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鹿偏教得失重

出自:清代·曹焜《和杜凝台观察登雅州城楼 其三》

拼音:[jiāo][lù][piān][jiào,jiāo][dé,děi,de][shī][zhòng,chóng]

平仄:平仄平平平平平

从军两度阅秋冬,蕉鹿偏教得失重
叱驭未妨过峻阪,诧牛曾此劝春农。
朝开毳帐炎风入,夜草边书冻墨浓。
惭愧白衣犹领职,扬舲三月下巴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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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蕉鹿】《列子.周穆王》:"郑人有薪于野者,遇骇鹿,御而击之,毙之。恐人见之也,遽而藏诸隍中,覆之以蕉,不胜其喜。俄而遗其所藏之处,遂以为梦焉。"蕉,通"樵"。后以"蕉鹿"指梦幻。
【得失】1.得与失。犹成败。 2.得与失。指利弊。 3.得与失。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 4.得与失。特指赢利与亏本。 5.得与失。指是非曲直;正确与错误。 6.得与失。指好坏,优劣。 7.偏指失,过失。
【失重】向下作加速运动的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小于其所受重力的现象。如人站在加速下降的电梯内的弹簧磅秤上,会发现磅秤指示的体重读数减小。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蕉】

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卽消切《韻會》兹消切,音焦。《玉篇》芭蕉。《南方草木狀》甘蕉,一名芭蕉,或曰芭苴。莖解散如絲,可紡績,爲絺綌,名蕉葛。

通焦。《博雅》蕉,黑也。

《集韻》慈焦切,音樵。草芥也。《莊子·人閒世》死者以國量乎澤若蕉。

《字彙補》薪也。《列子·周穆王篇》覆之以蕉。

《正韻》通顦。《左傳·成九年》雖有姬姜,無棄蕉萃。

【鹿】

鹿【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埤雅》仙獸也。牡者有角。《字統》鹿性驚防,羣居分背而食,環角向外以備人物之害。《易·屯卦》卽鹿無虞,惟入于林中。《疏》卽鹿若無虞官,虛入林木中,必不得鹿。《詩·小雅》呦呦鹿鳴。

鹿蜀,獸名。見《山海經》。

鉅鹿,郡名。《前漢·地理志》鉅鹿,卽禹貢大陸。○按今屬順德府。

獲鹿、束鹿,縣名。《唐書·地理志》隋鹿泉,唐攺獲鹿。隋鹿城,唐攺束鹿。

地名。《左傳·僖二十四年》出于五鹿。《註》在今衞縣西北。

山名。涿鹿在上谷。白鹿在荆州。鹿門舊名蘇嶺山,在襄陽。沙鹿在晉平陽元城縣東。

鹿門,關名。《左傳·襄二十四年》臧紇斬鹿門之關以出。《註》魯南城東門。

臺名。《書·武成》散鹿臺之財。《薛瓚曰》在朝歌城。

衡鹿,官名。《左傳·昭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

囷鹿。《吳語》大荒薦饑,市無赤米,而囷鹿空虛。《註》先儒以圓曰囷,方曰鹿。囷,聚也,亦散也。鹿善聚善散。故囷謂鹿。俗作簏。

鹿車小車也。《風俗通》鹿車小,裁容一鹿。

酒器。《魯相韓敕修孔廟禮器》有雷洗觴觚,爵鹿柤梪。

縷鹿,婦人冠名。見《蔡邕·獨斷》。

鹿豆。《爾雅·釋草》蔨,鹿,其實莥。《註》今鹿豆也。

活鹿,鹿蹄,鹿腸,鹿首,鹿麻,草名。見《本草綱目》。

與麓通。《詩·大雅》瞻彼旱麓,棒楛濟濟。《周語》作旱鹿。

姓。《正字通》漢鹿旗,明鹿麟。

五鹿,複姓。漢有五鹿充宗。

鹿鹿,與錄錄通。《前漢·蕭曹傳贊》錄錄未有奇節。《註》錄錄,猶鹿鹿也。亦作碌碌。

作陸陸。

《荀子·成相篇》剄以獨鹿,棄之江。《註》獨鹿,與屬鏤同。

【偏】

偏【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芳連切《集韻》《韻會》《正韻》紕延切,音篇。頗也,側也。《書·洪範》無黨無偏,王道平平。

中之兩旁曰偏。《左傳·隱十一年》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

屬也。《左傳·襄三年》君子謂祁奚于是能舉善矣,舉其偏不爲黨。

《周禮·夏官》疏:五十人爲偏。

《司馬法》車戰,二十五乗爲偏。詳前伍字註。

偏枯。《荀子·非相篇》禹跳湯偏。《鄭註》湯半體枯。

姓。漢偏呂。見《史游急就章》。

偏翩篇古通用。《易·泰卦》翩翩不富以其鄰。陸德明作篇篇。古文作偏偏。

【教】

敎【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較。《說文》作敎上所施,下所效也。《釋名》敎,效也,下所法效也。《廣韻》敎訓也。《玉篇》敎令也。《易·觀卦》聖人以神道設敎。《書·舜典》敬敷五敎在寬。《傳》布五常之敎。

《禮·王制》明七敎以興民德。《註》七敎,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賔客,朋友也。《周禮·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敎。《註》敎所以親百姓,訓五品,有虞氏五,而周十有二焉。《禮·曲禮》敎訓正俗,非禮不備。《荀子·脩身篇》以善先人謂之敎。

《蔡邕·獨斷》諸侯言曰敎。《正字通》諭告之詞,其義與令同也。

《廣韻》古肴切《集韻》《韻會》《正韻》居肴切,从攴。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失】

失【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質切,音室。得之反。《說文》縱也。一曰錯也,過也,遺也。《書·泰誓》時哉弗可失。《杜甫詩》雖乏諫諍資,恐君有遺失。

《集韻》《韻會》《正韻》同。《莊子·應帝王》自失而走。《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六書本義》與佚軼通。

《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音試。《應楨華·林園集詩》示武恐荒,過亦爲失。凡厥羣后,無懈于位。

【重】

重【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緟。《說文》厚也。《增韻》輕之對也。《易·繫辭》夫茅之爲物薄,而用可重也。《禮·王制》輕任幷,重任分。

《廣韻》更爲也。《博雅》重,再也。

難也。《戰國策》臣之所重處重留也。《註》重,猶難也。《前漢·淮南王傳》文帝重自切責之。《註》如淳曰:重,難也。

貴也。《戰國策》張儀之殘樗里疾也,重而使之。《註》重,猶貴也。

尊也。《禮·祭統》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註》重,猶尊也。

尚也。《禮·緇衣》臣儀行不重辭。《註》重,猶尚也。《疏》爲臣之法,不尚虛華之辭。

數也。《左傳·襄四年》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註》重,猶數也。

甚也。《禮·檀弓》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戰國策》今富摰能而公重不相善也。《註》重猶甚也。

《淮南子·汜論訓》古者,人醇,工龎,商朴,女重。《註》女重,貞正無邪。

《戰國策》軍重踵高宛。《註》重,輺重也。《前漢·張耳餘傳》從閒路絕其輺重。

星名。《博雅》歲星謂之重星。

縣名。《前漢·地理志》重平縣,屬渤海郡。

山名。《山海經》有重隂之山。

木名。《博雅》重皮,厚朴也。

《集韻》《韻會》柱勇切《正韻》直隴切,無二義。古人三聲通用,必謂上去異訓,不可通押,此宋人拘泥之過也。

《廣韻》直容切《韻會》傳容切,音褈。《廣韻》複也,疊也。《易·乾卦》九三重剛而不中。《疏》上下俱陽,故重剛也。《書·舜典》重華協于帝。《禮·禮器》天子之席五重,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楚辭·九辯》豈不鬰陶而思君兮,君之門以九重。

穀名。《詩·豳風》黍稷重穋。《傳》後熟曰重。《釋文》重,直容切,先種後熟曰重。

作穜,音同。

多也。《左傳·成二年》重器備。《註》重,猶多也。《釋文》直恭切。

累也。《詩·小雅》無思不憂,祇自重兮。《箋》重,猶累也。《釋文》直龍切,又直用切。

《爾雅·釋天》太歲在辛曰重光。《釋文》直龍切。

地名。《左傳·僖三十一年》臧文仲往宿於重館。《註》高平方與縣西北有重鄕城。《釋文》直龍切。

車名。《詩·衞風》猗重較兮。《傳》重較,卿士之車。《釋文》直恭切。

屋承霤也。《禮·檀弓》池視重霤。《疏》重霤,屋承霤也,以木爲之。《釋文》直容切。

地名。《左傳·襄十七年》衞孫蒯田于曹隧,飮馬于重丘。《註》重丘,曹邑。

人名。《書·呂》乃命重黎。《傳》重卽羲,黎卽和。《釋文》直龍切。

姓。《正字通》重黎之後,明有重省。

神所依也。《禮·檀弓》重主道也。《註》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也。重旣虞而埋之,乃復作主。《疏》言始死作重,猶若吉祭本主之道。主者,吉祭,所以依神。在喪重亦所以依神,故云重主道也。

《正韻》徒紅切,音同。與穜同。穀名。

與童同。《禮·檀弓》與其鄰重汪踦往,皆死焉。《註》重當爲童未冠者之稱。《釋文》重,音同。

《正韻》之仲切,音衆。《前漢·匈奴傳》不如重酪之便美。《註》重,乳汁也。本作潼。

《韻補》叶直良切,音長。《道藏歌》神暢感寂庭,默思徹九重。靈歌理冥運,百和結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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