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祭典久旷

出自:清代·左宗植《京师九日同人慈仁寺祭顾先生祠呈同集诸君子 其三》

拼音:[shè][jì,zhài][diǎn][jiǔ][kuàng]

平仄:仄仄仄仄仄

今日已重九,城郭秋气爽。
雅游从群贤,载酒谒遗像。
平生书局随,席间劣函丈。
华檐芘髡缁,藻井护龙象。
尚德抑虚无,后死有吾党。
云何祀二百,社祭典久旷
繄赖张与何,祠构事草创。
青红坏壁侧,三楹位东向。
罗拜十七人,祭酒布衣长。
精神感冥漠,灵魄接惝恍。
想见两度游,白发倚筇杖。
将身王尼车,戴首逢萌盎。
沈吟述古作,惨澹旧京唱。
空余两髯叟,旧识孤鹤状。
尽日号西风,寒涛送悲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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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社祭】古谓祭祀土地神。
【祭典】1.古代记载有关祭祀制度的典籍,如《礼经》等。 2.古代祭祀专书亦有以"祭典"命名者,如《隋书.经籍志一》着录晋范汪撰《祭典》三卷。 3.祀典。祭祀的礼仪法度。
【久旷】长久荒废;长期空缺。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社】

社【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詩·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私社。《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書社。《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社日。《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江淮謂母爲社。《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複姓。《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叶他魯切,音土。《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

【祭】

祭【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子例切,音霽。《說文》祭祀也。从示,右手持肉。

《尚書·大傳》祭之言察也。察者,至也,言人事至於神也。

《孝經·士章疏》祭者,際也,人神相接,故曰際也。詳見《禮·記祭法祭統祭義》諸篇。

《廣韻》《集韻》側界切《韻會》《正韻》側賣切,音債。周大夫邑名。

姓,周公子祭伯,其後爲氏。

【典】

典【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掌建邦之三典。《疏》常經卽是法式。

《周語》召公曰:瞽獻典。《註》典,樂典也。

典守,猶主也。《周禮·春官》典同。《又》典瑞。《戰國策》我典主東地。《註》典猶職典也。

姓。《魏志》有典韋。

《集韻》《韻會》《正韻》徒典切,音殄。《正韻》堅潤貌。《周禮·冬官考工記》是故輈欲頎典。《註》頎讀爲懇。典,堅韌貌。《韻會》一曰車轅束。

【久】

久【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舉有切《集韻》《韻會》已有切,音九。暫之反也。《易·繫辭》恆久也。《中庸》不息則久。《註》久,常於中也。《老子·道德經》天乃道,道乃久。

待也。《左傳·昭二十四年》士伯曰:寡君以爲盟主之故,是以久子。

《說文》久,从後灸之,象人兩脛,後有距也。引周禮,久諸牆以觀其橈。◎按今《考工記·廬人》作灸,諸牆以眡其橈。註灸,猶柱也。釋文音救。

《儀禮·士喪禮》夏祝鬻餘飯用二鬲,于西牆不羃用疏布久之。《註》久讀爲灸。《疏》灸,塞義,謂直用麤布蓋鬲口爲塞也。

《韻補》叶舉里切,音几。《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久叶以。《小雅》來歸自鎬,我行永久。叶喜祉。《楚辭·招䰟》層冰峩峩,飛雪千里。歸來歸來,不可以久。

【旷】

曠【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5画

〔古文〕苦謗切,音壙。《說文》明也。《後漢·竇融傳》則曠若發曚。《註》曠,明也。

《書·臯陶謨》無曠庶官。《傳》曠,空也。《前漢·賈山傳》曠日十年。《註》師古曰:曠,空也,廢也。《劉楨·贈五官中郞將詩》彌曠十餘旬。《註》《倉頡篇》曰:曠,疎曠也。

《博雅》曠,遠也。曠曠,大也。《篇海》久也,豁也。《廣韻》又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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