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卓【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涿。《說文》高也。早上爲卓。隸作卓。《揚子·法言》顏苦孔之卓。《註》顏之苦亡它,惟苦孔子之道卓然高堅也。
又《釋名》超卓也。舉脚有所卓越也。
又姓。《後漢·卓茂傳》卓茂字子康,南陽宛人也。
【立】
立【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
又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
又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
又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又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又存立也。《論語》己欲立而立人。
又速意也。《史記·平原君傳》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又直起也。《前漢·五行志》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又《杜甫·朝獻太淸宮賦》四海之水皆立。《張翥詩》蝃蝀下飮湖水立。
又《趙孟頫詩》驥聞秋風雙耳立。
又赤立。《宋史·喬行傳》百姓多垂罄之寶,州縣多赤立之帑。
又闕立。《張衡·週天大象賦》闕立擬乎兩觀,水府司乎百川。
又立政,尚書篇名,周公作。
又車名。《後漢·輿服志》有立車。
又與粒通。《詩·周頌》立我烝民。《箋》立,當作粒。
又姓。漢有賢人立如子,唐有長興令立述。
又于貴切。同位。《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
【树】
樹【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殊去聲。《說文》生植之總名。《左傳·昭二年》季氏有嘉樹,宣子譽之。《禮·祭義》樹木以時伐焉。《淮南子·原道訓》萍樹根于水,木樹根于土。
又《爾雅·釋宮》屛謂之樹。《論語》邦君樹塞門。
又《揚子·方言》牀謂之杠。北燕、朝鮮閒謂之樹。
又獸名。《儀禮·鄉射禮》君國中射則皮樹中。《註》皮樹,獸名。謂皮作樹形以射之。
又姓也。《後魏·官氏志》樹洛于氏。後改爲樹氏。
又《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臣庾切,音豎。扶樹也。《徐鍇曰》樹之言豎也。種樹曰樹。《易·繫辭》古之葬者,不封不樹。《詩·小雅》荏染柔木,君子樹之。往來行人,心焉數之。
又立也。《書·說命》樹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師長。《泰誓》樹德務滋,除惡務本。《畢命》彰善癉惡,樹之風聲。
又諸侯之適子,天子命爲之嗣者,曰樹子。《穀梁傳·僖九年》無易樹子。俗作,非。
【宏】
宏【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戸萌切《集韻》《韻會》乎萌切,音峵。《說文》屋深響也。《玉篇》大也。《增韻》廣也。《書·盤庚》用宏兹賁。《註》宏賁皆大也,謂宏大此大業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爲筍虡臝屬,大聲而宏,則於鐘宜。
又宏宏。《集異記》山卿撰蒼龍宮新溪銘云:新宮宏宏,崇軒䡾䡾。
又宏父,官名。《書·酒誥》宏父定辟。《註》事官司空也,主制其疆界,以定法也。
又《岳珂·追感詩》心術參堯運,規模紹漢宏。
又《正字通》宏與谹閎洪通。《前漢·司馬相如傳》崇論谹議。《史記》作閎。《揚雄傳》閎言崇議。
又《華陽國志》文學聘士洛下宏,字長公,閬中人。《漢書》作閎。與洪宏同。
【规】
規【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居追切《集韻》《韻會》均窺切《正韻》居爲切,。《說文》有法度也。《玉篇》正圜之器也。《禮·經解》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前漢·律歷志》衡運生規,規圜生矩。《莊子·馬蹄篇》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時則訓》規者所以圜萬物也。
又以法正人曰規。《書·征》官師相規。《傳》規,正也。《詩·衞風·淇奥序》武公能聽其規諫。《疏》正圜以規使依度,猶正君以禮使人德,故謂之規諫。
又規,求計也。《左傳·昭二十六年》規求無度。
又規避違法,以方爲圜也。《正字通》引唐書:規影徭賦。
又謀度也。《禮·儒行》其規爲有如此者。《疏》但自規度所爲之事而行。《戰國策》齊無天下之規。《註》規猶謀也,謂無謀齊者。後漢書凡謀皆作規。
又畫也。《周語》成公之生也,其母夢神規其臀以墨。
又日月圓曰規。《謝靈運·遊南亭詩》密林含餘淸,遠峰影半規。《註》日落峰外,隱其半也。《韓愈·翫月詩》前夕雖十五,月長未滿規。《文苑英華·海日初出賦》赫赫光滿,規規質圓。
又規田。《禮·王制·百畝之分疏》偃豬之地,九夫爲規,四規而當一井。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規措官,正七品,掌灌漑民田。
又魚名。《沈括·補筆談》浙東人呼河豚爲規魚。
又有生海中者,腹上有刺,名海規吹肚魚。
又鳥名。《埤雅》杜鵑,一名子規。或作鳺巂。
又規矩,獸名。詳矩字註。
又姓。明規恂,弘治中敎授,夏邑人。
又《韻會小補》惠圭切,音攜。車輪一周爲一規。通作巂。《禮·曲禮》立視五巂。《註》巂,猶規也。謂輪轉之度。《音釋》巂,本又作規。
又《集韻》規恚切,去聲。規規,驚視自失貌。《莊子·秋水篇》規規然自失也。
又《集韻》呼役切,音狊。本作瞁。驚視貌。
又《音學五書》居何切,古音歌。《淮南子·主術訓》若(缺一欲字)規之,乃是離之。《揚子·法言》問蕭何、曹參,曰:蕭也規,曹也隨。《說文》从夫从見。《字統》丈夫識用必合規矩,故字从夫。《正字通》按因夫立解未詳,考䂓與矩从矢也。當作䂓。古文作槼。
又《字彙補》䂓音吸。字辨訓驚視,與規不同。《字彙總略》以規字音吸,䂓字爲規矩之規,非是。錄備考。