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声只在芭蕉里

出自:两汉·无名氏《满江红》

拼音:[shēng][shēng][zhī,zhǐ][zài][bā][jiāo][lǐ]

平仄:平平平仄平平仄

斗帐高眠,寒窗静、潇潇雨意。南楼近、更移三鼓,漏传一水。点点不离杨柳外,声声只在芭蕉里。也不管、滴破故乡心,愁人耳。无似有,游丝细。聚复散,真珠碎。天应分付与,别离滋味。破我一床蝴蝶梦,输他双枕鸳鸯睡。向此际、别有好思量,人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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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只在】1.总在;仍在。 2.就在。
【芭蕉】又称“甘蕉”。单子叶植物,芭蕉科。多年生草本。叶长圆形,很大,翠绿色,有光泽。花红褐或紫色。果实像香蕉。原产日本和中国台湾。叶纤维可织布。根、茎、叶、花可供药用。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声】

声【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

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聲譽。《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註》聲聞,名譽也。

宣也。《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註》聲,宣也。

《諡法》不生其國曰聲。《註》生于外家。《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註》聲,諡也。

姓。

《韻補》叶尸羊切,音商。《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

【只】

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語已詞也。《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

《詩·王風》其樂只且。《箋》言其自樂此而已。

《小雅》樂只君子。《箋》只之言是也。

姓。《正字通》明有只好仁。

《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音支。《廣韻》專辭。

《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

《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會》小補非。

《楊氏轉註古音》引《楚辭》大招,白日昭只。只讀作馨,語餘聲。本作。

【在】

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

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

存也。《論語》父母在。

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

姓。晉汝南太守在育。

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

昨代切,音載。義同。

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今作在。《正字通》在,本昨代切,舊本泥韻書先才上聲訓居,次轉去聲訓所,不知所卽居,非上聲者訓居,去聲者訓所也。○按在有上去二聲。字書韻書皆然。《禮韻》原許通押,《字彙》分訓,似泥。《正字通》不从上轉去,亦非。

【芭】

芭【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伯加切《集韻》《韻會》《正韻》邦加切,音巴。《玉篇》芭蕉。見蕉字註。

香草。《楚辭·九歌》傳芭兮代舞。《註》巴巫所持香草名也。

披巴切,音葩。人名。《前漢·揚雄傳》雄年七十一卒,侯芭爲起墳。

與葩通。《大戴禮·夏小正》拂桐芭。拂也者,拂也,桐芭之時也。

【蕉】

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卽消切《韻會》兹消切,音焦。《玉篇》芭蕉。《南方草木狀》甘蕉,一名芭蕉,或曰芭苴。莖解散如絲,可紡績,爲絺綌,名蕉葛。

通焦。《博雅》蕉,黑也。

《集韻》慈焦切,音樵。草芥也。《莊子·人閒世》死者以國量乎澤若蕉。

《字彙補》薪也。《列子·周穆王篇》覆之以蕉。

《正韻》通顦。《左傳·成九年》雖有姬姜,無棄蕉萃。

【里】

里【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良已切《集韻》兩耳切《正韻》良以切,法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風俗通》五家爲軌,十軌爲里。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

《正韻》路程,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

憂也。《詩·大雅》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箋》里,憂也。

姓。《左傳·昭十七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註》里析,鄭大夫。

百里、相里,複姓。

地名。《左傳·宣三年》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註》南里,鄭地。

山名。《史記·封禪書註》高里山,在泰山下。

《五代史·附錄》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註》沒里者,河也。

古夫稱妻曰鄕里。《南史·張彪傳》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沈約·山隂柳家女詩》還家問鄕里,詎堪持作夫。

《正韻》漢制:長安有戚里,人君姻戚居之,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

《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里爲式,然後可以傳衆方。《註》里,讀爲已,聲之誤也。《釋文》里,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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