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表与五饵

出自:元代·项炯《感秋六首 其三》

拼音:[sān][biǎo][yǔ,yù,yú][wǔ][ěr]

平仄:平仄平仄仄

洛阳少年人,英风振四方。
三表与五饵,可以绐中行。
胡为恸岁馀,不一试而亡。
曾颜虽鲁愚,岂曰终荒唐。
天才何代无,养之当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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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三表】见"三表五饵"。
【五饵】《汉书.贾谊传赞》:"及欲试属国,施五饵﹑三表以系单于,其术因以疏矣。"颜师古注:"赐之盛服车乘以坏其目;赐之盛食珍味以坏其口;赐之音乐﹑妇人以坏其耳;赐之高堂﹑邃宇﹑府库﹑奴婢以坏其腹;于来降者,上以召幸之,相娱乐,亲酌而手食之,以坏其心:此五饵也。"原为贾谊提出的怀柔﹑软化匈奴的五种措施,后泛指笼络外族的种种策略。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姓。明三成志。

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表】

表【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䔸。《說文》表,上衣也。《玉篇》衣外也。

外也。《書·立政》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

表異。《書·畢命》表厥宅里。《傳》表異其宅里。

標也。《晉語》置茅蕝,設望表。《註》謂立木以爲表,表其位也。

箋表。《釋名》下言於上曰表。《蔡邕·獨斷》表者不需頭,上言臣某,下言臣某,誠惶誠恐,頓首。

《韻會》杪也,末也。

表表,偉也。

地名。《晉書·地理志》表氏縣,屬酒泉郡。

姓。《通志·氏族略》表氏,見《姓苑》。《正字通》明有表貢。

《集韻》俾小切,音褾。義同。

遙切,音飇。識也。

《韻補》博舉切。《前漢·班固敘傳》春秋之占,咎徵是舉。告往知來,王事之表。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五】

五【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午。《增韻》中數也。《易·繫辭》天數五,地數五。《書·武成》列爵惟五。《詩·鄘風》良馬五之。

格五。《後漢·梁冀傳》能挽滿,彈棊,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註》行棊相塞謂之簺,簺有四采,簺白乗五是也。至五卽格不得行。

《辛氏三秦記》城南韋杜,去天尺五。

十五夜曰三五。《謝靈運詩》期在三五夕。《崔曙詩》秒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姓。漢五京。

第五,五鹿,皆複姓。崔曙《早發交崖山還太室作》:仲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饵】

餌【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6画

《集韻》《正韻》忍止切,音耳。《玉篇》食也,餠也,餻也。《說文》粉餠也。《徐鍇曰》釋名,烝燥屑餠之曰餈,非也。粉米烝屑皆餌也,非餈也。《許愼曰》餈稻餠,謂炊米爛乃擣之,不爲粉也。粉餈以豆爲粉糝餈上也,餌則先屑米爲粉,然後溲之。餈之言滋也,餌之言堅潔若玉餌也。《楚辭·招魂》粔籹蜜餌。

《禮·內則》糝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與稻米,稻米二肉一,合以爲餌煎之。《註》此周禮糝食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魚膠餌。《註》色如餌。

《禮·內則》擣珍,取牛羊麋鹿麇之肉,必脄,每物與牛若一,捶反側之,去其餌,孰出之,去其皽,柔其肉。《註》餌,筋腱也。

啗魚具。《莊子·外物篇》五十犗以爲餌。

隂以利誘人曰餌。《前漢·賈誼傳》五餌三表。

《廣韻》《集韻》《韻會》仍吏切《正韻》而至切,。重文从食耳聲,作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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