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六【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力竹切《正韻》盧谷切,音陸。《說文》易之數,隂變于六,正于八。《玉篇》數也。《增韻》三兩爲六,老隂數也。
又國名。《左傳·文五年》楚人滅六。《史記·黥布傳》布者,六人也。《註》索隱曰:地理志,廬江有六縣。蘇林曰:今爲六安也。
又叶錄直切,音近力。《前漢·西域敘傳》總統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貢,各以其職。
【儿】
儿【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集韻》《韻會》而鄰切,音仁。《說文》人也。《玉篇》仁人也。孔子曰:人在下,故詰屈。《戴侗·六書故》人儿非二字,特因所合而變其勢。合於左者,若伯若仲。合於下者,若兒若見。《鄭樵·六書略》人象立人,儿象行人。
又《集韻》居拜切,音戒。仁人也。(兒)〔古文〕爾平聲。《說文》孺子也。象形。小兒頭囟未合。
又《韻會》男曰兒,女曰嬰。
又《韻會》兒,倪也。人之始,如木有端倪。
又《倉頡篇》兒,嬬也。謂嬰兒嬬嬬然,幼弱之形也。
又《韻會》姓也。漢有兒寬。
又《唐韻》五稽切《集韻》《韻會》研奚切《正韻》五黎切,音霓。姓也。《前漢·藝文志》兒良一篇。《註》師古曰:六國時人也。《兒寬傳》兒寬,千乘人也。
又《韻會》弱小也。通作倪。《孟子》反其旄倪。(兒)
【娶】
娶【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七句切《集韻》《韻會》逡遇切,音趣。《說文》娶婦也。《胡安定家訓》嫁女須勝吾家,則女之事人必戒。娶婦須不若吾家,則事舅姑必謹。
又《集韻》新於切,音胥。商娶,媒也。
又詢趨切,音須。《荀卿佹詩》閭娶子奢,莫之媒也。或作娵。一作雙雛切,音毹。
又遵須切,音諏。人名。烏孫王岑娶。經史內通作取。
【妇】
婦【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阜。《說文》服也。《爾雅·釋親》子之妻爲婦。
又女子已嫁曰婦。婦之言服也,服事於夫也。《禮·昏義》婦人先嫁,三月敎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又《郊特牲》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
又冢婦、長婦、介婦,衆婦也。見《內則》。
又嬪婦,化治絲枲。見《周禮·天官》。
又世婦,后宮官,所謂二十七世婦也。
又屬婦,婦之窮獨,當聯屬者。《書·梓材》至于屬婦。
又嫠婦,寡婦也。《蘇軾·赤壁賦》泣孤舟之嫠婦。
又好貌。《荀子·樂論篇》其容婦。
又物類之隂者亦曰婦。《埤雅》鵓鳩隂則屛逐其婦,晴則呼之。
又《韻府》蟋蟀一名吟蛩,濟南呼爲嬾婦。
又江中有魚名白旂,其脂可然,用之照歌舞則明,照紡績則昏,世謂嬾婦所化。
又鷦鷯名巧婦,赤斑蜘蛛名絡絲婦。見《本草綱目》。
又梵言婆利耶,華言婦。
又《正韻》防父切,音附。《琳·飮馬長城窟》邊城多健少,內舍多寡婦。作書與內舍,便嫁莫留住。
又叶芳尾切,音斐。《楚辭·天問》水濱之木,得彼小子,夫何惡之,有莘之婦。通作負。別作媍。
【在】
【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
又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
又存也。《論語》父母在。
又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
又姓。晉汝南太守在育。
又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
又昨代切,音載。義同。
又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又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今作在。《正字通》在,本昨代切,舊本泥韻書先才上聲訓居,次轉去聲訓所,不知所卽居,非上聲者訓居,去聲者訓所也。○按在有上去二聲。字書韻書皆然。《禮韻》原許通押,《字彙》分訓,似泥。《正字通》不从上轉去,亦非。
【京】
京【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舉卿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卿切,音驚。大也。《揚子·方言》燕之北鄙,齊楚之郊,凡人之大謂之京。
又《爾雅·釋丘》丘絕高曰京。《廣雅》四起曰京。
又《蔡邕·獨斷》天子所居曰京師。京,大也。師,衆也。《公羊傳·桓九年》天子之居,必以衆大之辭言之。
又數名。十億爲兆,十兆爲京。
又姓。漢京房,宋京鏜。
又與原同。《禮·檀弓》趙文子曰:是全要領,以從先大夫于九京也。《註》九京,山名,在今絳州。晉大夫墓地在九京。京卽原字。
又人名。《後漢·銚期傳》破更始將軍京。《東觀漢紀》京作原。古通用。
又與鯨同。《前漢·揚雄傳》騎京魚。
又與强同。《山海經》北方神名禺强。《莊子註》作禺京。
又《韻補》叶居良切,音疆。《詩·小雅》憂心京京,叶上將下痒。《左傳·莊二十二年》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註》京猶齊也。卿音羌。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