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ǎo][tíng][yí][xiàng][zài]
平仄:仄平平仄仄
九日至黄州,欣然独西笑。
赤壁落吾手,于焉恣游眺。
一杖陵层崖,划然发长啸。
把酒呼鱼龙,踞石登虎豹。
小亭遗像在,长髯侧乌帽。
卓哉东坡叟,煜煜神光照。
群儿戏弄兵,蚁斗何足道。
想公吊古心,还为后人吊。
鹤影落寒空,笛声来远棹。
杖策下荒岑,江烟起渔灶。
【遗像】1.亦作"遗象"。 2.指死者的画像﹑塑像或照片。 3.前代事物留传下来的形状﹑式样。
【小】
小【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私兆切《正韻》先了切,蕭上聲。《說文》物之微也。从八从亅。見而分之。《徐曰》亅,始見也。八,分也。始可分別也。《玉篇》細也。《易·繫辭》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左傳·襄三十一年》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
又《周禮·天官》有小卿,副貳,大卿,卽小宰等也。
又狹隘也。《書·仲虺之誥》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又輕之也。《左傳·桓十三年》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
又《詩·邶風》慍于羣小。《註》小,衆妾也。
又《韻輯》白小,魚名。
又叶蘇計切,音細。《白居易·懺悔偈》無始劫來,所造諸罪。若輕若重,無大無小。了不可得,是名懺悔。
【亭】
亭【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庭。《說文》民所安定也。《釋名》停也。道路所舍,人停集也。《風俗通》亭,留也,行旅宿會之所館也。《東觀漢紀》衞䬃爲桂陽太守,鑿山通路,列亭置郵。
又《前漢·趙充國傳》分屯要害,冰解漕下,繕鄕亭,浚溝渠。
又亭長。《後漢·百官志》十里一亭,十亭一鄕。有亭長持更板以劾賊,索繩以執賊。亭長舊名負弩,改爲亭長。或爲亭父。《揚子·方言》楚東海之閒,亭父謂之亭公。
又《前漢·平帝紀》因郵亭書以聞。《註》郵亭,行書之舍,卽今驛遞。
又直也。《史記·五帝紀》以征不亭。
又平也,均也。《前漢·酷吏傳》張湯平亭疑法。《淮南子·原道訓》味者,甘立而五味亭。
又亭亭,山名,在泰山下。《史記·封禪書》黃帝封泰山,禪亭亭。
又亭亭,聳立貌。《太公·兵法》高山盤石,其上亭亭。
又《黃庭經》九原之山何亭亭。《註》猶心也。
又亭毒,化育也。《老子·道德經》亭之毒之。《註》亭謂品其形,毒謂成其質。
又亭午。《孫綽·遊天台山賦》羲和亭午,游氣高褰。《註》亭,至也。午,日中也。游氣,海氣也。褰,開也。言氣開見日也。一曰亭午卽直午之義。
又《古今注》蜻蜓一名靑亭,色靑而大者是也。
又水止曰亭。與渟同。《前漢·西域傳》其水亭居。
又《韻補》叶徒陽切。《班固·高祖泗水亭》寸木尺土,無竢斯亭。揚威斬蛇,金精摧傷。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又《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又《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又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又《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又《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像】
像【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徐兩切《集韻》《韻會》《正韻》似兩切,音象。形象也,肖似也。
又摹倣也。《易·繫辭》象也者,像此者也。《荀子·議兵篇》像上之意。通作象。
【在】
【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
又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
又存也。《論語》父母在。
又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
又姓。晉汝南太守在育。
又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
又昨代切,音載。義同。
又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又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今作在。《正字通》在,本昨代切,舊本泥韻書先才上聲訓居,次轉去聲訓所,不知所卽居,非上聲者訓居,去聲者訓所也。○按在有上去二聲。字書韻書皆然。《禮韻》原許通押,《字彙》分訓,似泥。《正字通》不从上轉去,亦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