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ì][zhōng][shōu][xiá][zhì]
平仄:仄平平平仄
计终收遐致。
发轨将先起。
【遐致】高远的情致。指退隐之志。
【计】
計【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古詣切《集韻》《韻會》《正韻》吉詣切,音繼。《說文》會也,算也。从言从十。徐曰:十者,物成數。會意。《左傳·昭三十二年》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禮·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註》書謂六書,計謂九數。《周禮·天官》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註》弊,斷也。《疏》六計,謂善、能、敬、正、法、辨,皆以廉爲本,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
又《司會註》司會,主天下之大計。《疏》日計曰成,月計曰要,歲計曰會。《史記·平準書》桑弘羊以計算用事。
又《玉篇》謀也。《廣韻》籌策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
又《淮隂侯傳》計者,事之機也。
又計簿。《左傳·昭二十五年》臧會逸奔郈,魴假使爲賈正焉,計于季氏。《註》送計簿于季氏。《前漢·武帝紀》受計于甘泉宮。《註》受郡國所上計簿,若今之諸州計帳也。
又計偕。《前漢·武帝紀》元光五年,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註》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
又官名。《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師古註》專主計籍。《唐書·百官志》司計、典計、掌計各二人,給衣服、飮食、薪炭。
又神名。《山海經》東百三十里曰光山,神計蒙處之,其狀人身龍首,恆遊於漳淵,出入必有飄風暴雨。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琅邪郡有計斤縣。《師古曰》卽左傳所謂介根也。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劍南道有計州。
又姓。越有計然,後漢有計子勳。
又《集韻》吉屑切,音結。畫也。
【终】
終【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螽。《說文》絿絲也。
又《玉篇》極也,窮也。《集韻》一曰盡也。《易·繫辭》《易》之爲書也,原始要終。《書·仲虺之誥》愼厥終,惟其始。《詩·大雅》高朗令終。
又《禮·檀弓》君子曰終,小人曰死。
又《左傳·文元年》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舉正于中,歸餘于終。《疏》歸其餘,分置于終末。言於終末乃置閏也。
又《左傳·襄九年》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
又《爾雅·釋天》月在壬曰終。
又《前漢·法志》地方一里爲井,井十爲通,通十爲成,成方十里,成十爲終。
又姓。《左傳·定四年》殷民七族,有終葵氏。《史記·秦本紀》秦之先爲嬴姓,其後分封,以國爲姓,有終黎氏。《前漢·終軍傳》終軍,字子雲,濟南人也。
又《韻補》叶諸仍切。《周易·坤·文言》以終叶成。
又《韻補》叶諸良切。《陳琳·迷迭香賦》竭歡慶於夙夜兮,雖幽翳而彌彰。事罔隆而不殺兮,亦無始而不終。
【收】
收【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㧃《唐韻》式周切《集韻》尸周切,音荍。《說文》捕也。《五經文字》作収,訛。《詩·大雅》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傳》收,拘收也。
又《詩·周頌》我其收之。《傳》收,聚也。
又《禮·玉藻》有事則收之。《疏》當有事之時,則收斂之。
又《左傳·襄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註》收,取也。
又《戰國策》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註》收,猶息也。
又《博雅》收,振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洩。《朱傳》振,收也。
又車軫也。《詩·秦風》小戎俴收。《傳》收,軫也。
又夏冠名。《儀禮·士冠禮》周弁,殷冔,夏收。《註》收,言所以收斂髮也。
又神名。《禮·月令》其神蓐收。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舒救切,音狩。獲多也。《禮·月令》農事備收。《釋文》收,如字,又守又反。
又《易·井卦》井收勿幕。《疏》凡物可收成者,則謂之收。《朱子·本義》收,汲取也。詩救反,又如字。
【遐】
遐【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胡加切《集韻》《韻會》《正韻》何加切,音霞。《說文》遠也。《書·太甲》若陟遐必自邇。《楚辭·遠遊》氾容與而遐舉兮。
又與何通。《詩·小雅》遐不謂矣。
又《大雅》遐不作人。
又叶寒歌切,音何。《左思·魏都賦》閑居隘巷,室邇心遐。富仁寵義,職競弗羅。
又叶洪孤切,音胡。《揚子·太經》缺船跋車,其害不遐。
【致】
致【未集下】【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陟利切,音躓。《說文》送詣也。《春秋·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註》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問,謂之致女。《禮·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註》詳書其多寡之數,致之于人也。
又招致也。《楊升庵外集》致有取意。《易·繫辭》備物致用。《疏》謂備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註》致,猶會也。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爲率。
又納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註》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疏》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廢絕,致是與人,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
又傳致也。《詩·小雅》工祝致告。《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告尸以利成。
又極也。《書·盤庚》凡爾衆,其惟致告。《傳》致我誠,告汝衆。《禮·禮器》有放而不致也。《疏》致,極也。
又《禮·樂記》致樂以治心。《註》致,猶㴱審也。
又委也。《易·困卦》君子以致命遂志。《論語》事君能致其身。《朱註》致,猶委也。
又誠也。《老子·道德經》其致之。《註》致,誠也。
又挑戰曰致師。《左傳·宣十二年》楚許伯御樂伯,攝叔爲右,以致晉師。《疏》致師,致其必戰之志。
又態也。《水經注》茂竹便媚,致可翫也。《六帖》崔遠風致整峻。《王縉詩》自然成高致。
又至也。《周禮·春官·大卜》掌三夢之灋。一曰致夢。《疏》訓致爲至,夢之所至也。
又制也。《管子·白心篇》以致爲儀。《註》致者,所以節制其事,故爲儀。
又《易·繫辭》一致而百慮。《疏》所致雖一,慮必有百,言慮雖百種,必歸於一致也。
又就也。《老子·道德經》故致數車無車。《註》致,就也。言人就車數之,爲輻,爲輪,爲轂,爲衡,爲轝,無有各爲車者。
又《詩·大雅》是致是附。《傳》致,致其社稷羣神。《疏》致者,運轉之詞。
又密也。《禮·禮器》德產之致也精微。《註》致,致密也。《前漢·嚴延年傳》文致不可得反。《註》言其文案整齊。
又與緻通。《禮·月令》孟冬,命工師效功,陳祭器,按度程,必功致爲上。《註》謂功力密緻也。緻至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