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
紫【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將此切《集韻》蔣氏切,音呰。《說文》帛靑赤色。《釋名》紫,疵也,非正色。五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郉昺疏》紫,北方閒色。《又》惡紫之奪朱也。《何晏註》紫,閒色之好者。
又水名。《史記·司馬相如傳》紫淵在其北。《註》文穎曰:西河穀羅縣有紫澤,其水紫色。
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又同孳。《荀子·非十二子篇》紫然洞然。《註》紫,與孳同。柔弱之貌。
【鳞】
鱗【亥集中】【魚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力珍切《集韻》《韻會》《正韻》離珍切,音鄰。《說文》魚甲也。《玉篇》魚龍之鱗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其動物宜鱗物。《註》鱗,龍之屬。《禮·月令》其蟲(鱗。《註》)龍蛇之屬。《淮南子·地形訓》凡鱗者,生於庶魚。
又《正字通》雙鱗魚,產湖廣石門縣東陽山水中,鱗有兩重,與諸魚別,味肥(美。)又姓。《左傳·文十六年》鱗鱹爲司徒。《類篇》或作䰼。此條有四字脫落,包括一個空格。今補於()中。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面】
面【戌集中】【面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象人面形。《書·益稷》汝無面從,退有後言。
又見也。《禮·曲禮》夫爲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註》反言面者,從外來,宜知親之顏色安否。《儀禮·聘禮》者出請事,賔面如覿幣。《註》面,亦見也。《周禮·秋官·司儀》私面。《註》私覿也。
又向也。《書·周官》不學牆面。《疏》人而不學,如面向牆。《禮·曲禮》天子當依而立,諸侯北面而見天子,曰覲。
又《玉藻》唯君面尊。《註》面,猶鄕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面朝後市。
又《廣韻》前也。《儀禮·士冠禮》覆之面葉。《註》面,前也。
又《韻會》方面,當四方之一面也。《書·顧命》大輅在賔階面,綴輅在阼階面。《周禮·冬官考工記》或審曲面勢。《註》審察五材曲直方面形勢之宜。《史記·留侯世家》獨韓信可屬大事,當一面。
又《韻會》相背曰面。《史記·項羽紀》馬童面之。《註》如淳曰:面,不正視也。《前漢·項羽傳註》師古曰:如淳說非也。面謂背之,不面向也。面縛亦謂反背而縛之,杜元凱以爲但見其面,非也。
又《前漢·張敞傳》自以便面拊馬。《註》師古曰:便面,扇之類也。亦曰屛面。
【吸】
吸【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正韻》許及切《集韻》《韻會》迄及切,音翕。《說文》內息也。从口及聲。《玉篇》吸,引也。《正字通》氣出爲吹,氣入爲息。《楚辭·九章》吸湛露之浮涼。
又《司馬相如·上林賦》瀏莅芔吸。《註》皆林木鼔動之聲。
又人名。《史記·高祖紀》令將軍王吸屯武關。
又《田橫傳》使灌嬰破殺齊將田吸于千乗。
又《廣韻》同翕。《玉篇》引《詩·小雅》:載吸其舌。按今《詩》作翕。箋,猶引也。
又吸吸。《劉向·九歎》雲吸吸以湫戾。
又《六書故》俗謂飮曰吸。
【莲】
蓮【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苓《唐韻》落賢切《集韻》《韻會》《正韻》靈年切,音連。《爾雅疏》北人以蓮爲荷。
又《說文》芙蕖之實也。《爾雅·釋草》荷,芙蕖。其實蓮。《註》蓮謂房也。
又《集韻》連彥切,連去聲。《前漢·地理志》左馮翊蓮勺。《後漢·鄭興傳註》蓮勺,故城在今同州下邳縣東北。
又《字彙補》所夾切。草名。《廣雅》鳶尾、烏蓮,射干也。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又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