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以献栴檀

出自:近现代·严雁峰《终南圆明寺题壁 其二》

拼音:[chí][yǐ][xiàn][zhān][tán]

平仄:平仄仄平平

烟树晓犹暝,万籁孤梦醒。
忽闻鸾鹤笙,知是终南径。
黛扫三十里,天风飞客兴。
群寺金银开,岭回万笏璺。
晴瀑挂檐高,乱霞抱甍亘。
鸽王伏闻经,龙女侧鸣磬。
诸祖西方来,花满凤骖乘。
我有千金珠,峨眉蜀僧赠。
持以献栴檀,神光倏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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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栴檀】1.梵文"栴檀那"(candana)的省称。即檀香。 2.指山茶科紫茎属一类植物。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持】

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

《正韻》知切,音馳。義同。

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献】

献【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篇海》同獻。《字彙》俗獻字。(獻)《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許建切,音憲。《說文》宗廟犬名羹獻,犬肥者以獻之。从犬,鬳聲。《禮·曲禮》犬曰羹獻。

《廣韻》進也。《爾雅·釋詁》享獻也。《疏》致物於尊者曰獻。《周禮·天官·小宰》膳獻。《註》膳獻,禽羞俶獻也。

《膳夫》王燕飮酒,則爲獻主。

《書·益稷》萬邦黎獻。《傳》獻,賢也。《論語》文獻不足故也。

《爾雅·釋言》獻,聖也。《諡法》聰明叡哲曰獻。知質有聖曰獻。

《爾雅·釋天》太歲在亥曰大淵獻。

姓。《風俗通》秦大夫獻則。

《集韻》桑何切,音娑。酒尊名,飾以翡翠,鄭司農說。本作犧,或作戲。詳牛部犧字註。

《禮·明堂位》周獻豆。《註》獻,疏刻之。《疏》正義曰:獻,音娑。娑是希疏之義,故爲疏刻之。《釋文》素何反。

《集韻》魚羈切,音宜。儀也。《周禮·春官·司尊彝》鬱齊獻酌。《註》鄭司農云:獻,讀爲儀。儀酌有威儀多也。

《正韻》虛宜切,音羲。《前漢·王莽傳》建華蓋,立斗獻。《註》師古曰:獻音犧,謂斗魁及杓末如勺之形也。

叶虛言切,音軒。《詩·小雅》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獻之。

【栴】

栴【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集韻》《類篇》《正韻》諸延切,音旃。栴檀,香木。或作㮵。《古今註》栴檀木出扶南,色紫,亦謂之紫檀。

【檀】

檀【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徒干切《集韻》唐干切《正韻》唐闌切,音壇。《說文》木也。《詩·小雅》爰有樹檀。《註》善木。《鄭風》無折我樹檀。《註》强韌之木。《周禮·冬官考工記》鄭註:輻以檀。

《本草》紫檀白檀。《綱目》總謂之旃檀。

州名。《前漢·地理志》白檀縣,屬漁陽郡。唐置檀州。

姓。《統譜》齊公族有食瑕丘檀城,因以爲氏。

《集韻》時戰切,音善。人名。春秋饔人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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