,不可通押,此宋人拘泥之過也。
又《廣韻》直容切《韻會》傳容切,音褈。《廣韻》複也,疊也。《易·乾卦》九三重剛而不中。《疏》上下俱陽,故重剛也。《書·舜典》重華協于帝。《禮·禮器》天子之席五重,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楚辭·九辯》豈不鬰陶而思君兮,君之門以九重。
又穀名。《詩·豳風》黍稷重穋。《傳》後熟曰重。《釋文》重,直容切,先種後熟曰重。
又作穜,音同。
又多也。《左傳·成二年》重器備。《註》重,猶多也。《釋文》直恭切。
又累也。《詩·小雅》無思不憂,祇自重兮。《箋》重,猶累也。《釋文》直龍切,又直用切。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辛曰重光。《釋文》直龍切。
又地名。《左傳·僖三十一年》臧文仲往宿於重館。《註》高平方與縣西北有重鄕城。《釋文》直龍切。
又車名。《詩·衞風》猗重較兮。《傳》重較,卿士之車。《釋文》直恭切。
又屋承霤也。《禮·檀弓》池視重霤。《疏》重霤,屋承霤也,以木爲之。《釋文》直容切。
又地名。《左傳·襄十七年》衞孫蒯田于曹隧,飮馬于重丘。《註》重丘,曹邑。
又人名。《書·呂》乃命重黎。《傳》重卽羲,黎卽和。《釋文》直龍切。
又姓。《正字通》重黎之後,明有重省。
又神所依也。《禮·檀弓》重主道也。《註》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也。重旣虞而埋之,乃復作主。《疏》言始死作重,猶若吉祭本主之道。主者,吉祭,所以依神。在喪重亦所以依神,故云重主道也。
又《正韻》徒紅切,音同。與穜同。穀名。
又與童同。《禮·檀弓》與其鄰重汪踦往,皆死焉。《註》重當爲童未冠者之稱。《釋文》重,音同。
又《正韻》之仲切,音衆。《前漢·匈奴傳》不如重酪之便美。《註》重,乳汁也。本作潼。
又《韻補》叶直良切,音長。《道藏歌》神暢感寂庭,默思徹九重。靈歌理冥運,百和結朱章。
【两】
兩【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㒳《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
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
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
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
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
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
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
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
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切《正韻》力仗切,良去聲《詩·召南》百兩御之。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