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合【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音盒。《說文》合口也。
又《玉篇》同也。《易·乾卦》保合太和。《詩·小雅》妻子好合。
又配也。《詩·大雅》天作之合。《前漢·貨殖傳》蘗麴鹽豉千合。《註》師古曰:蘗麴以斤石稱之,輕重齊則爲合。鹽豉以斗斛量之,多少等亦爲合。合者,相配耦之言耳。
又會也。《禮·王制》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註》合,會也。
又聚也。《論語》始有曰:苟合矣。《註》合,聚也。
又答也。《左傳·宣二年》旣合而來奔。《註》合,答也。
又閉也。《前漢·兒寬傳》封禪告成,合祛于天地神明。《註》李奇曰:祛,開散。合,閉也。
又六合。《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梁元帝·纂要》天地四方曰六合。
又黍名。《禮·曲禮》黍曰薌合。
又《文中子·問易篇》黃帝有合宮之聽。
又合黎,地名。《書·禹貢》導弱水,至于合黎,餘波入于流沙。
又州名。《廣韻》秦爲巴郡,宋爲宕渠郡,後魏置合州,蓋涪漢二水合流之處,因以名之。
又參合,代地。《史記·韓王信傳》入居參合。
又鉅合在平原,合騎在高城,漢侯國。見《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
又重合縣屬勃海郡,合鄕縣屬東海郡。
又合浦,郡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廣韻》器名。《正韻》合子,盛物器。
又《廣韻》姓也。《左傳》宋大夫合左師。
又子合,西域國名。《前漢·西域傳》西夜國王,號子合王。《後漢·西域傳》子合國,去疏勒千里。
又通作闔。《戰國策》意者,臣愚而不闔於王心耶。《註》闔合同。
又與郃通。《史記·魏世家》築雒隂合陽。《註》郃水之北。
又《高祖功臣侯表》高祖兄仲廢爲合陽侯。
又《唐韻》《正韻》古沓切《集韻》《韻會》葛合切,音閤。《廣韻》合,集也。
又《集韻》兩龠爲合。《前漢·律歷志》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
又合龠爲合,十合爲升。《註》合龠一作十龠,又合者,合龠之量也。
又叶許及切,音翕。《張衡·思賦》何孤行之焭焭兮,孑不羣而介立。感鸞鷖之特棲兮,悲淑人之希合。
【五】
五【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午。《增韻》中數也。《易·繫辭》天數五,地數五。《書·武成》列爵惟五。《詩·鄘風》良馬五之。
又格五。《後漢·梁冀傳》能挽滿,彈棊,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註》行棊相塞謂之簺,簺有四采,簺白乗五是也。至五卽格不得行。
又《辛氏三秦記》城南韋杜,去天尺五。
又十五夜曰三五。《謝靈運詩》期在三五夕。《崔曙詩》秒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又姓。漢五京。
又第五,五鹿,皆複姓。崔曙《早發交崖山還太室作》:仲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岳】
岳【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集韻》嶽古作岳。《說文》嶽,古篆作入後嶽字註。
又姓。宋岳飛,明岳正。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八】
八【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博拔切《集韻》《韻會》《正韻》布拔切,音捌。《說文》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徐曰》數之八,兩兩相背,是別也。少隂數,木數也。《玉篇》數也。
又《集韻》補內切,音背。《趙古則六書本義》八,音背,分異也,象分開相八形,轉爲布拔切,少隂數也。
又《韻補》叶筆別切,音䇷。《張衡·舞賦》聲變諧集,應激成節。度終復位,以授二八。
又《韻補》叶必益切,音璧。《張衡·西京賦》叉簇之所攙捔,徒搏之所撞㧙。白日未及移,巳獮其什七八。
又八八。《通雅》八八,外國語稱巴巴。《唐書·李懷光傳》德宗,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
【灵】
灵【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郞丁切,音靈。《字類》小熱貌。
又《正字通》俗靈字。(靈)〔古文〕霛郞丁切,音鈴。《玉篇》神靈也。《大戴禮》陽之精氣曰神,隂之精氣曰靈。《書·泰誓》惟人萬物之靈。《傳》靈,神也。《詩·大雅》以赫厥靈。
又《大雅·靈臺傳》神之精明者稱靈。
又《詩·鄘風》靈雨旣零。《箋》靈,善也。
又《廣韻》福也。
又《廣韻》巫也。《楚辭·九歌》思靈保兮賢姱。
又靈氛,古之善占者。《屈原·離騷》欲從靈氛之吉占兮。
又《周禮·地官·鼓人》以靈鼓鼓社祭。《註》靈鼓,六面鼓也。
又《禮·檀弓》塗車芻靈。《註》芻靈,束茅爲人。
又《左傳·定九年》載蔥靈。《註》蔥靈,輺車名。
又《楚辭·天問》曜靈安臧。《註》曜靈,日也。
又《揚雄·羽獵賦》上獵三靈之旒。《註》如淳曰:三靈,日月星垂象之應也。
又《廣韻》寵也。
又《禮·禮運》何謂四靈,麟鳳龜龍。《爾雅·釋魚》二曰靈龜。《註》卽今觜蠵龜。一名靈蠵,能鳴。《史記·龜筴傳》下有伏靈,上有兔絲。
又《諡法》亂而不損曰靈,不勤成名曰靈,死而志成曰靈,死見神能曰靈,好祭鬼怪曰靈,極知鬼神曰靈。
又州名。《史記·匈奴傳》丁靈。《註》魏略云:丁靈,在康居北。《後漢·西羌傳》擊零昌於靈州。《韻會》魏武置靈州,取靈武縣名。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齊靈公之後。或云宋公子靈圉龜之後。
又叶靈年切,音連。《道藏歌》冥化自有數,我眞法自然。妙曲發空洞,宮商結仙靈。《說文》本作。
【兮】
兮【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奚。《說文》語有所稽也。从丂八,象氣越丂也。《徐曰》爲有稽考,未便言之。言兮則語當駐,駐則氣越丂也。《增韻》歌辭也。
又通作猗。《書·秦誓》斷斷猗,大學引作兮。《莊子·大宗師》我猶爲人猗。
又與侯通。《史記·樂書》高祖過沛,詩三侯之章。《註》索隱曰:沛詩有三兮,故曰三侯,卽大風歌。《韻會》歐陽氏曰:俗作〈丷下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