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
灵【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郞丁切,音靈。《字類》小熱貌。
又《正字通》俗靈字。(靈)〔古文〕霛郞丁切,音鈴。《玉篇》神靈也。《大戴禮》陽之精氣曰神,隂之精氣曰靈。《書·泰誓》惟人萬物之靈。《傳》靈,神也。《詩·大雅》以赫厥靈。
又《大雅·靈臺傳》神之精明者稱靈。
又《詩·鄘風》靈雨旣零。《箋》靈,善也。
又《廣韻》福也。
又《廣韻》巫也。《楚辭·九歌》思靈保兮賢姱。
又靈氛,古之善占者。《屈原·離騷》欲從靈氛之吉占兮。
又《周禮·地官·鼓人》以靈鼓鼓社祭。《註》靈鼓,六面鼓也。
又《禮·檀弓》塗車芻靈。《註》芻靈,束茅爲人。
又《左傳·定九年》載蔥靈。《註》蔥靈,輺車名。
又《楚辭·天問》曜靈安臧。《註》曜靈,日也。
又《揚雄·羽獵賦》上獵三靈之旒。《註》如淳曰:三靈,日月星垂象之應也。
又《廣韻》寵也。
又《禮·禮運》何謂四靈,麟鳳龜龍。《爾雅·釋魚》二曰靈龜。《註》卽今觜蠵龜。一名靈蠵,能鳴。《史記·龜筴傳》下有伏靈,上有兔絲。
又《諡法》亂而不損曰靈,不勤成名曰靈,死而志成曰靈,死見神能曰靈,好祭鬼怪曰靈,極知鬼神曰靈。
又州名。《史記·匈奴傳》丁靈。《註》魏略云:丁靈,在康居北。《後漢·西羌傳》擊零昌於靈州。《韻會》魏武置靈州,取靈武縣名。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齊靈公之後。或云宋公子靈圉龜之後。
又叶靈年切,音連。《道藏歌》冥化自有數,我眞法自然。妙曲發空洞,宮商結仙靈。《說文》本作。
【龟】
龜【亥集下】【龜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騩。甲蟲之長。《說文》龜,外骨內肉者也。《玉篇》文也,進也。外骨內肉,天性無雄,以虵爲雄也。《爾雅·釋魚》十龜:一神龜,二靈龜,三攝龜,四寶龜,五文龜,六筮龜,七山龜,八澤龜,九水龜,十火龜。
又《爾雅·釋魚》龜三足,賁。《疏》龜之三足者名賁也。
又《廣雅》龜貝,貨也。《前漢·食貨志》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
又星名。《石氏星經》天龜六星,在尾南漢中。
又地名。《春秋·桓十二年》公會宋公于龜。《杜註》宋地。
又山各。《詩·魯頌》奄有龜蒙。《毛傳》龜,山也。左傳,龜隂之田在山北。山今在山東兗州府泗水縣。
又背梁。《左傳·宣十二年》射麋麗龜。《杜註》麗,著也。龜背之隆高當心者。
又官名。《周禮·春官·龜人》掌六龜之屬。
又龜目,酒尊也。《禮·明堂位》周以黃目,蓋以龜目飾尊,今龜目黃。
又《廣韻》居求切,音鳩。龜兹,西域國名。《前漢·西域傳》龜兹,音鳩慈。
又《集韻》《韻會》袪尤切《正韻》驅尤切,音丘。龜兹,漢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郡龜兹屬國都尉治。《註》應劭曰:音丘兹。師古曰:龜兹國人來降,處之於此,故名。○按龜兹之龜,有鳩、丘二音。
又《張衡·西京賦》摭紫貝,搏耆龜。搤水豹,馽潛牛。○按此則龜亦叶尤韻,不獨龜兹有丘、鳩二音也。
又《集韻》《韻會》俱倫切,音麋。《莊子·逍遙遊》宋人有善爲不龜手之藥者,世世以洴澼絖爲事。《註》不龜,謂凍不皺瘃也。《釋文》舉倫反。
又叶於居切《易·損卦》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王褒·僮約》結網捕魚,繳鴈彈鳧。登山射鹿,入水擉龜。《正字通》龜本字。
【兮】
兮【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奚。《說文》語有所稽也。从丂八,象氣越丂也。《徐曰》爲有稽考,未便言之。言兮則語當駐,駐則氣越丂也。《增韻》歌辭也。
又通作猗。《書·秦誓》斷斷猗,大學引作兮。《莊子·大宗師》我猶爲人猗。
又與侯通。《史記·樂書》高祖過沛,詩三侯之章。《註》索隱曰:沛詩有三兮,故曰三侯,卽大風歌。《韻會》歐陽氏曰:俗作〈丷下丅〉。
【执】
執【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之入切《正韻》質入切,音汁。守也,持也。《書·大禹謨》允執厥中。
又處也。《禮·樂記》師乙曰:請誦其所聞,吾子自執焉。
又塞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聞執讒慝之口。
又父之友曰執友。《禮·曲禮》見父之執,不問不敢對。《後漢·馬援傳》援爲梁松父執,松貴拜援牀下,援不之答。
又捕也。《禮·檀弓》肆諸市朝,而妻妾執。《孟子》執之而已。
又姓。
又執失代,三字姓。
又與慹同。《前漢·朱博傳》豪强執服。《註》謂畏威懾服也。本作,省作執。亦作瓡。
【拘】
拘【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舉朱切《集韻》《韻會》恭于切,音駒。《說文》止也。《徐曰》物去,手能止之也。《廣韻》執也。《易·隨卦》拘係之,乃從維之。《書·酒誥》盡執拘以歸于周。《左傳·僖三十三年》武夫力而拘諸原。
又《史記·汲黯傳》弘大體,不拘文法。《前漢·司馬遷傳》隂陽之術大詳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畏。《註》拘,曲礙也。《集韻》或作句。
又作。別作佝。
又《集韻》《韻會》《正韻》居侯切,音鉤。擁也。《禮·曲禮》必加帚於箕上,以袂拘而退。《註》以袂擁帚之前,埽而郤行之。
又取也。《禮·曲禮》凡僕人之禮,必授人綏,若僕者降等,則撫僕之手,不然,則自下拘之。《疏》却手從僕手下自拘取之。
又曲也。與句同。《荀子·哀公篇》古之王者,有務而拘領者矣。《註》務讀爲冒。覆項也,句領,繞頸也。
又摟聚也。
又《正韻》求於切,音渠。《莊子·達生篇》吾處身也,若橛株拘。
又《集韻》果羽切,音矩。《前漢·地理志》拘㵎水至邯鄲入白渠。《註》應劭讀。
又俱遇切,音句。拘挐,不展也。
又《集韻》《韻會》拘玉切。與挶通。戟持也。《前漢·五行志》撠高后掖。《註》拘持之也。◎按詩傳,戟挶義同。故註釋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